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人字【2019】17 号)和#州市教育体育局事 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 (#教字【2020】6 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人社局下达的岗位设置 情况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实施方法 (一)组织领导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组织教师学习政策, 制订方案初稿, 反复讨论, 征求意见, 组织成立竞聘专家委员会。 2.竞聘专家委员会 主任: 成员: 职责:对制订的方案初稿,反复讨论,进行修订。召开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方案,并组织实 施。 3.竞聘监督小组 组长:
2、2 成员: 职责:对竞聘全程监督。 (二)实施办法及步骤 第一阶段(3 月 16 日至 3 月 18 日)学习宣传,建立机构 1.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 2.组织建立竞聘机构 第二阶段(3 月 19 日至 3 月 24 日)制定、审核、通过竞聘方案 1.制订竞聘方案,竞聘委员会反复讨论修订。 2.竞聘方案报市教体局审核。 3.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方案,通过方案,参加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认同签字。 第三阶段(3 月 24 日至 3 月 29 日)组织竞聘 1.公布竞聘方案。竞聘委员会将拟竞聘岗位职数限额、竞聘条件、竞聘步骤等有关事项张榜 公布。 2.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拟竞聘人员提出书面申
3、请,竞聘委员会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 查,将符合竞聘条件人员按岗位类别张榜公布。 3.组织竞聘。对照竞聘上岗报名表,对所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积分等,对符合条件 的人员及积分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竞聘委员会负责调查核实并及时答复。 第四阶段(3 月 30 日至 4 月 4 日)签定聘书,落实相关待遇。 1.备案。公示结束后,将竞聘结果形成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市教体局和市人保局备案。 2.办理聘任手续。聘任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聘任权限实施聘任,签订聘约,填写聘书,落 实相关待遇。 二、竞聘对象 全校正式在编的事业人员 三、本单位现有岗位和人员聘用情况 本单位实有人数 154 人,其
4、中:专业技术人员 151 人(副高级 6 人,中级 61 人,初级 78 人,辅专业技术人员 6 人) ,工勤技能人员 3 人(中级工 2 人,普通工 1 人) 。 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 160 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 157 个,工勤技能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教师系列副高级岗位 4 个。其中五级岗位 1 个,六级岗位 2 个,七级岗位 1 个。 中级岗位 69 个。其中教师系列中级岗位 66 个。八级岗位 20 个,九级岗位 26 个,十级岗 位 20 个。 非教师系列中级岗位 3 个。其中八级岗位 1 个、九级岗位 1 个,十级岗位 1 个。 初级岗位
5、 87 个。 教师系列初级岗位 83 个。其中十一级岗位 42 个,十二级岗位 41 个。 非教师系列初级岗位 4 个。其中十一级岗位 2 个,十二级岗位 2 个。 工勤技能岗位 3 个,其中,技工四级 1 个,技工五级 1 个,普工 1 个。 四、量化积分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岗位竞聘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竞聘量化积分办法。 1.工作年限得分。工作每满 1 年计 1 分。 2.任职年限得分。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每满 1 年计 1.5 分。 3.学历、学位得分。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依次计 3、4、5、7 分;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依次计 1、2、4 分。按最高学
6、历、学位计分。 4.年度考核得分。根据近 3 年学年度考核结果累计计分,其中优秀等次每年记 3 分,合格等 次每年记 2 分,基本合格等次不记分,不合格等次每年减 3 分。 5.荣誉得分。近三年获得与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有关的荣誉称号,按最多不超过 2 项计分, 同一荣誉称号只计一个最高的,记分范围与标准如下: 各级党委、政府或人事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 特级教师、首席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学科带头人、 教学能手和首席班主任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计 4 分,地(市)级记 3 分,县级记 2 分; 各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且与
7、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有关的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计 3 分,地(市)级记 2 分,县级记 1 分。 6.学校加分。近 3 年来(2012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 ,学校一线教师,较好完成 教育工作任务,每学期 0.5 分,满 6 学期(即 3 年) ,加 3 分;完不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每 学期减 0.5 分,最多减 3 分。 7.如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聘任:当年退休人员优先;任职年限长者优先;工作 年限长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度考核项得分高者优先;荣誉项得分高者优先。 五、几点说明: 1.参加积分各项成绩的计算时间截止 2015 年 2 月 28 日,所有年限均
8、为年减年,即 2015 减 该证书获得年限。 2.2015 年 3 月份到达(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在竞聘范围,竞聘上岗人员聘期自 2015 年 3 月 至 2018 年 3 月。 3.工作后进行脱产学习,1970-1978 年入学的计算工作年限,其它时间入学人员不计算工作 年限。 4.经组织同意退二线的领导干部,及歇产假的教职工等,原则上按在岗对待。 5.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不得参加上一等级岗位竞聘。未经 组织同意,离职、脱岗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竞聘,可作为待聘人员管理,符合竞聘条件后, 参加竞聘。 6.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法定医疗期内、 妇女在法定产假内及其他按政策规定应予聘任的 人员,只要原已被聘任,经本人申请,竞聘委员会批准后,可在岗位限额内免于竞争,保持 相应职称级别岗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