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 告 状 控告人: 被控告人: 男,请求事项:1、治安拘留被控告人,并处罚款。2、由被控告人赔偿控告人经济损失。事实及理由:日被控告人在控告人处 事宜发生争执。被控告人故意砸毁控告人财产成本 ,造成控告人一定经济损失。根据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控告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有权开展正当经营活动,控告人寻找借口,借口经济纠纷,故意损毁控告人财物。控告人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被控告人砸毁财产,触犯国法应受制裁。经济纠纷不能成为控告人违
2、法的理由和挡箭牌。控告人向派出所要求获得俩被控告人的身份信息,用于填写控告状,控告人相信法律的尊严,相信公平与正义,请公安机关书面回复控告人的控告,依法支持控告人的要求。为维护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多次口头控告的基础,特向贵局提出书面控告,请依法处理。此致派出所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控告人(签字盖章): 二一 年 月 日 附:控告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财产损失评估资料及现场相片。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