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濛洲街道践行群教活动濛洲街道践行群教活动 夜学“一讲 一评 一问”2014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3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通知指出,20022002年中央颁布的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在规范干,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
2、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456789101112学习本条例的意义学习本条例的意义 对还未做官的,指示和警示作用(党和群众需要什对还未做官的,指示和警示作用(党和群众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当干部要注意什么?)么样的干部?当干部要注意什么?)对已经当官的,如何做好官(好干部标准)对已经当官的,如何做好官(好干部标准)当官?当官?1 1、构建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构建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2 2、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
3、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3 3、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4 4、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一是是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二是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新变化新调整,干部任用工作需要与这些新政策相衔接;三是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
4、进。13一、为什么要修订干部任用条例p 修订后的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p 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
5、分重要的意义。14一、为什么要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条例目录 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十章 交流、回避 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三章 动议 第四章 民主推荐 第五章 考察 第六章 讨论决定 第七章 任职15p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p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共13章71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p其中,从“动议”到“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
6、工作的基本流程。1617 一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坚持发扬民主的方向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对有关制度作了进一步改进完善。二是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的显著特点18 三是三是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经过较长时间、较大范围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着重完善民主推荐,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破格提拔、干部交流等。四是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严格
7、标准条件、规范选拔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五是坚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优化程序、删繁就简。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的显著特点:19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任何举措,都应当有利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原则,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要体现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一是一是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
8、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二是二是突出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把关,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三是三是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四是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三、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20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及其职能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既要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也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为此,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还采取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注意发扬党内民主
9、,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注意发扬人民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强化对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私相授受等不正之风。三、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p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p这二十字标准既坚定不移地体现着党对干部任用一以贯之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又充分体现出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p以此为重要遵循,修订后的条例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突出了理想信
10、念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求,加强道德、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21四、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了好干部标准22 一是一是完善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突出了理想信念的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二是二是在考察内容上按照好干部标准,突出了品德、实绩、作风和廉政情况的考察。四、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了好干部标准23 三是三是拓宽干部选拔的来源渠道,注意从担任过县、乡党政
11、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四是四是严把人选关,明确了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把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人挡在考察人选之外。五是在程序和方法的设计上,把选准用好干部贯穿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努力用科学的制度机制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四、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了好干部标准24我们党历来坚持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注重群众公认。民主推荐是干部工作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在选准用好干部、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
12、突出问题,比如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存在投“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等现象,导致民主推荐质量不高、推荐结果失真失实;部分地方、单位党组织被推荐票“绑架”,过分看重票数,简单以票取人;一些领导干部因怕丢票,不敢担当、当“老好人”,甚至出现拉票贿选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发扬民主,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坚持了民主推荐中行之有效的基本程序、方法,并根据新的实践经验作了进一步丰富完善。五、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在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方面的新措施25一是一是对民主推荐进行合理定位,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民主推
13、荐情况只是确定考察对象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之一,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同时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以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二是二是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方法,以利于正确集中民意,提高民主质量。明确领导班子换届可以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既可以按以往做法进行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经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后,再进行会议推荐。五、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在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方面的新措施26三是三是完善了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区分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提拔任职的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的不同情形,分别对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
14、,明确了可以适当调整的情形,有利于各地各部门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保证民主推荐结果的真实性。四是四是强调要把民主推荐情况与人选的德才素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这样修改后,既能较好地发挥民主推荐的作用,又能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五、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在改进完善民主推荐方面的新措施27准确识别干部,是正确使用干部的前提。但由于社会的复杂性、人的多样性以及识人者的局限性,把干部考准考实也是一个难题。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失真失实、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全面、历史、
15、辩证地看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一一是是完善考察内容。强调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的考察,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干部工作实绩。六、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在改进完善考察方面的新规定28二是二是改进考察方法。优化程序,规定了考察一般应当坚持的方法,同时规定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采取的办法,并新增了民意调查、延伸考察等方法;加强民主监督,扩大了换届考察公示的范围;为确保考察质量,避免走过场,规定干部考察要保证充足的时间。三是三是突出对干部廉政情况的把关。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规定考察时除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
16、(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外,根据需要还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四是四是体现看平时、重一贯的要求,在考察程序中增加了综合分析的环节,要求把考察情况与干部的一贯表现相互比较印证,这也强化了党组织在平时考察了解干部的责任。六、修订后干部任用条例在改进完善考察方面的新规定29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和地域、体制限制,实现比较择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凡提必竞”、简单以分取人、动辄面向全国选拔、“干得好不如考得好”,导致“
17、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甚至出现“考试专业户”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要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切实解决“高分低能”“考试专业户”等问题。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既坚持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七、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对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新举措30一是一是合理确定范围。明确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并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适用情形作了限定;本着就近取才的原则,规定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二是二是严格资格条件的设置。明确选拔方
18、案设置的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干部资格条件的规定,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三是三是加强组织把关。规定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四是四是提高竞争性选拔科学化水平。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七、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对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新举措31干部成长有规律,多数干部应当逐级提拔。同时,从实际出发,及时把那些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破格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也符合干部成长的特殊规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这些年来绝大多数破格提拔的干部是优秀的,干部群众是认可的,但也有一些单位
19、在破格提拔上出现了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破格提拔缺少制度规范;资格条件把关不严,“破格”变“出格”;破格人选把关不严,存在“拼爹”现象;破格提拔工作不透明,暗箱操作,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八、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对破格提拔从严进行了规范32 一是一是在选拔对象方面,规定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并分别明确了具体适用情形。二是二是在选拔标准方面,规定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任职试用
20、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防止“破格”变成“出格”。三是三是在审批把关方面,规定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中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事先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四是四是在过程公开方面,规定讨论决定和任职前公示时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切实增强破格提拔的公开性透明度。八、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对破格提拔从严进行了规范33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又对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着力落实这些要求,进一步严格选拔条件、严密选拔程序、强化监督检
21、查和责任追究,并对作为选拔对象的干部个人从严提出了纪律要求。九、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34主要有以下新措施:一一是是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二是二是对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时间、内容等进行了规范,规定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以利于群众监督。三是三是规范了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规定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九、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35主要有以下新措施:四是四是进一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明确不准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或者滥设职务名称、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等等。五是五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强化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九、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谢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