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全册配套完整教学课件2.pptx(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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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经济法全册配套完整教学课件2国际经济法学关于国际经济法经济与法律1.经济运行的基本形态国内投资私人/政府投资(积极财政政策)投资产品/服务销售(消费)外国投资资金(金融)技术(知识产权)生产性消费国内(内需)需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居民消费国外(外贸)关于国际经济法(续1)2、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技术转让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际税收国际经济争端解决关于国际经济法(续2)3、法律对经济的调整(1)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关系需相应的法律调整(2)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规范4、法律对国际经济的调整(1)跨国的民商事关系在法律上如何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国际借贷(2)政府如何管理跨国的经济

2、交往?5、法律的价值与国际法的有效性讨论关于国际经济法(续3)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际间的经济行为,包括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技术转让等,因而国际经济法包含国际贸易法等相应的分支学科。2.国际经济法从两方面对国际经济进行调整,即以相应的民商事法律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此为交易性的国际经济法(transaction IEL);以相应的管制性的法律调整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此为管理性的国际经济法(regulation IEL)。关于国际经济法(续4)Transaction IEL1.选择法律适用与统一实体规范2.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的适用3.关于国际经济

3、法与国际私法Regulation IEL1.一国政府基于国家主权可以管理本国的涉外经济活动2.各国政府管理行为的冲突3.国际法上的协调与国际组织4.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公法的原则构成国际经济法的一般原则调整国际经济关系所特有的原则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1.经济主权以及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2.公平互利原则3.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1)经济主权以及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1.来之不易的成果自然资源是各国经济发的基础,全球的自然资源如何分配?联合国的成立与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的确立:1962年关于自然资源

4、永久主权的宣言在联大会议得以通过。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努力:通过发展中国家共同的努力,1974年6月联大特别会议通过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同年12月,联大又进一步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从而最终确立了经济主权的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2)2、经济主权以及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1)独立自主地管理本国经济的权利关于经济主权的讨论(2)管理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权利(3)国有化及征收的权利各国有权实行国有化或征收,但在补偿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实行国有化或征收的条件:为公共目的、依法定程序、给予补偿。发达国家的补偿标准:充分、及时、有效(赫尔准

5、则);发展中国家:适当、合理地补偿。(4)各国对境内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3)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的基本内涵:以平等为基石。应充分关注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追求实质公平,摒弃形式上的公平。公平互利原则的发展:从一开始注重政治上的平等,到反思经济实力差异较大的国家之间的貌视公平的经济关系,带来的是实质的不公平,因而也就无法做到互利。公平互利原则的体现:普惠制以及WTO体制内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4)普惠制普遍优惠制,要求发达国家应当尽可能在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内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的优惠待遇,此种优惠不得寻求互惠,不得歧视。通常认为是指所有发达国家应当对

6、所有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给予此种优惠。其特点是普遍的、非互惠的和非歧视的。普惠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最终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以及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得以确立。但在实践中,对哪些国家、针对哪些产品以及给予多少优惠都是由给惠国确定的。因而是有欠缺的。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5)WTO体制内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在GATT肯尼迪回合谈判中得以确立。东京回合的“授权条款”进一步加以明确。肯尼迪回合所增加的GATT第四部分(贸易与发展)以及“授权条款”为普惠制奠定了法律基础。 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WTO一揽子协议中都有关于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

7、规定。但不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享受的待遇也是有所不同的。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6)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的原则1.全球化的启示: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消除国际社会的贫富差距成为全球共同的课题。2.WTO的努力:WTO的特殊与差别待遇;WTO新一轮谈判的主题词:发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7)3.可持续发展:贸易与环境4.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南南合作的典范七十七国集团以及南方中心;南北合作的典范洛美协定以及科托努协定5.国际合作的新趋向与中国的战略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货物贸易法包含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调整以及各国管理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及其协调WTO法律制度。国际货

8、物买卖法律以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为中心,包括由此产生并独立于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关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关系以及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关系。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关系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贸易支付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适用1.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确立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为标志。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冲突规范的解决方法的困惑与统一实体规范的解决方法的适用。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获得广泛的认同与适用。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国际货物买卖法律的统一化趋势1.国际上制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统一实体规范的努力 1

9、964年,罗马统一国际私法协会通过了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订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UN)(以下简称CISG)。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2、各国合同法律制度的趋同化 大陆法系国家合同法律的趋同;英美法在合同领域逐渐形成了一些成文的法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U.C.C)、英国货物买卖法等。3、国际贸易惯例的广泛适用 贸易术语、信用证、托收等一些惯例的适用,I.C.C的贡献-INCORTERMs、UCP、URC。4、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制订与适用

10、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94年制订。通则是合同法律的集在成者。通则可适用于各类合同。它不同于CISG,不具有强制适用效力;它也不同于贸易惯例,它是制订出来的。通则主要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提供参考,也可以为各国制订合同法律提供支持。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CISG的适用1.CISG适用的条件: 国际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货物买卖合同 缔约国标准 国际性:营业地标准; 货物买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合同不适用;一方以提供劳务为主的合同也不能适用,如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国际劳务合同以及“三来一补”的合同。即便如此,也并非所有买卖的合同皆可适用,公约明确排除了以下六种合同的适用。国际货物买卖法

11、律制度 电力 标的物的特殊性 股票等证券 船舶、飞机 拍卖六种不能适用公约的买卖 买卖方式的特殊性 基于强制执行 为私人或家庭目的进行的买卖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缔约国标准及CISG关于“扩大适用范围的解释”: 不具备缔约国标准;基于国际私法规则可适用某一国的法律;如果该国是公约的缔约国,则认为该合同也可适用于公约。 该条规定不尽合理,因而可以提出保留。(另:公约还允许提出书面保留)2、公约适用的任意性: 在具备适用条件的前提下,适用公约与否由当事人决定(适用的自动性);即使合同适用公约,也未必完全遵照公约。3、公约不涉及的内容: 关于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的转移及其对第三人的影响以及产品责任问题

12、公约未作规定。CISG的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合同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下列哪个选项应适用公约的规定?( ) A缔约国中营业地处于同一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货物的买卖 B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飞机的买卖 C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股票的买卖 D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的买卖CISG的适用设下列各公司所属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几种情况适用公约? ( )A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订立的关于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B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未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 C营业

13、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关于食糖的贸易合同 D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构成了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CISG的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下列哪些合同?( )A.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B.住所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C.具有不同缔约国国籍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D.在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的条件下,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我国上海某进出口公司A要出口一批货物给某外国公司B,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双方都有意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称CISG),现A就该问

14、题向你咨询,以下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如果该外国公司B其本国是CISG的缔约国,但其营业地所在国家不是CISG的缔约国,只要双方合意约定适用CISG,则合同适用CISG B、如果该外国公司B其本国是CISG的缔约国,但其营业地所在国家不是CISG的缔约国,根据国际私法规则,他们之间的合同适用第三国的法律,如果该第三国是CISG的缔约国,则他们之间的合同可以适用CISG C、如果该外国公司B营业地所在国家是CISG的缔约国,双方也希望适用CISG,则必须在合同中作明确的约定 D、即便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可以适用CISG,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CISG的适用扩大适用范围

15、的解释不具备缔约国的标准依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具体国家的法律该具体国家为公约的缔约国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1.各国合同法大都以要约和承诺确定合同的成立,CISG在合同成立问题上的规定和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大体相同。2.关于要约: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所作的愿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要约最重要的要素是什么?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要约的生效:到达生效。 要约生效的法律后果:要约人须等待受要约人的答复;受要约人无答复的义务。 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 要约的撤销:以下两种情况下不得撤销要约。 (1)规定了期限的要约; (2)受要约人信赖,且从事了和要约有关的行为

16、。 两种选择:缔约过失与要约不得撤销。CISG取后者。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要约的撤回:所有要约,即便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都可撤回。 如何撤销与撤回?2、关于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 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带有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构成一项新的要约,即反要约;带有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或无效?)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如何区分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 对标的物、数量、质量、交货、支付以及法律适 用和争议解决的条款作出变更的为实质性变更。 关于数量:毛重与净重;溢短装条款。 关于质量:质量标准;检验与检验权;包装。 关于交货:何时、何地、何以完成; 运输与运输保险;风险承担

17、。 关于支付:何时、何地;价格;支付的货币;支付方式。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逾期承诺的处理:逾期承诺对交易的影响?逾期承诺的法律后果?(必然无效?)不同情况下逾期承诺的处理。 承诺的生效与承诺的撤销和撤回:到达生效与投邮生效之争。CISG以到达生效为基本原则,但以行为表示承诺的,在行为作出时即为生效。所有承诺皆不可撤销;在投邮生效的前提下,承诺的撤回是不可能的。合同的成立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

18、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合同的成立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

19、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成立未必生效。2.影响合同生效的因素: 缔约能力、合同形式、影响意思表示真实性的情形(欺诈、趁人之危、显失公平)、政府管制等。3、有关合同生效争议的法律适用?国际经济法张国元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术语1.国际贸易术语的形成: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为解决卖方交货以及与卖方交货有关的问题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逐步形成了以某些术语来代表双方在上述问题上的约定。是一种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的定义?)2.国际贸易术语解决的问题: 卖方何时、何地、何以完成交货;运输如何安排;风险何

20、时转移以及谁办理保险;进出口海关手续由谁办理、关税谁来承担。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3、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简化商业谈判,提高合同谈判的效率;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以及交货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划分,因而又称为交货条件;影响合同的价格构成,因而又称为价格条件。4、国际贸易术语得以广泛适用的保障:应把在贸易实践中约定俗成的内容固定下来。长期以来有许多的机构对贸易术语进行了编纂:国际法协会的牛津华沙规则、 I.C.C 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美国1841年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最新适用的、最权威的是I.C.C于2010年最新修订的INCOTERMs2010。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术语解析(依“2000通则

21、”)工厂交货 E组:EXW(卖方承担的责任最小,买方办理出口海关手续) F组:FCA、FAS、FOB装运港 交货 C组:CFR、CIF、CPT、CIP目的港交货 D组:DAF、DES、DEQ、DDU、DDP (卖方承担责任最大,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海关手续)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F组术语:卖方在装运港(地)将货物交付运输完成交货义务,在此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FAS、FOB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FCA可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一切运输方式。C组术语:卖方在装运港(地)将货物交付运输完成交货义务,在此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卖方需承担运费(Freight)或运费和保险费(Freight

22、& Insurance)。CFR、CIF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在其他运输方式下用CPT、CIP代替。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D组术语: 卖方在目的港(地)将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义务。 DAF为边境交货。 DDP为完税交货,卖方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地) ,在办理完进口海关手续并且缴纳进口关税后将货物交与买方才完成交货义务。DDU即未完税交货。 DES、DEQ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几个重要的贸易术语1.FOB:Free On Board,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价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1)交货(依买方指定); (1)租船订舱,付运费;(2)办理出口海关手续; (2)进口清关;(3)

23、船舷标准:以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为标准划分;(4)提供相应单据。 (4)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费。关于船舷标准:装运港;在集装箱或滚装、卸装的装卸条件下建议不采用;装卸费用:FOB上海吊钩下交货等。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2、CFR:Cost &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与FOB同,但卖方需安排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承担运输费。指定目的港?3、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与FOB同,但卖方需安排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承担运输费;并且还需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费。 关于保险: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4、FCA:Free Carr

24、ier,货交承运人 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随之转移。 指定地点如果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如果是其他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此种情况下,由卖方按买方要求或商业惯例根据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所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时,卖方完成交货义务且风险随之转移。 在卖方所在地交货,由卖方负责装货,在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国际贸易术语 -2010通则修订后整合为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一是适用于任何

25、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DDP;二是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FAS、FOB、CFR、CIF。 新增了DAT和DAP两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运输终端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新术语同时适用于国际和国内贸易。 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内容:买方和卖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文件,受助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船舷的变化。链式销售(String Sales)的补充 。 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学院 张国元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违约及救济1.关于违

26、约:违约是一种事实判断,即比较买卖双方的实际履约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义务之间的事实,对违约的认定无须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状态。其关健在于确定当事人的义务。 双方的约定 买卖双方的义务 法律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2、买卖双方的义务(依CISG): 明示:信赖、诚信 品质 交货-担保义务 默示:商销性 所有权:卖方 权利 知识产权: 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移交单据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关于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胜诉 卖方A 买方B 败诉 第三方 买方C 第三方 付款 买方 接收货物:接收不等于接受。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违约救济1.损害赔偿:违约的事实损失;可以主张包括预期利润在内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27、无论是否已采取其他的救济手段,都可主张赔偿。2.宣告合同无效:慎用! 因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1)一方的违约构成根本违约;(2)一方的违约虽未构成根本违约,但在给其一段额外的时间让其履行义务(实际履行)后,仍未能履行或直接宣称将不再履行合同。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守约的一方可主张合同无效,但必须通知对方。宣告合同无效后只能主张赔偿;已履行的可要求返还。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3、预期违约情况下的处理: 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前,一方根据已有的事实预见到对方将要违约,此种判断出来的对方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为预期违约。 提供履约担保,恢复履行 预期违约 中止履行并通知 未提供履约担保,解除合同国际货物买

28、卖法律制度4、分批交货条件下的违约处理: 3月-2万吨:及时交货,货好;10万吨 4月-3万吨:延迟半个月交货;(大米) 5月-3万吨:所交货有质量问题; 6月-2万吨:未交货。 3月:配件进;成套设备进口 4月:零部件进; 5月:主机未进。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5、其他的救济手段:如减价、修补、交付替代物等。关于交付替代物。6、不可抗力免责:及时的通知义务。关于货物的保全义务 买卖双方都承担此种义务。 货物暂归由买方或卖方掌握。 一般采取寄存或出售的方法,可主张费用。在对方未付合理的费用之前可保有货物。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1.有约定的依约定; 特定地点:交承运人 涉及运

29、输 无特定地点:货交第一承运人2.未约定 不涉及运输:货物交由买方处置3、运输途中的买卖:合同订立时风险转移。4、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及前提:违约救济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份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

30、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违约救济A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B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C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D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违约救济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短少5箱。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违约救济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B.

31、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D.对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违约救济中国甲公司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批水果,合同约定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到达目的港,甲公司提货验收后,发现货物总重量短少12,单个体积和重量也不符合合同规定。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拒绝接收货物B.甲公司有权要求退货C.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仓库,其费用由乙公司承担D.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出售,并从出售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违约救济一国甲公司与另一国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假设1980年联合国国

32、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该买卖合同,那么依该公约的规定,甲公司对于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事项包括下列哪些?( ) A.交付的货物为甲方所有 B.交付的货物为甲方占有 C.交付的货物在买方所在国或转售国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D.交付的货物在世界范围内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违约救济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晋堂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B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晋堂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减价和

33、赔偿损失 C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晋堂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应当被支持 D如果收到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晋堂公司应当拒绝接受多交部分的货物 违约救济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合同。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施密斯公司在检验收到的货物时,发现该水果的大小与合同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根据这些情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施密斯公司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全货物 B施密斯公司有权一直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哈斯公司对其保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补偿为止 C施

34、密斯公司不必使用自己的仓库保管该货物 D施密斯公司也可以出售该货物,但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当把出售的意向通知哈斯公司 知识产权担保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法国的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乙公司本拟向西班牙转卖该批 货物,但却转售到意大利,且未通知甲公司。意大利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关于甲公司的权利担保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承担依意大利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的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承担依法国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的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担保在全球范围内该批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D甲公司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不适用于该批货物依乙公

35、司提供的技术图样生产的情形 违约救济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违约救济根据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在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的情况下,关于卖方的此项义务

36、,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移交 B如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前移交,可以在该时间到达前纠正其中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 C卖方行使纠正单据的权利使买方承担不合理开支的,买方有权要求赔偿 D卖方在不使买方承担不合理开支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移交单据的地点和方式 违约救济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守约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原合同价与转卖合同价之间的价差 B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合同价与市价之间的价差以及其他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C守约方可获得的损害赔偿不得

37、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D守约方有权对其实际遭受的、违约方缔约时理应预料到的所有损失获得赔偿 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学院 张国元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班轮运输海上货物运输 航次租船 租船运输 定期租船 光船租赁 提单的法律问题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提单的定义及特征(作用)1.何为提单?2.提单的法律特征: (1)提单起到了收据的作用; (2)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3)提单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分类1.已装船提单和未装船提单;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2、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3、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与指

38、示提单。关于海运欺诈与保函的效力分析 托运人 ? 承运人 承运人能否以保函抗辩? 第三人(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 义务 责任形式 责任限制 责任期间海牙规则 适航性 不完全过失 100磅/件 钩至钩 666.667SDR/件维斯比规则 高 管货 2SDR/公斤汉堡规则 推定过失 835SDR/件 接到交 高 2.5SDR/公斤无过失免责(1)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海上灾难,天灾,战争行为,公敌行为,船舶被扣留,检疫限制,罢工、关厂、停工,暴乱和骚动,尽适当的谨慎仍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3)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

39、命或财产;(4)货方原因: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性质造成的体积或重量的亏损或任何其他损坏,包装不当,标志不清或不当。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1.确立提单作为最终证据;2.喜玛拉雅条款(Himalaya Clause)。汉堡规则的修改(新增的内容):1.增加了关于舱面货及活牲畜的规定;2.对保函作了规定;3.对延迟交货作了规定。提单法律问题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延交付 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

40、物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签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关于签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案件事实案件事实:2002年7月,原告金海公司与被告裕东船务公司签订了运输协议,委托第一被告由巴西运输一套精炼棕榈油设备至天津港,包干运费2500美元。货物运至上海港后,第一被告安排第二被告涌泉航运公司所属的“涌泉2号”轮进行转船运输。9月6日,“涌泉2号”轮驶往秦皇岛途中因货舱进水,船体倾斜,被救助。经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货物残损金额为22270美元。经青岛双城船舶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船舶进行检验,“涌泉2号”轮船体开裂进水的原因是由于船舶结构缺陷或者船舶材质问题所致。签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天津

41、海事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使货舱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涌泉2号”论虽于2001年12月12日进行了年检,取得适航证书,但秦悼双城船舶技术咨询公司验船师在验船时拍摄的照片显示,该轮货舱锈蚀特别严重,船底K列板上有一条长度约为400mm纵向裂口,痕迹较旧,并用木塞塞住。另外,被核定抗风能力8级的该轮,在遭遇6级风浪时即造成船体损坏、货舱进水。上述情况证明该轮在开航时,实际已不适航。签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涌泉公司作为上海港至秦皇岛港的区段承运人。没有提供适航船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一被告裕东船务公司作为全程承运人,

42、应对全程运输负责,对于原告的损失应与第二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天津海事法院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损失。汉堡规则第10条 即便签约承运人将全程或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签约承运人仍应对运输全程负责。如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有责任,则两者负连带责任。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关于无单放货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 近海运输中,常发生货物先到而提单未到的情况,收货人往往用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 侵权侵权 OR OR 违约?违约? 以侵权或违约处理应考虑 因素? 如何解决近海运输中所碰到的问题? 海运单的运用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海运单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特别是航程较短的运输中产生出来

43、的一种运输单证。关于海运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海运单是一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B海运单不具有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存在的作用 C第三方以非法的方式取得海运单时无权提取货物 D海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特征,收货人凭海运单提取货物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关于无单放货2009年最高院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责任性质:竞合责任;正本提单持有人可要求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任限制:因属故意的行为,不能享受责任限制;赔偿范围:依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保险费;责任免除:港口国强制要求到港交付给当地海关或港口当局时效:1年。提单法律问题中国甲公司

44、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6年7月10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SALA”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SALA”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油轮相撞,使“SALA”号不能如期装货。“SALA”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提单法律问题 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

45、,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提单法律问题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5年10月签订了购买4500公吨化肥的合同,由某航运公司的“NEWsWAY”号将该批货物从美国的新奥尔良港运至大连。“NEWsWAY”号在途中遇小雨,因货舱舱盖不严使部分货物湿损。下列关于货物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湿损的损失 B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应承担举证责任 C乙公司应自行承担此项损失 D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的损失提单法律问题深圳甲公司从日本购进线钢4500公吨,价格条件为CIF广州。

46、由于短途运输和船速较快,该批货物先于提单到达了目的港。深圳甲公司凭副本提单加自己签署的保函提取了货物,之后该公司未去银行付款赎单。银行于是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本案的主张有哪些是正确的?( ) A承运人可以凭副本提单加保函向深圳公司交货 B承运人应当赔偿银行的损失 C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收货人交货 D承运人与银行没有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提单法律问题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 ( )A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C承运人应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 D承运人应使货舱、冷藏舱和

47、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提单法律问题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 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提单法律问题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

48、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C公司可以免责 B. 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 C. 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 D. 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提单法律问题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 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 C.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提单法律问题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

49、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提单法律问题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国际经济

50、法国际法学院 张国元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实际全损 自然灾害 全部损失 (1) A 推定全损风险 意外事故 损失 (2) 一般 共同海损 外来风险 部分损失 特别 B 单独海损关于共同海损:共同危险;为各方共同利益;共同分摊。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平安险:(1) A及(2) A、B;险别 水渍险:(1)(2) A、B; 一切险:加上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 一般附加险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平安险1.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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