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l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项目实际情况的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项目实际情况的变化,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变化,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会由于一些因素或一些事件的发生同价款会由于一些因素或一些事件的发生而发生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合而发生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合同价款的调整。同价款的调整。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6B.1 合同价款调整对工程实施阶段可能发生的14种价款调整,做了可操作性的规定价款调整因素法律、政策变化工程变更特征清单不符清单漏项缺项工程量计算偏差计日工物价变化暂估价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误工补偿施工索赔暂列金
2、额价款调整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条目条目 规范原条文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操作与应用解读9.19.1一一般般规规定定共共6 6条条9.1.9.1.1 1新新增增 以下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以下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 1法律法规变化;法律法规变化;2 2工程变更;工程变更;3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项目特征描述不符;4 4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清单缺项;5 5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偏差;6 6计日工;计日工;7 7现场签证;现场签证;8 8物价变化;物价变化;9 9暂估价;暂估价;1010不可
3、抗力;不可抗力;11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212误期赔偿;误期赔偿;1313施工索赔;施工索赔;1414暂列金额;暂列金额;15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操作解读:操作解读: 本条规定了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本条规定了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1414个事项个事项。9.1.9.1.2 2新增新增 出现合同价款出现合同价款调增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后的1414天内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
4、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若承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若承包人在包人在1414天内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调增报告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款请求。操作要领:操作要领:1.1.价款调价款调增增提出时间:提出时间:出现调增事项出现调增事项后的后的1414天内;天内;2.2.逾期不提出的后果:视为放弃调增逾期不提出的后果:视为放弃调增权利。权利。条目条目 规范原条文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操作与应用解读9.19.1一一般般规规定定共共6 6条条9.1.9.1.3 3新新增增 出现合同价款出现合同价款调减调减事项(不含工程
5、量偏差、施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工索赔)后的1414天内,天内,发包人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1414天天内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操作要领:操作要领:1.1.价款调价款调减减提出时间提出时间:出现调:出现调增事项后的增事项后的1414天内;天内;2.2.逾期不提出的后果:视为放逾期不提出的后果:视为放弃调减权利。弃调减权利。9.1.9.1.4 4新增新增 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
6、人合同价款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14天内对其核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如有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如有疑问,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疑问,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包人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14天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发)包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
7、的,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发)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1414天内对其核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承)包人。如承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承)包人。如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14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天内既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 (发发) )包人认可。包人认可。操作要领:操作要领: 本条规定了发(承)包人应本条规定了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
8、)报告及相关资料之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后的时限,以及未履行核实,日后的时限,以及未履行核实,确认义务应承担的确认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后果。 9.1.9.1.5 5新增新增 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履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履约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约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操作要领:操作要领:本条规定了发包人本条规定了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
9、成一致的处理办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处理办法。法。9.1.9.1.6 6新增新增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支付。(月月清)(月月清)操作要领:操作要领:1.1.调整价款支付时间:调整价款支付时间:与工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进度款同期支付;2.2.调整价款调整价款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发生的,应在竣工结算款支付。发生的,应在竣工结算款支付。 一、法律法规政策变化【9.2】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一)(一). .基准日
10、期的确定基准日期的确定 【条文条文】9.2.1 9.2.1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28天、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条文条文】9.2.2 9.2.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
11、误的,按本规范第按本规范第9.2.19.2.1条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条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条目条目 规范原条文规范原条文 操作与应用解读操作与应用解读9.29.2法法律律法法规规变变化化共共2 2条条9.9.2.2.1 1保保留留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止日前2828天,非招标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28天为天为基准日基准日,其后其后国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
12、造价增减变化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同价款。政策法律性价款调整政策法律性价款调整的操作要领:的操作要领:1.1.调整的范围:调整的范围:这一条的操作要与前边这一条的操作要与前边3.43.4风险风险划分四原则结合起来理解:发包人完全承担的是划分四原则结合起来理解:发包人完全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调整,省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调整,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
13、的人工费调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2.2.价款调整的基准日:价款调整的基准日:投标截止日前投标截止日前2828天(合同天(合同签订前签订前2828天)天)在基准日之后发生的:调整。在基准日之后发生的:调整。在基准日之前发生的:不调整。在基准日之前发生的:不调整。3.3.政策法律性价款调整政策法律性价款调整的特例操作:的特例操作: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引发基准日,在因导致工期延误引发基准日,在原定竣工日之后原定竣工日之后:价款价款调增调增的的不予调整;不予调整;价款价款调减调减的的予以调整。予以调整。9.9.2.2.
14、2 2新新增增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第工期延误,且第9.2.19.2.1条规定的调整时间在条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间之后,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调增增的的不予调整不予调整,合同,合同价款价款调减调减的的予以调整。予以调整。计价风险研究计价风险研究计价风险研究计价风险研究计价风险研究计价风险研究 (二)(二). .法律法规等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律法规等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法 1 1). .结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结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 2 2). .根据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分阶段根据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分阶段进行;进行; 3
15、 3). .如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括在物价波如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括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考虑本因素。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考虑本因素。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一、法律法规政策变化 (一)、工程变更的概念(一)、工程变更的概念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承包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改变;招
16、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二、工程变更【9.3】(二)、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二)、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1 1、发包方的原因。如要求对设计进行修改。、发包方的原因。如要求对设计进行修改。2 2、工程师的原因。、工程师的原因。3 3、设计方的原因。、设计方的原因。4 4、自然原因造成的变更。如不利的自然条、自然原因造成的变更。如不利的自然条件和特殊异常的天气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件和特殊异常的天气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变更。灾害引起的变更。5 5、承包商的原因。(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
17、)、承包商的原因。(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三)、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文】9.3.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本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
18、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式中,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三)、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文】9.3.2 工程
19、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本规范的规定计算。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
20、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某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某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4139498413949元,中标人的元,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投标报价为79722827972282元,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为多少?元,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为多少?施工过程中,屋面防水采用施工过程中,屋面防水采用PEPE高分子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1.5mm1.5mm),清单项目中无类似项目,工程造价管),清单项目中无类似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该卷材单价为理机构发布有该卷材单价为1818元元/m2/m2,该项目综合,该项目综合单价如何
21、确定?单价如何确定? 用公式(用公式(9.3.1-19.3.1-1):):L=L=(1-1-中标价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00%100% = =(1-0.94751-0.9475)100% =5.25%100% =5.25% 查项目所在地该项目定额人工费为查项目所在地该项目定额人工费为3.783.78元,除卷元,除卷材外的其他材料费为材外的其他材料费为0.650.65元,管理费和利润为元,管理费和利润为1.131.13元。元。 该项目综合单价该项目综合单价= =(3.78+18+0.65+1.133.78+18+0.65+1.13)(1-1-5.25%5.25%)=23.56=2
22、3.5694.75%=22.3294.75%=22.32(元)(元) 发承包双方可按发承包双方可按22.3222.32元协商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元协商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三)、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条文】9.3.3 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三、
23、项目特征不符三、项目特征不符【9.49.4】(参照工程变更)(参照工程变更)四、工程量清单缺项四、工程量清单缺项【9.59.5】(参照工程变更)(参照工程变更)【条文】9.5.1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条文】9.5.2 9.5.2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第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29.3.2条的规定,在承包人提条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
24、合同价款。【条文】9.5.3 9.5.3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本规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本规范第范第9.3.19.3.1条、第条、第9.3.29.3.2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五、工程量偏差五、工程量偏差【9.69.6】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
25、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的量差。【条文】9.6.1 9.6.1 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9.6.29.6.2条、第条、第9.6.3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条文】9.6.2 9.6.2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对
26、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偏差超过15%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15%以上时,增加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15%以上时,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本条规定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1当Q11.15Q0时:S=1.15Q0P0+(Q1-1
27、.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采用上述两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采用上述两式的关键是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即P P1 1。确定的方法,。确定的方法,一是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二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当工程一是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二是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
28、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15%时,工程时,工程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以下公式: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3当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L)(1-15%)调整。 4当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15%)调整 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L第9.3.1条定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5当P0P2(1-L)(1-15%)或P0P2(1+15%)时,可
29、不调整。【条文】9.6.3 9.6.3 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9.6.29.6.2条的变化,且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的措施项目费调减。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例1,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287元,该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为6%,综合单价是否调整?解:287350=82%,偏差为18%;则350(1-6%)(
30、1-15%)=279.65元,由于287元大于279.65元,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可不予调整。例2,某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406元,工程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如何调整。解:406350=1.16,偏差为16%;则350(1+15%)=402.50(元)由于406大于402.50,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整为402.50元。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例3,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增为1824m3,增加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350元,投标报价为406元,应如何调整?解:见例2,综合单价P1
31、应调整为402.50元;S=1.151520406+(1824-1.151500)402.50 =709608+76402.50 =740198(元)例4,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减为1216m3,减少20%,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0元,投标报价为287元,应如何调整?解:见例1,综合单价P1可不调整;S=1216287=348992(元)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六、计日工六、计日工【9.79.7】略略七、物价变化七、物价变化【9.89.8】【条文】9.8.1 9.8.1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合同履行期
32、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本规范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本规范附录附录A 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同价款。【条文】9.8.2 9.8.2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化超过5%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本规范附录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 A的方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的方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
33、程设备费。【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调整方法。本条规定了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调整方法。【条文】9.8.3 9.8.3 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期的价格调整:1.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2.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
34、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合同工期延误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本条规定了合同工期延误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条文】9.8.4 9.8.4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不适用本规范第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不适用本规范第9.8.19.8.1、第第9.8.29.8.2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内。ntnnttFFBFFBFF00222011.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A.1 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
35、额P=P0A+(B1 ) -1式中式中 : : P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 P0 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A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B B1 1、B B2 2、B B3 3BBn 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
36、权重)为各可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调因子在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F Ft1t1、F Ft2t2、F Ft3t3FFtn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F F0101、F F0202、F F0303FF0n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因子的价格指数。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
37、,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示例】工程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法调整合同价款,具体约工程约定采用价格指数法调整合同价款,具体约定见下表数据,本期完成合同价款为:定见下表数据,本期完成合同价款为:1584629.371584629.37元,其中:元,其中:已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计日工价款已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计日工价款56005600元,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元,发承包双方确认应增加的索赔金额加的索赔金额2135.872135.87元,计算应调整的合同价款差额。元,计算应调
38、整的合同价款差额。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解:1本期完成合同价款应扣除已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计日工价款和确认的索赔金额。1584629.37-5600-2135.87=1576893.50(元)2用公式(A.1)计算:P=1576893.500.42+(0.18121/110+0.114320/4000+0.16353/340+0.05317/300+0.08100/100)1 =1576893.500.42+(0.181.1+0.111.08+0.161.05+0.051.06+0.081)-1 =1576893.500.42+
39、(0.198+0.1188+0.168+0.053+0.08)-1 =1576893.500.0378 =59606.57本期应增加合同价款59606.57元。假如此例中人工费单独按照2013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应扣除人工费所占变值权重,将其列入定值权重。用公式(A.1):P=1576893.500.6+(0.114320/4000+0.16353/340+0.05317/300+0.08100/100)-1=1576893.500.6+(0.1188+0.168+0.053+0.08)-1=1576893.500.0198=31222.49本期应增加合同价款31222.49(元)。6 6
40、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A.2 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条文】A.2.2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本规范第3.4.2条第2款规定的条件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人工单价发生变化的调整事项。人工成本的调整,目前主要采用对定额人工费出台调整系数人工成本的调整,目前主要采用对定额人工费出台调整系数(指数)的方式,同时对计日工出台单价的形式,需要指出的(指数)的方式,同时对计日工出台单价的形式,需要指出的是,人工费的调整也应以调整文件的时间为界限进行。是,人工费的调整也应以调整文件的时间为界限进行
41、。【示例】 工程在施工期间,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了人工费调整10%的文件,适用时间为年月日,该工程本期完成合同价款1576893.50元,其中人工费283840.83元,与定额人工费持平,本期人工费应否调增,调增多少?解:283840.8310%=28384.08元 【条文】A.2.3A.2.3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本规范附录表本规范附录表-21-21,由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下列规,由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定调整合同价款: 1 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
42、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 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
43、部分按实调整。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3 3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4 4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送发包人核对,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单价报送发包人核对,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
44、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 3个工作日不予答复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如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不作调整。则不作调整。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调整原则。 【示例】某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由承包人提供,所需品种见下表,在施工期间,在采购预拌混凝土时,其单价分别为C20:327元/m3,C25:335元/m3;C30:345元
45、/m3,合同约定的材料单价如何调整?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解:1C20:327310-1=5.45% 投标单价低于基准价,按基准价算,已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应予调整: 308+3100.45%=308+1.495=309.50 2C25:335325-1=3.08% 投标单价高于基准价,按报价算,未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 3C30:345340-1=1.39% 投标价等于基准价,以基准价算,未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 【条文】A.2.4A.2.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
46、施工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时,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调整事项。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八、暂列金额八、暂列金额【9.159.15】【条文】9.15.1 9.15.1 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握使用。【条文】9.15.2 9.15.2 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9
47、.1节第节第9.149.14节的规节的规定支付后,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定支付后,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要点说明】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只能按照发包人的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只能按照发包人的指示使用。暂列金额虽然列入合同价款,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指示使用。暂列金额虽然列入合同价款,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也不必然发生。只有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发生后,才能所有,也不必然发生。只有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发生后,才能成为承包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工程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发成为承包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工程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发包人按照本规范第包人按照本规范第9.19.1节第节第9.149.14节的规定所作的支
48、付后,暂节的规定所作的支付后,暂列金额余额仍归发包人所有。列金额余额仍归发包人所有。6 6B.1 B.1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九、现场签证九、现场签证【9.149.14】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十、不可抗力十、不可抗力【9.109.10】【条文】9.10.1 9.10.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
49、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
50、的管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l(一)、索赔的定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十一、工程索赔十一、工程索赔 【条文】9.13.1 9.13.1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