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小额贷款行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为推动我县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管机构、管合规、管行为、管风险”的监管要求,决定对全县小额贷款行业开展清理规范活动,通过严格行业准入、推进优胜劣汰、清理问题机构,实现行业增质提效,做精做强,促进全县小额贷款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全面检查、规范指导与清理打击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排查各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及各类风险,对发现违法、违规、潜在风险较大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取销经营资格等手段,全面提高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合规意识和规范化经营水平,提升行业发展质量。二、清理规范对象及范畴(一)清理规范对象*县辖
2、内经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办)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经营小贷业务的公司。(二)规范范畴小额贷款公司有下列行为的:1.未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金融办)批复文件、营业执照、公开承诺标示牌、举报电话等;2.未按要求充分计提呆坏准备金;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设立分支机构、变更股东、注册资本金等情况;4.对同一贷款人贷款余额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本额的5%;5.贷款利率超过法律法规规定;6.存在从两个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比例超过净资本额的50%;7.聘用不符合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8.未按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未按时间要求上报经营信息或者上报虚假信
3、息;9.未按要求开展年审工作;10.抽逃注册资本金;11.其他违规行为。(三)清理范畴小额贷款公司有下列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县政府将出具取消经营资格意见上报市金融办,市金融办报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具体情形如下:1.拒不配合清理规范检查的;2.连续自行歇业6个月及以上;3.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涉黑涉恶,暴力催收;5.洗钱;6.开展套路贷、校园贷;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三、具体安排(一)宣传部署(3月15日4月15日)县公安局、市监局、人行要加强相关清理规范工作政策、法
4、规的培训学习,提高对本次清理规范工作的认识。(二)自查整改(4月16日4月30日)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本次清理规范工作内容以及日常监管规定深入开展自查,即查即改。各小贷公司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于202*年4月30日书面报送县政府办(金融办)。(三)现场检查(5月1日7月15日)县政府办(金融办)将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对各小贷公司实施全覆盖现场检查,并依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形成清理规范工作报告上报市金融办。6月份开始,县金融办配合市金融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四)整改或清退(7月16日8月10日)根据市、县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小额贷款
5、公司监管暂行办法(陕金发200911号)规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自愿终止小额贷款经营资格的,将按规定执行清退工作。(五)总结及回头看(8月11日8月31日)县政府办(金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清理规范工作再次回访检验,向市金融办报告同意后,在网站上公示合规小额贷款机构名单。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县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要站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高度强化监管意识,高度重视本次清理规范工作,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工作抓紧抓实,认真履行职责,并按期报送资料(包含文字及图片)。(二)认真自查,突出重点。君安小额贷款公司、同辉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按照清理规范内容及相关监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全面梳理业务资料,按期报送资料,并保证所报送资料全面、真实,符合要求。(三)跟踪督查,严肃纪律。县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要严格遵照各项廉政纪律,杜绝形式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平衡照顾思想,不遮不掩问题,主动作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有力有效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小额贷款行业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