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新闻机构和记者,一,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管理我国依法保障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提供便利,行政法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1990年,施行了十多年,2008年10月更新,第一节报纸,期刊第二节广播,电视第三节互联网新闻传播第四节
新闻传播法教程第五版Tag内容描述:
1、一,外来新闻机构和记者,一,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管理我国依法保障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提供便利,行政法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1990年,施行了十多年,2008年10月更新。
2、第一节报纸,期刊第二节广播,电视第三节互联网新闻传播第四节新闻记者报纸,是指有固定名称,刊期,开版,以新闻与时事评论为主要内容,每周至少出版一期的散页连续出版物,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
3、新闻传播活动具有控制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这主要靠新闻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予以规范和调节,新闻媒介也可能传播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内容,这就需要以法律进行限制,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第一节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第二节禁止造谣和其他危害社会的内容第。
4、这一章,主要介绍和阐述现行宪法直接保护和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几个条款,第一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第二节言论,出版自由第三节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
5、第一节基本概念什么是法什么是法,法是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体系,法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我国的社会主义法确认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6、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会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一种是煽动危害国家安全另一种便是泄露,非法获取,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在有关管理大众传播媒介的行政法规的禁载规定中,首要的就是禁止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以及泄露国家秘密,第一节禁止煽动危。
7、第六章新闻传播活动与公民,法人的人格权本章概要第一节侵权法源和侵权构成第二节新闻传播与名誉权第三节新闻传播与隐私权第四节新闻传播与肖像权第五节侵权责任和救济人格权人格权是自然人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
8、第一节事业和企业的制度变迁第二节,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下的变革第三节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新闻业改革第四节相关经营业务196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办法,将国家编制划分为行政,事业,企业行政,事业,企业三种,行政,指国家机关,它们行使社。
9、第一节突发事件信息第二节商品和服务信息第三节证券信息第四节气象预报第五节地图突发事件,即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报道总的。
10、司法,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程序,适用法律规范处理诉讼案件的活动,在我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专门机关,法院行使审判权,即适用法律处理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检察院。
11、第一节著作权的基本内容第二节著作权和公共利益的平衡第三节传播者的权利第四节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著作权,著作权,copyrightcopyright,即版权,是指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