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都喜天丽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白蚁防治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一)承包范围: 建筑物地基和楼宇的白蚁防治。(二)具体工作内容:1、楼房周围白蚁处理;2、墙外防白蚁沟毒土;3、埋地电缆沟毒土;4、首层、地下室地面墙基毒土;5、楼面墙基处理;6、沉降缝、伸缩缝处理;7、门框、窗
2、框处理;8、室内管道、管沟处理等。第三条 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包税费、包质量、包工期、包保治、包验收符合省市白蚁防治要求,包办理预防白蚁竣工证明书(下称证明书)、负责防治白蚁卡(下称白蚁卡)等有关手续。2、结算方法:工程的建筑面积以工程报建审批面积为准,单价按合同承包单价,经甲方验收确认后进行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现场监理、工程设计管理中心经理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3、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第四条 工期(一)配合 建筑物土建工程进度同时完成(土建工程完工时间计划为 年
3、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为准。(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2、不可抗力因素。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一)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应符合 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和 省白蚁学会主编的 市房屋建筑预防白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2、使用药物的品质、配比等应符合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具体品质、配比等见附件一。3、预防白蚁用药必须具备出厂合格书、生产许可证和测试报告,并提供生产厂家联系办法。药物
4、使用前,甲方有权抽样送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由乙方承担。(二)验收标准1、工程按 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试行办法和 市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验收。2、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一式五份,待甲方验收后十日内再向甲方提交证明书和白蚁卡。第六条 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工程价款按 元/平方米单价包干,并不再调整。本工程建筑面积暂定 平方米,合计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工程结算价款按工程报建审批面积进行结算。若本工程分期施工的,则按分期价款及付款方式执行。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价款作为付进度款的依
5、据。(二)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同时在甲方取得乙方使用药物之检测书(所用之药物符合甲方要求)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分期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2、甲方 建筑物工程竣工,同时乙方白蚁防治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办理完有关手续(含证明书、白蚁卡等)之日起十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分期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3、工程结算总价款/分期工程结算总价款5作为保治保证金。甲方在保治期届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
6、清。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5、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6、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第七条 保治期1、保治期为 年,从工程通过甲方竣工验收并向甲方提交证明书和白蚁卡之日起计算。2、乙方应定期每年回访一次,时间为每年的 月。3、在保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进行保治,如发现蚁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
7、小时内,无偿给予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防治,一切费用在保治保证金内扣除;如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 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管理中心经理)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3、提供预防白蚁范围的建筑施工图纸一份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一份,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
8、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二)乙方义务
9、 1、乙方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本合同规定的施工规范、技术要求和操作程序进行施工,做好自检,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设计、网络图、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
10、、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6、于每月 号前及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
11、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3、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4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及乙方共同现场验
12、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2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按以上要求的事后补签,甲方可不予以认可及结算,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1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16、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
13、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17、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三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乙方须予以配合,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工期不予顺延。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向甲方提交证明书和白蚁卡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6、乙方擅
15、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9、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
16、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10、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1、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2、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
17、支付违约金。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14、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条 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8、和义务。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一)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
19、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
20、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
21、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治期限届满,结清余款后终止,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保治条款的效力。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 份
22、,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附件(共 件)1、 附件一:药物的品质、配比表2、 附件二:廉洁协议3、 附件三:施工单位进场须知4、 附件四: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5、 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一处理部位或内容使用药物配比浓度用量地基毒土、电缆沟毒死蜱TC1.25 5 L/首层墙基毒死蜱TC2 1.5 L/木结构氯氰菊酯0.25 5 L/楼面墙基、管道管沟沉降缝、伸缩缝氯氰菊酯0.3 3 L/墙外防蚁沟毒土毒死蜱TC1.25 50 L/(以下无正文)。附件二廉 洁 协
23、议甲方: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
24、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私下达成协议。九、乙方如发现
25、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十一、本廉洁协议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26、: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附件三施工单位进场须知一、 进场管理1、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接受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规定,签署保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向总承包单位交缴押金。2、总承包单位需提供以下条件:临时办公点、工人宿舍、材料堆放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费用由分包单位支付)。3、项目部负责总承包与独立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二、 施工方案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审批。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需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按程序重新审批。3、对于不编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工
27、单位承担。三、 场地移交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项目部要求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并记录移交日期。2、如果整体场地不具备移交条件,可分段办理移交手续。四、 开工报告1、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2、合同工期应以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作为开工日期,且作为工期计算依据。五、 施工质量管理(一)材料进场报验1、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报材料、设备报验单,附上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保证资料,进口材料、设备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说明书,经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2、主要装饰材料
28、、构配件应按确认的样板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未确认样板,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提交样板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经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订货。(二)施工样板报验1、 凡重要分项及涉及装饰效果的工程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制作“施工样板”,报项目部验收。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2、 施工单位应随施工样板报验单同时提供小样图,提前三天报项目部验收。3、 具体单位工程由项目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交底,明确需做“施工样板”的分项工程。(三)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1、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并附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资料向项目部申请验收
29、。2、 隐蔽工程应执行分层报验制度。3、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六、 进度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批,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独立发包工程进度计划应纳入总进度计划。2、 当工期拖延三天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分析原因、制订赶工计划;项目部将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实施工期违约处罚。3、 施工单位在工程进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控制点后,应在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进度控制点时间签证表或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办理进度签证手续。4、 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工期顺延,施工单位应在事发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工程延期申请,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予确认。七、 图纸外工程量签证1、 图纸外工
30、程量签证必须以工程通知单或工程变更、设计变更作为依据。2、 如因变更造成已施工而必须返工的工程量,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签证。因图纸修改超出招标范围内的主材,由施工单位将价格报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实施。3、 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前半天通知项目部验收,并将工程量签证单送项目部;对于非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工程量签证单送项目部,逾期不予办理。4、 因图纸修改造成已备材料不能使用的,须在两天内将材料清单报项目部审查。八、 工程款的支付1、 合同规定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项目,应以经过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经审批后由项目部办理付款
31、。2、 工程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已审核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施工单位将工程结算书报送项目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办理会签后,与工程结算书一起送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审核,再由项目部办理请款、付款。九、 工程验收(一)验收条件1、 单位(项)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发包合同内容完成。2、 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合同条款有关规定。3、 竣工资料完整,且审查合格。(二)竣工初验1、 单位(项)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提前20天向项目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出初验申请。2、 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组织有关人员初验,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3、 施工单位应对初验提出的问题按期
32、完成整改。(三)竣工验收1、 施工单位对初验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向项目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签证日期或通过政府相关专业验收及取证日期为准。2、 因施工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其质量等级不满足合同约定时,项目部将追究施工单位质量及进度违约责任。3、 预算总造价在十万元以内的单位工程,可不办理竣工初验手续,直接办理竣工验收。(四)政府主管部门专业验收凡需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小区综合验收的单项工程(如消防、化粪池、垃圾站、小区道路、园林绿化、路灯等),按谁施工谁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的原则,由施工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专业验收,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33、。十、 工程结算1、 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施工单位须向项目部提交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结算。2、 工程竣工验收后,独立发包单位离场前,由项目部协调总承包单位将独立发包单位进场时预交押金进行结算。3、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的,以甲方审定造价作为结算依据。(以下无正文)。附件四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强化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针对 分包工程项目,甲方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
34、遵守。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各级主管单位的各项安全、消防、交通等法律法规及各级领导单位发布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第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审批用火证,并对入场的乙方单位人员进行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教育。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负责检查现场的治安、防火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严重违章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四条 乙方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后,应向有关部门递交施工人员花名册,并要积极组织本方人员参加入场安全教育。第五条 乙方应配备专兼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按施工人数的20%建立义务消防队员,成立治保委员会和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组织、任务层层落
35、实,并将人员组织名单报甲方备案。第六条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第七条 乙方需在施工现场用明火的,应由专人持有效上岗证,办好用火审批手续,清理作业面,清除易燃物后,方可使用明火。如易燃物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隔离等,并指定看火人,携带灭火器具。若在施工楼内或高空带火作业的,还应准备接火盘。用火作业完工后,须清除余火,确认不再复燃方可离开现场。第八条 乙方组建的义务消防队和使用的特殊作业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选用相应器材。第九条 乙方自进场之日起,必须从甲方和总包方领取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检查,发
36、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加以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十条 乙方应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方面的检查、演戏等活动。第十一条 乙方应建立考勤制度,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外出。第十二条 乙方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有关规定,安装机械,堆放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分库存放,制定措施,设专人负责,并注意保持消防道路畅通,不压埋圈占消防器材。第十三条 乙方不得随地便溺,严禁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损坏各种材料及安装的设备。第十四条 现场生活区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禁用电器设备。乙方生产生活用电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并符合防火要求。禁止使用电炉
37、、烧热器、电褥子、电饭锅、碘钨灯等取暖、照明、做饭、烧水,宿舍区保持卫生清洁。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行管理各种材料工具,如保管不当发生丢失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凡偷窃仓库建筑材料、成品、设备零部件、工具器械和私人财物的,除追回偷窃物品外,按所偷物品的价值处以一至五倍的罚款,对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酗酒、赌博和传阅淫秽录相、画册、画片等淫秽物品,违反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罚款,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或拒不执行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行负责。第十八条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
38、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2017年08月11日 日期:2017年08月11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针对 分包工程项目签订工程保修书。第一条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二条 本合同保修责任为乙方所供材料、加工制造、施工安装、成品保护不力以及被人为损坏的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各种质量缺陷的修补。第三条
39、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本工程外观质量问题保修期为3年(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要求);2)功能性质量问题的保修期为3年(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要求);3)涉及施工结构安全问题则在建筑物设计寿命年限内承担终身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条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第五条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第六条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
40、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采取完全的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第七条 乙方不能因工程交竣工而免除应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如果由于施工质量引起的结构安全隐患或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第八条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第十条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2017年08月11日 日期:2017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