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实施方案光坡初级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有关测试方法、器材规格的通知,我校积极响应国家教育部的号召,积极推动 “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健康第一”为宗旨,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顺利完成一年一度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声波 副组长:薛盛茂、陈功美、郑其鹏 成 员:
2、唐晋壮、余钢、陈亮、许振审、曾庆震 二、 实施目的 坚持“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组织落实“全国亿万学生光体育运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 。通过开展测试工作,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可以进行综合评定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三、测试项目、原则和要求 实施体质健康标准应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体育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实施体质健康标准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推动 “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相结合,与学生参与大课间活动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 四、对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因
3、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署意见和学校审核批准。一切证明由学校保管。 2、在测试期间内,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参加补考,补考限于一次。 五、测试项目与奖惩项目 七年级;身高、体重、肺活量、1000米/800米、座位体前屈、跳绳 八年级:身高、体重、肺活量、1000米/800米、座位体前屈、跳绳 九年级:身高、体重、肺活量、1000米/800米、座位体前屈、跳绳、 六、奖惩项目
4、: (1)早操和课外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能认真锻炼者。 (2)在学校运动会获得前三名、区运会获得前六名者。 (3)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七、实施办法 1、要加强进一步强化管理,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实施方案,确定学校测试项目。 2、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园地、校园广播、学校周会等时间进行宣传,使学生了解学校选定的项目范围,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 3、对测试项目利用体育课给予学生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学生表现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勾通,取得班主任的协助。 4、加强体育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师资的业务水平。 5、在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中,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方案,避免和防止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