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第一节第一节 就业权益概述就业权益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第三节第三节 防范求职陷阱防范求职陷阱 反对就业歧视反对就业歧视【实践环节】【实践环节】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导读】【导读】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就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上近几年扩招的大学生陆续毕业走向社会,使得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大学生就业过程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本章从法律的层面阐述大学生就业权的内容,寻求权利保护对策,就显得非常有意义。我国出现的“蚁族”,即大学毕
2、业生聚居群体,被称为继农民、农民工、下岗工人之后出现在中国的又一群体。之所以把这个群体形象地称为“蚁族”,是因为该群体和蚂蚁有诸多类似的特点:高智、弱小、群居。由此引发了对大学生就业保障的讨论。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第一节第一节 就业权益概述就业权益概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正逐步走向市场化、法制化,高校毕业生在其整个求职择业过程中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业生的就业权益主要体现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报到等环节中。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一、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一、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根据目前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有关
3、法律、法规的规定,毕业生就业权益是有两个阶段的,每个阶段所拥有的权益也是不同的。首先在大学生毕业求职阶段,拥有获取就业信息权、接受就业指导权、被推荐权;其次在签约阶段,大学生有自主选择权、公平录用权、违约求偿权。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1.接受就业指导权接受就业指导权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接受就业指导和服务是毕业生的一项重要权益。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服务。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获取就业信息权获取就业信息权信息公开、透明化,即所有的就业招聘相关的信息都要向全体大学毕业
4、生公开,学校与其他相关单位、个人都不得隐瞒、截留或更改信息。信息传递要及时、有效,即传递给大学毕业生的所有信息都要及时、有效,不得是过期的无效信息。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3.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权毕业生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全面有效地获取就业信息,能被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参加“双选”时与用人单位自主洽谈协调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4.公平待遇权公平待遇权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公平受录用权是毕业生最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5.违约求偿权违约求偿权毕
5、业生的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都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征得另外两方的同意,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二、求职就业过程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二、求职就业过程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毕业生求职就业过程中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一般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毕业生要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规定和国家政策
6、、法律、法规相抵触,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毕业生应勇于并善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2.签订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签订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本。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后,依据“就业协议书”中“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和备注栏中明确,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的条款,与毕业生另行签订一份比较详尽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由于不是国家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用人单位有可能会要求毕业生承担额外的不合理的义务,如过长的服务期限、不合法的离职赔偿
7、等,有的甚至扣押毕业证。如果遇到这些情形,毕业生要坚持原则,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据理力争,避免陷入劳动合同陷阱。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条款时一般应着重注意以下方面:(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就毕业生就业协议而言,不管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都应有用人自主权。如果其本身不具有用人自主权,则就业协议必须经其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
8、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检查。首先,要检查协议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其次,要检查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第三,要检查除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如有,还应检查其内容。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限、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是否完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表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
9、后需及时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以便学校履行相关手续,从而保证毕业生能够顺利派遣。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4)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违约责任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近几年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现象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违约条款的规定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及纠纷的解决。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3.预防侵害自身
10、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毕业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时,使用夸大待遇条件等欺骗手段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防止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4.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尚不成熟,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加之社会风气和人们旧观念、旧思想的影响,在就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侵害毕业生的正当权益。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
11、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三、毕业生就业诚信问题三、毕业生就业诚信问题古语云“言必信,行必果”,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其基本内容是诚实、诚恳、信用、信任,能够切实履行承诺以取得他人的信任。近年来,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诚信问题也日益为人们所关注。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当前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存在种种的诚信缺失行为,主要表现在:求职简历造假;面试中的不诚实;面试成功后拒绝签约;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单方面毁约等。据对某省份毕业生就业的一项调查显示:16.3%的学生存在违约现象。同时,毕业生为了在应聘中争
12、取到录用机会,在个人材料、面试中弄虚作假的事情也时常发生。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毕业生就业诚信缺失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比如学校忽视了诚信教育,使诚信教育变成了一种形式;家庭教育的影响;社会上存在不良信用风气、用人单位的不诚信行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薄弱等。同时,目前我国人才市场“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使大学生从签约到去用人单位就业的过程中存在着不确定原因,这也是导致毕业生不诚信的一个原因。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趋于成熟的关键时间,因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应该加强校园诚信环境建设和引导大学生进行自我诚信教育。这对于大学毕业生的求职,对于大学毕业生今后的整个人生道路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第六章 就业
13、权益与法律保障【拓展阅读】【拓展阅读】个个人诚信关乎个人未来发展人诚信关乎个人未来发展“全国个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致力于个人职场诚信、大学生诚信、个人社会诚信领域约束激励机制的建立,提供职场诚信档案、员工雇前背景核实、大学生诚信档案、个人社会诚信档案、个人诚信简历等。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诚信共建单位”通过对在职员工的“黑红职场诚信档案”的建立,有效约束了员工的在职表现,降低违约率、跳槽率等。引用信用专家这样的一句话来描述员工的心态变化:有了“诚信记录”,宁可“抢银行”也不愿留下“污点”信息。在离职时员工如果知道一个“污点”档案会影响以后的就业、升迁、薪
14、资待遇等,那他一定会尽忠职守,克己奉公,激发出员工的正能量,为企业创造更多财富!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个人职场诚信档案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信息,主要记录个人的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履历、证件证书、社团经历等相关信息;第二部分为考核信息,记录个人职业异动情况、工作考勤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奖励惩罚记录、离职记录等相关信息。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创建职场诚信档案的目的主要在于记录员工的真实工作表现,帮助企业更高效、更科学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随着更多企业的加入,职场诚信档案将形成一种职场诚信机制,是能力卓越、讲诚信的员工最好的职场筹码,更是不讲诚信、失才失德
15、之人的“紧箍咒”,督促他们增强诚信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让诚信受益,让失信受戒!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第二节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毕业生登录微信关注服务号“江西微就业”申请,然后由学校审核、打印、发放、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和学校盖章,毕业生将其作为办理报到、接转档案、户口关系的依据。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概述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概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
16、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如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专业等;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2)用人单位的情况。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如单位名称、隶属关系、性质、地址、联系人等。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3)学校意见。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4
17、)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5)其他补充协议。就业协议书允许附加补充协议,常见的内容有:免责条款,如约定毕业生考上本科、研究生或公务员等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在附签补充协议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审视协议的内容是否公平、合法、有效。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程序一般为:(1)毕业生本人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以文字形式明确表达自己同意选定单位应聘工作的意愿,同时本人签名。(2)
18、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代表单位签署同意接受该毕业生的文字意见,并签字盖章。该单位没有人事决定权的,则需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予以批准认可。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3)毕业生所在院系及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签署完以后,学校留一份,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各留一份。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1)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除方应对另两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
19、议有法律或协议上的依据,如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用人单位依协议规定可解除就业协议。此类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情况,解除方无须对另两方承担法律责任。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三方解除。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取消原签订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原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改派。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小王是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的毕业生,2016年12月与一家自
20、己比较满意的公司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以后小王就没有再找别的工作,开始撰写毕业论文和做一些其他的毕业和就业准备工作。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017年4月,小王得到签约单位的通知,说由于该公司经营策略上的变化,原本计划招收的20名应届毕业生现缩招为5名。该公司打算与小王解除就业协议,并提出愿意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小王认为自己因为和该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失去了很多其他的就业机会,现在该公司给一笔违约金就可以和自己解除协议,自己再找工作时间上很仓促。他可不可以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强制该单位履行三方协议?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该案中由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三方协议中达成的协议
21、是关于毕业生毕业以后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内容,关系到双方日后建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劳动合同,不适合采取强制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形式,因此不能强制该公司履行就业协议。但小王有权要求其按照就业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违约及后果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违约及后果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1)就用人单位而言
22、,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位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这一录用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的工作造成被动的局面。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看作是学校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会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毕业生违约情况来看,一旦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则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都不愿意再到此高校来挑选毕业生,影响学校的声誉。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的有效需求
23、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毕业生的盲目违约也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3)就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耽误其他毕业生就业的机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案例分析】大学生励志网报道,近日,某高校一毕业生,因签约又违约,被用人单位告上法庭,并被判赔1.2万余元。虽然大
24、学生毕业违约并不是普遍现象,但这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例比较典型的大学生毕业违约案例,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和签约时引以为戒。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就业协议不是废纸:2016年小夏参加了招聘考试,当天,她就签了约,一份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另一份是聘用协议。然而,直到2017年6月中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时,小夏仍未来报到,也没有任何音信。原来她已经到另外一家单位上班去了。7月,先同小夏签约的单位正式致函,请其履行协议,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9月,在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方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先同小夏签约的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小夏违约,要求被告赔偿。10月28日,法院开庭审
25、理此案。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自愿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双方都应按照协议履行。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有合同的属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有合同的属性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毕业生所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否属于合同呢?我们通过分析发现,首先,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自然人)和用人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
26、位是平等的;其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达成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再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均属于我国民事法律调整范围,所以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有合同的属性。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目前,仍有很多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在接收毕业生时,用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来代替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依据是1989年3月2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第十四条“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服务期一般为五年,随着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具体服务年限和办法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该方案中关于“
27、定期服务制度”仅有的这一条款,并没有规定毕业生违反定期服务的赔偿责任。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劳动法以后,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来调整,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一定要签的。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后,与企业还应签订劳动合同。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能取代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能取代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确定劳动关系的依据,从本质上讲属于广义上的合同,具有劳动合同的部分特征,主要根据如下:(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在
28、于构建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在毕业生的就业选择中,毕业生可以自愿地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优秀毕业生到本单位工作,从而为单位谋求更大的利益和发展。其他的任何人或单位、组织若无法定的事由不得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加以干涉。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劳动合同表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确立了劳动关系,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确定就业劳动关系的依据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是一种双方承诺的毕业生就业书面合同。由于就业协议是确立毕业生就业关系的一种协议,凡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就业争议、
29、纠纷都应遵循就业协议中的有关规定。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一份简单的格式文本,很多诸如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并不在其中直接体现。因此,单凭就业协议,毕业生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得到全面保障。尽管2005年新制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做了某些限定,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双方应订立劳动合同。但很多毕业生对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太清楚。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从法律角度看,虽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二者一经签订都具备法律效力,无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履行约定。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仅仅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
30、进一步确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从内容上看,就业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大多是些框架性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还有待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详细约定。因此,如果毕业生在报到后与用人单位始终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一旦发生纠纷,由于举证困难等方面的原因,即使毕业生主张权利,法律最终也很难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在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以种种借口不与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毕业生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
31、保障 3.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责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责任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三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一经签订即视为合同生效,不能随意更改。权利义务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即具有法律效力。如由于特殊原因,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单方面毁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毕业生本人或原签约单位的同意。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征得对方同意,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就业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则其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具体来说,在履行就业协议的过程中的违约行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1)毕业生不履行就业协议的约
32、定。毕业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此时毕业生的行为构成违约。实践中,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履行按期与用人单位进行订立劳动合同谈判的义务,就应当认定为违约。另外一种情况是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又因其他原因不愿订立劳动合同(比如考上了本科、研究生或公务员等),但其又不愿因违反就业协议而承担违约责任,便按期去与用人单位谈判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条款协商过程中找一些理由不签约,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此种情况实际上属于毕业生恶意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用人单位不履行就业协议的约定。如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33、位应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形主要包括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来时用人单位明确拒绝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拒绝接收毕业生。用人单位的过错使得双方签订就业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不欲与毕业生订立合同,因而刁难毕业生,提出不适当条件,则应根据上一种情况中对毕业生恶意履行的判断标准进行判决。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因此,就业协议千万不可草率签订。毕业生在签署就业协议之前,应对用人单位有基本了解,看用人单位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否齐全,包括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等。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招录人员进行询问。其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当多问问用人单位的其他职工,包括不同时
34、间参加工作的职工,以核对别人所获得的信息及看法与自己有何不同。在对某些订立合同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法律问题不能肯定时,还应向就业指导老师或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要认真审阅就业协议的条款,有条件的最好再看一下即将签订的正式的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再决定是否签就业协议。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拓展阅读】【拓展阅读】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与乙方通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由学校统一打印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学校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二、乙方须如实向甲方介绍本单
35、位情况,以及拟安排甲方工作岗位及待遇情况。甲方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本人情况,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三、乙方同意录用甲方,录用方式为:聘用 或录用入编 (请在 中填)。聘用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聘用的毕业生,其报到证及档案、户籍等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录用入编的毕业生,其报到证及档案、户籍等关系转入用人单位并入编。四、甲方到乙方报到后,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招录手续。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五、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由 方(甲或乙)将协议书一式三份送学校鉴证登记。六、以下补充条款视为协议内容,
36、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书编号前两位为打印次数;36位为毕业年份;711位为学校代码;后五位为流水编号。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三、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毕业生经过努力落实了工作或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工作意向,并不意味着就此完成就业。对于初涉职场的毕业生来说,就业之前还有一个关键环节,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1.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照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以合同的目的为标准,划分为聘用合同、录
37、用合同、借调合同、停薪留职合同;按照有效期限的不同,划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人数不同,划分为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2.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即应采用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有主件、附件之分,劳动合同的主件即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一般指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如岗位协议书、专项劳动协议书、用人单位依法制订的内部劳动规则等。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
38、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拓展阅读】【拓展阅读】2017年春节过后,某科技公司通过互联网发布了招聘软件研发总监的信息,对于职位的任职要求是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月黄某应聘入职某科技公司,3月20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黄某的职位为研发中心总监,月工资标准为9000元。6月30日该科技公司以黄某无故旷工违反考勤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通知黄某解除劳动合同。黄某认为该科技公
39、司系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9000元。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某科技公司表示,根据黄某向中华英才网申报的个人信息及向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我公司应聘的黄某于1985年11月29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而本案原告黄某提供的身份信息显示:其出生日期为1977年11月29日,其学习经历及工作履历亦与我公司招聘的员工黄某不符。由此可见,黄某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伪造学历骗取了我公司的信任,获取了到我公司任职的机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为证明上述情况,某科技公司提交了员工基本情况表、黄某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毕业证
40、书、中华英才网网页打印件等证据。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员工基本情况表中记载:黄某的出生日期为1985年11月29日,来公司时间是2017年3月19日,毕业院校为郑州大学,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黄某否认员工基本情况表中的内容是其本人填写,但其未申请对上述表中填写内容的真伪进行笔迹鉴定。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中华英才网网页打印件中显示:黄某的出生日期为1985年11月29日,2009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并被授予工学学士学位。黄某表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不是本人向某科技公司提交,也从未向中华英才网投递过任何简历。黄某称本人于2000年毕业于焦作大学计算机专科,出生日期为197
41、7年11月29日。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法律分析:本案中,法院核查的原告黄某的出生日期为1977年11月29日。按照黄某的自述,其2000年毕业于焦作大学计算机专科,以上情况与某科技公司提交的黄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员工基本情况表的内容不符。现黄某否认员工基本情况表的内容是本人填写,但未向本院申请对上述表中填写内容的真伪进行笔迹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依法确认员工基本情况表的内容系黄某本人填写。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核查员工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是最基本的人事招聘审核程序,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亦不会留存员工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现某科技公司提
42、交的黄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中所记载的信息与员工基本情况表的内容一致,加之,某科技公司对黄某所在职位的年龄、学历等有明确的要求,故本院对于某科技公司提出的黄某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伪造学历、采用欺诈手段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张予以采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法院确认某科技公司与黄某于2017年3月20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鉴于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是因黄某个人原因所致,故黄某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000元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对其上述请求不予支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毕业生
43、和用人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非法干预。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拓展阅读【拓展阅读】2016年7月21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6届毕业生小张与某软件开发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2017年7月21日合同期满后,小张向公司提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手续时,该公司说,公司已决定与小张续订合同两年,拒绝为小张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经小张一再坚持,该公司以临时没有合适的人选来接替小张的工作,如果此时解除劳动合同,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为由,提出至少续订劳动合同一年,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如果小张刻意不从,就按自动离职处理。请问,小
44、张能否请求该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法律分析:在这起案件中,该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关于订立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是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原则。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期满后,一方不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强迫与其续订劳动合同。本案中,该公司与小张续订两年劳动合同是在没有征得小张同意的情况下单方签订的,因此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它对小张来说是不起作用的,小张可以拒绝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二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
45、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对于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得以种种理由不予办理,拖延不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构成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如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单方与小张续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必须依法办理与小张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手续。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有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下面就劳动合同的必备款加以阐述。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46、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应届毕业生所遇到的劳动合同绝大多数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中对期限的约定,以及关于期限的违约责任的约定。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范围以及劳动生产任务所要达到的效果、质量指标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提供的生产、工作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和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保
47、护的基本要求,包括劳动场所和设备、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用人单位不仅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而且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岗位、技能及工作数量、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工资的数额、支付日期、支付地点以及其他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待遇。劳动报酬的内容和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它是劳动者的行为规范。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48、、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规定、纪律对劳动者的个人纪律要求等,如上下班制度、工作制度、岗位纪律、奖惩条件等。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指劳动关系终止的客观要求,即劳动合同终止的事实理由。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特别是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应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
49、后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违约没有作明确规定的内容;若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应当公平合理。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3)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承担义务的行为。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个人或第三方不得非法干涉劳动合同的履行。履行劳动合同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亲自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第六章
50、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4)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尚未履行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5)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以及自行解除等。(6)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