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盘活农村闲散土地,促进集体土地节约集约的利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结合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鼓励扶持,用好、用活、用足农村闲散土地资源,着力解决农村土地粗放利用和空置浪费问题,提高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二、利用方式我县农村闲散土地主要包括: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
2、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一)村庄闲散用地:对于与村庄内或整体建筑距离较近,能相对连接的,规划用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需要什么补什么”的思路,优先保障医疗卫生、农村公厕、垃圾集运、文化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健身、社区服务、养老设施等用地,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盘活的农村建设用地可用于村集体成员的住房建设。(二)村庄外闲散土地:成方连片与农用地连接的,可以用来补充增加耕地,强化农村闲散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融合,发挥土地多
3、功能多效益综合整治,通过闲散建设用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等增加的耕地,按规定核实后,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使用。综合整治后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质的耕地,经验收评估达到永久基本农田标准的,可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管理。(三)空置房屋和废弃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农民手里收购的空置房屋和废弃宅基地,修缮后可用于发展物流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导、鼓励农民将自家空置房屋交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空置房屋和废弃宅基地打造成特色民宿或乡村养老用房等,让农民从中获取财产性收入。(四)保护生态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零星现状
4、建设用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复垦为农用地或生态用地。(五)预留发展地:暂未确定用途或利用方向的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可不改变土地性质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和使用,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预留空间。三、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202b年7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结合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农村闲散土地的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和盘活潜力,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二)制定规划(202b年9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全面摸清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农民群众的需求,组织编
5、制农村闲散地土地盘活利用规划和方案,明确盘活利用的目标任务、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要做到统筹谋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村庄空间发展,依法合理调整修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推行“多规合一”,引导土地空间资源要素重新配置,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三)盘活利用(2023年底前)。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要坚持“一村一策”“一地一策”的原则,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和宗地具体情况,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总量的20%以上,确保2023年底前将现有的农村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四、任务分工(一)加大用地规划支持力度。根据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指标
6、不变、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各乡镇街道对各地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合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效整合利用农村零星闲散土地资源。同时,结合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在乡镇范围内,进行建设用地规模的调剂和用地性质调整,对建设用地进行整合归并、合理布局,优先保障生态用地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健全完善盘活利用制度。建立完善农村闲散土地利用制度体系,在闲散土地整理、开发利用、合理流转等方面顺利推进;对村周边与耕地等农用地相连成片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利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符合土地规划并近期列入搬迁计划的村
7、庄,纳入挂钩项目复垦区。充分利用省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平台,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不同地类的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土地规划方案、项目实施、补偿标准、收益分配等事项取得农民同意,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分门别类盘活利用”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制度、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长效机制,提高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
8、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鼓励吸引多元化投资。鼓励多主题参与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前提下,可通过自主、联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土地进行盘活利用;加大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项目投入,鼓励进行市场化动作,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可参与农村闲散土地盘活。村集体、农民合作社、农户可参与本村和个人的土地整理和土地利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盘活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闲散土地的盘活利用工作。(三)强化督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经常督导,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并且要实行分类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强化督查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农村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