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开工-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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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节第一节 工程开工的条件工程开工的条件开工时间开工时间 是指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永久性工程久性工程中第一次正式动工的时间。(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土地、临时导流工程、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施工,不算正式开工。)一、主体工程开工条件一、主体工程开工条件1、建设方的施工准备工作、建设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前,必须进行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建设资金。(2)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3)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4)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5)组织招标设计、咨询

2、服务。(6)选择设计单位并落实初期主体工程施工详图设计。(7)组织项目监理、设备采购、施工等招标。二、开工程序二、开工程序1、经审查甲方乙方均符合开工条件、经审查甲方乙方均符合开工条件2、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8.1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18.2发包人延误开工 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

3、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18.3承包人延误进点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赶工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三、监理人检查承包方施工准备三、监理人检查承包方施工准备(1)检查承包方现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检查承包方现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2)检查承包方材料、

4、设备进场情况。)检查承包方材料、设备进场情况。(3)检查承包方质量检测仪器和实验室条件。)检查承包方质量检测仪器和实验室条件。(4)检查承包方对施工测量基准点、基准线的复核及施工)检查承包方对施工测量基准点、基准线的复核及施工放样情况。放样情况。(5)检查承包方人员进场情况。)检查承包方人员进场情况。(6)检查施工附属设施准备情况。)检查施工附属设施准备情况。(7)检查承包方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设计。)检查承包方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设计。(8)检查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措)检查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及规章制度。施及规章制度。甲方向主管部门

5、申请开工报告 例文四、乙方申请工程施工开工程序四、乙方申请工程施工开工程序 1、首先应由承包人向咨询监理机构申请开工报验、首先应由承包人向咨询监理机构申请开工报验 2、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初审、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初审 3、初审合格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初审合格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4、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签发开工令或开工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签发开工令或开工通知。第二节第二节 施工人员的报验、审查施工人员的报验、审查一、施工人员报验一、施工人员报验1、开工前,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呈报其工程承包合同的现场组织机构表及各主要岗位的人员名单和他们的主要资历,监理工程师应认真予以审查。根据FIDI

6、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条件的规定,承包商的授权代表应能顺利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工作语言,也可要求承包商有一名胜任的口译人员随时在工程现场,以确保指示和信息的正确传达,对于各现场机构的技术人员的配置,应要求承包商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人员,包括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为使承包商恰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普工。开工时承包方应将主要施工人员在开工申请时向监理单位报验。需要报验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技术负责等。报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以及技术职称的任

7、职资质证明。根据承包商雇员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监理工程师应有权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该工程撤掉监理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以及监理工程师从其它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承包商为该中标项目施工专门派遣的项目总负责,是承包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

8、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报告。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承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应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有正式的文件。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人。3、承包人的职员和工人、承包人的职员和工人承包人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2)具有相应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二、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

9、情况报告二、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规定的期限内(FIDIC规定为84天),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三、承包商人员的上岗资格三、承包商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人应在按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人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人员的上

10、岗资格证明。第二节第二节 机械设备、实验设备的报验与审查机械设备、实验设备的报验与审查一、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一、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工,承包商在开工前应作出施工机具,设备进场的计划和时间表,这一计划应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所需完成的工程量、施工强度,确定所需的施工机具类型、型号、性能、数量、及其进场的时间,见设备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的类型、型号性能、数量,以及对这些机具设备的实际状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进场计划的情况,或进场机具设备性能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更换和补充。二、承包商工地实验室和实验计量

11、设备的检查二、承包商工地实验室和实验计量设备的检查为了能实施工程质量控制,工地实验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它负责原材料实验,混凝土级配实验,强度实验,各种混合料实验,以及其它各种现场实验,是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重要手段,因此,开工前,承包商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技术难度建立自己的具有实验资质的工地实验室,配置必要的实验设备和合格的实验技术人员,以满足开展工程的需要。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查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查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应检查其规格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标准,凡没有出厂合格证的水泥、掺和料、外加料、金属、化工、电工等材料,每批产品均需事先进行鉴定。对于混凝土结构、金属结构

12、、木结构的预制件及半成品质量,也事先进行鉴定。归于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应检查其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锈蚀、受潮、损坏等问题,是否已妥善处理;仪表、自动化元件、观测仪器和预埋件等,也需要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查一、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设计的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设计的内容1、范围说明本工作程序所适用或包括的范围以及不适用的工作范围。2、施工方法(1)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性能及数量。(2)人员配置。包括负责该项施工的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人数;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各工种的技术工人人数

13、,以及一般的劳动力人数。(3)辅助设施。为照明、供电,供水系统的配置以及各种临时性设施。3、材料供应(1)说明对于材料的技术要求。(2)材料来源与检验方法、检验标准。4、施工操作(1)施工准备工作。例如测量与标准,基础处理,混凝土水平与垂直运输线的布置,搅拌站的准备等。(2)每一个施工工序的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例如混凝土工程的模板的架立和支撑,预埋件的埋设和固定,混凝土的运输与浇灌,混凝土的养护等,均需说明具体的施工工序要求、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5、质量控制(1)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质量自检的负责人员。(2)质量控制点。说明在本项工程的施工工序中有哪些是质量控制点,其中有哪些是质量见证点

14、,哪些是质量待检点,把质量控制点列出清单。(3)质量控制点的检验方法、检验频率,检验标准。6、技术保证措施承包商应在工作程序中说明。为了保证达到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将采取哪些技术保证措施,例如,在施工放样中,如何保证建筑物坐标位置的准确性、垂直度、坡度和几何尺寸的准确性;用什么技术措施保证混凝土浇灌的质量,或土方填筑的密实度。7、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商应说明为了保证施工的安全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特别要说明在本项工程施工中有哪些不安全因素,以及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对于采用爆破方法进行岩基或隧洞的开挖,还应该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和安全措施。8、文件及其递交说明在本项工程施工中所应填报的有关技术

15、文件和资料,如测量图纸、施工质量跟踪档案、质量自检和监理工程师的检验记录、实验报告等。其中有些文件,如施工完成后的测量图纸、实验报告等,应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作为计量的依据。第四节第四节 施工图的审查施工图的审查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总监理工程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师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一、施工图的审查一、施工图的审查施工图的审查有两种方式:一是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这主要针对一般性的普通的图纸。二是针对工程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或者上工程的难点、重点或有争议的图纸,可以采用会审的方式,既由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

16、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会审,图纸会审可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设计特点对施工的要求和技术关键问题,以及对质量、工艺、工序等方面的要求、其它方面的代表可以对施工图提出质疑和讨论。设计者应对会审时提出的问题用书面形式予以解释,对对施工图中已发现的问题和错误,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予以更改或修改。施工图会审听写出会议纪要。施工图的审查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是否符合招标设计和上级批文要求。()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施工图中的各种技术要求是否切实可行,承包商能否做到。()若是由几个单位共同设计的,相互之间有无

17、矛盾,各专业图纸的平、立、剖面图之间是否有矛盾,标注是否有遗漏。()总平面和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各专业图纸本身有无差错及矛盾,它们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图纸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建设物内部的管道电气线路运输道路与建设物之间有无矛盾。()施工安全问题。()施工图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第五节第五节 施工放样与报验施工放样与报验一、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和工程放线一、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和工程放线、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并将上述复核结果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上

18、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在获得批准后,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并对工程所有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正确性负责,承包商还应提供与上述责任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需要指出的是: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基准或标高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然而,由于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是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进场时提供给承包商的,如果能肯定是由于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数据不正确而招致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的差错,则其费用可由承包商从项目法人得到补偿。二、承建单位应报送的放样施测文件二、承建单位应报送的放样施测文件除非承建

19、单位愿意承担风险,否则用于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设计书和观测大纲等关键性文件均须事先报经监理部(处)批准。1、施工区范围内现场测量基准点及相关数据应由业主单位委托监理部向承建单位(或其施测单位)提供,以作为承建单位进行施测工作的基础。承建单位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进行复核验算。如对该数据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的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处,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的数据由监理部或监理处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2、承建单位应在施测14天前,将有关反映其施测能力、水平和施测进度安排计划的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除非相关咨询监理实施细则另有要求,否则,这份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测项目概述。(2)施测技术

20、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3)观测仪器、设备设置(计算机、气象仪器和仪器检验设备等)。(4)测测专业人员设置。(5)施测进度计划。(6)测点保护措施。(7)安全防护与成果质量控制措施。3、承建单位应根据报经批准的进度日程安排施测计划,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的14天内,应按要求向监理部报送已完成的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以便监理工程师及时对所报送测量成果进行审核与确认。4、(基本)控制各测量阶段报告的内容要求。三、施工放样测量要求三、施工放样测量要求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2)施工单位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3)平面导线测量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精度。4)高程控制测量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5)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6)施工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报监理审查,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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