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法知识讲座普法知识讲座邓南街司法所邓南街司法所第一章第一章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基本知识一、法律:指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二、公司规章制度:是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两者的区别两者的区别1、制定机关不同 法律是由 国家制定的,而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制定的2、约束对象不同 法律约束的是社会上所有的人,而公司规章制度约束的是公司内部员工3、违反的后果不同 违反法律将承担法律责任,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受到公司的处罚三、违法: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一词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违法,包括刑事违法(犯罪)、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等;狭义的违法则指犯罪以外的一般违法。 四、违约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五、侵权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
3、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理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六、 犯罪 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违
4、法和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惩处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触犯的法律类型不同。认定的机关不同。法律后果不同。七、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八、拘留 是公安机关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九、刑罚 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第二章、劳动与社会保障第二章、劳动与社会保障一、现有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体系1、劳动法:规范劳动者基本权利权利保
5、障(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工保护、社会保险及福利、劳动监督检查等);2、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等);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范劳动争议的处理;4、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范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援助等;二、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果1.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自用
6、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2.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3.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适用期劳动合同适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待遇1、工资待遇: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劳动者的权利: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3、有关试用期的禁止性规定 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不能以
7、换岗为由再次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不能仅仅约定试用期,否则试用期的约定无效。4、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加班及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标准为:6、劳动争议纠纷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处理1)向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投诉 向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投诉不是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的必经程序。 优点:很快
8、捷,具有威慑性(因其具有执法权) 缺点:当有争议时就不能解决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是必经程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提 申请仲裁的时效(时间限制):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裁决下达的期限:45天,可以延长至60天。 仲裁裁决的效力:生效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过期后仲裁裁决将生效。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后,原仲裁裁决自动失效,不发生效力。 人民法院判决的时限:简易程序3各月,普通程序6个月。 终局裁决事项:(
9、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上述裁决事项只有劳动者劳动者在不服时才可以起诉。第三章、几个特殊问题第三章、几个特殊问题1、正当防卫、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
10、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应注意的问题1)构成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a、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b、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c、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 d、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e、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即正当
11、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2)非正当防卫的种类:a、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的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b、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c、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d、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e、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3)无限防卫权a、首先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
12、件b、其次要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c、对上述犯罪行为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不当得利、不当得利1)含义 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2)特征: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1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3)不当得利的返还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有二: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 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第四章、建议第四章、建议1、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2、勤、勤奋工作,遵纪守法奋工作,遵纪守法;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遇到纠纷或者利益受到侵犯及时向相关部遇到纠纷或者利益受到侵犯及时向相关部分求助或反映分求助或反映;5、敢于采取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采取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6、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注意收集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