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工作,使 其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公 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资质证书管理。第三条:员工取得的资质证书必须是与公司业务相关或 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证书。第二章 相关定义第四条:员工资质证书:本办法所称资质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 它执业资格证书。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员工岗位资格 证书包括各类特种作业证书、上岗证书、培训证书。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
2、级 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 书,包括初级工(国家五级)、中级工(国家四级)、高级 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资格证书。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 统计、审计、政工、档案、图书资料等。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与公司业 务相关的此类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 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电 气工程师、注册资产
3、评估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 级/中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等。第三章 职责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需按本办法规定对所管资质证书原 件、负责对部分执业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工作,负责员工的岗 位资格证书取证及证书年审办理。第十条:各部门、各项目办、各子公司根据本办法规定 借用资质证书原件、开具员工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的证明。第十一条:员工根据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第四章 管理内容第十二条:证书原件管理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培训学习后所取得的资质证书,或员 工个人取证后按公司相关规定报销全部或部分费用的资质 证书,原则上证书原件一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本 人领取证
4、书后1个月内必须将原件及归档材料送交公司人力 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的证书原件包括:1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原件;2 .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营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3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级 证书原件;4 .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原件。5 .员工取得的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公司非强制 性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部保留证书扫描件,原件 交还员工本人;6 .员工获取学历证书后,应携证书原件和学籍材料到人 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留取证书复印件和学籍材料归 档。如员工不能提供参加学习的学籍材
5、料,公司将不予承认 学历。第十三条:证书原件借用需要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需填写“资质证 书原件借用申请表”,经申请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 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借 用。(附件一)人力资源部须建立证书原件借用台帐,督促借用人 如期归还所借证书。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申请借用 原因”中所表明的用途使用,未经人力资源部同意不得另做 他用,同时应妥善保管证书并按期归还。如所借用证书丢失,应由责任人赔偿用于取证的全部费用及丢失证书所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证书领取规定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领取本人资质证书,应填
6、写“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部 门)证明所在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分 管领导签字领取本人证书。属于正常退休的员工,在“领 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上注明“正常退休”。凡是交还此类员工的证书时,须在证书上注明该员工已 与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按本办法规 定领取本人证书的,证书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壹年,但在 此期间对于注册类、年审类证书不负责注册和年审;超过壹 年后本人仍未领取证书,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人力资源部不 再负有保存义务。第十五条:证书注册和年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建造师注册和对员工岗位资格证书 进行年审,
7、包括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必要的继续教育工作。其它公司非强制取得的证书由本人自己注册或年审。第十六条:公司对证书原件管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公 司特殊规定执行。第五章 激励约束机制第十七条:奖励原则凡公司出资、选派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后所取得的员工资 质证书,公司不再给予奖励,资质证书在公司注册或生效后 按照取得的资质等级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凡员工个人出资取得公司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给予取得证书的员工一次性奖励;凡员工个人出资取得的各专业必要的执业资格证书,公 司给予一次性奖励。(与上段重了)凡员工参加社会考试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 司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十八条 奖励标准类别各类
8、资质证书取证后一次性奖励标准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技师(二级):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1000元 如果技师、高级技师证书都先后 取得,奖励总额不超过500元。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1000元高级:2000元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 (社会考取)高级会计师 高级统计师 高级经济师 高级审计师5000元执业 资格 证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10000元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3000元注册会计师10000元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审计师 企业法律顾问 造价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3000元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附件:1、资质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2、员工资质证书领取审批表6附件1:资质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借用证书原件清单序号证书名称何人证书证书编号123借用原因因借用以上证书,计划于年月日准时交还所借证书。申请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员工资质证书领取审批表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取证书清单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费用123所属人事 部门证明领取资质证书原件证明兹证明:本单位员工已和本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可将以上证书原件发放给本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所在单位领导审核领导签字:年月日劳动人事处(职工8学校)负 责人审批领导签字:年 月日申请人签字: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