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及重点条款解释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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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2015年01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工作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安全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规范生产经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现场工作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现场工作落实的工具,是工作开展的基本程序和行动准落实的工具,是工作开展的基本程序和行动准则。则。 法规标准规范具有指引、评价、培训和强制约法规标准规范具有指引、评价、培训和强制约束力的作用。束力的作用。 法规标准规范规定了生产

2、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规标准规范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全体员工的行为、权利和义务。管理人员、全体员工的行为、权利和义务。宣传学习法规标准规范是落实工作宣传学习法规标准规范是落实工作的重要途经和必备过程的重要途经和必备过程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及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及管理制度、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管理制度、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和学习,是加大实施监督力度,唤起人员和学习,是加大实施监督力度,唤起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对法律法规及相关要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对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认识的重要途经;是增强责任主体贯求的认识的重要途经;是增强责任主体贯

3、彻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彻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必备过程。动性的必备过程。 通过对标准规范规程的执行,可以从根本通过对标准规范规程的执行,可以从根本上为工作开展、防范事故打下基础。上为工作开展、防范事故打下基础。对企业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企业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跟踪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以企业应跟踪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以及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颁布情况,及时识及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颁布情况,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特别是新修订根据相

4、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特别是新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管理制度、操作或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规程、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通过专题会议、安全例会、教育培训等形式及通过专题会议、安全例会、教育培训等形式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熟悉新的各种规定要求。熟悉新的各种规定要求。法规、规范、标准、制度对监督管法规、规范、标准、制度对监督管理落实的现实意义理落实的现实意义 法规是什么?法规是什么

5、? 是管理是管理依据依据 规范是什么?规范是什么? 是基本是基本程序程序 标准是什么?标准是什么? 是落实是落实工具工具 制度是什么?制度是什么? 是行动是行动准则准则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原因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原因 近年来,企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企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就是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及管理制度、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及管理制度、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所造成的,致等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所造成的,致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长期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长期得不到控制。得不到控制。安全

6、生产法修改历程安全生产法修改历程 本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大概历时两年多的本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大概历时两年多的时间,由原来的时间,由原来的9797条修改为条修改为114114条,增加了条,增加了1717条,其中修改了条,其中修改了7070多个条款。多个条款。 从结构、内容上来看,吸收了国际上的一从结构、内容上来看,吸收了国际上的一些成熟的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平衡了各方些成熟的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平衡了各方面的利益。面的利益。 本次修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本次修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更具有操作性和规范性。法律制度,更具有操作性和规范性。安全生产法修改历程安全生产法修改历程 本次

7、修订的安法,经2014年8月28日下午的人大法律委员会最后一次修改后,形成表决稿,报全国人大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8月31日,以165票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同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13号主席令,正式公布修改决定,修改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一、在立法定位方面一、在立法定位方面 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做了一个创新,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做了一个创新,就是把就是把“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改成了改成了“安全生安全生产工作产工作”,由此说明以前的安全生产法,由此说明以前的安全生产法是个管理法或者监管法,现在变成了一个是个管理法或者监管法,现在

8、变成了一个全方位的工作法,实现了立法定位的改变。全方位的工作法,实现了立法定位的改变。这是安全生产法的第一个特点。这是安全生产法的第一个特点。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很多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很多和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使用方面相衔接的规定,比如它规定律法规在使用方面相衔接的规定,比如它规定了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了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使安全生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使安全生产法的统一性和统筹性更加明显。产法的统一性和统筹性更加明显。

9、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其调整机制和方法仍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其调整机制和方法仍采用以行政法律机制的调整方法,总体上来看采用以行政法律机制的调整方法,总体上来看仍然属于行政法。仍然属于行政法。 由于安全生产法具有社会公益性,并且在法条由于安全生产法具有社会公益性,并且在法条里规定了劳动合同、工会等方面的规定,因此里规定了劳动合同、工会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又可以把它纳入社会法的范畴。又可以把它纳入社会法的范畴。二、新法强调各方面的共同参与二、新法强调各方面的共同参与 安全生产法修改由传统的命令安全生产法修改由传统的命令+ +控制式控制式的管控法升级为管理和自主结合的共治法,的管控法升级为管理和自主结合的

10、共治法,强调各方面的共同参与,这是安全生产强调各方面的共同参与,这是安全生产法的第二个特点。法的第二个特点。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特点特点 第一方面,建立了多方参与和合作的共治第一方面,建立了多方参与和合作的共治机制。机制。 譬如说第三条规定,它譬如说第三条规定,它“强化和落实生产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社会监督的机制。”消除了以前过分地重消除了以前过分地重视行政监管的弊端,发挥了各个方面的积视行政监管的弊端,发挥了各

11、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现代极作用,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现代化和安全生产共治的要求。化和安全生产共治的要求。特点特点 第二方面,安全生产法强化了协会、第二方面,安全生产法强化了协会、行业组织、工会的作用。行业组织、工会的作用。 譬如说譬如说1212条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条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行政法规和章程-特别是强调章程的作特别是强调章程的作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这个信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

12、管理。这个信息、培训服务是新规定的。息、培训服务是新规定的。特点 第十三条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章程章程”、“自律自律”、“执业准则执业准则”,这些措,这些措词创新了安全生产主体架构的设计,在精简行词创新了安全生产主体架构的设计,在精简行政许可的形势下,为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政许可的形势下,为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明了方向。

13、明了方向。 说明安全生产工作不仅要在法制的轨道下进行,说明安全生产工作不仅要在法制的轨道下进行,还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框架还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框架下进行。下进行。新旧安法条款对照新旧安法条款对照 20022002版七章版七章9797条条 2014 2014版七章版七章114114条条 20022002版版 2014 2014版版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5 1615 16 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28 3228 32 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9 99 9 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

14、全生产监督管理 15 1915 19 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9 109 10 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19 2519 25 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 2 32 3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2014年年8 8月月31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 (简称新安法简称新安法) )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

15、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

16、指示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保财产”还是还是“保人命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

17、发展写入了总则。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条款解释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亮点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亮点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机制 新法确立了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十二字方针”,明确,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

18、经营活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预防为主”要求把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综合治理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

19、全生产工作。 坚持坚持“十二字方针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亮点三

20、:强化亮点三:强化“三个必须三个必须”,明确安全,明确安全监管监管 部门执法地位部门执法地位 按照按照“三个必须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1、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过明确部门。通过明确“行业和领域行业和领域”主要是体现要强化主要是体现要强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责任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管理体制。三是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管理体制

22、。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亮点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亮点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基础,

23、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

24、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3分30秒,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事故造成71人死亡,186人受伤。受伤人员多为烧伤复合爆震伤。“安全生产”是一个整体,两根支柱只要倒了一根,大厦即将倾倒。 “安全生产”是一个整体,两根支柱只要倒了一根,大厦即将倾倒。亮点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亮点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

25、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

26、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行验收。亮点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亮点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

27、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

28、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

29、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统一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第疏散等措施。(第7676、7878、8282条)条)亮点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亮点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标准化基础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2010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国务院关于

30、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的通知(国发201020102323号)、号)、20112011年国务院年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20114040 号)均对安号)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年来矿山、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近年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工贸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正在全面推显著成效,工贸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结合多

31、年的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响。亮点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亮点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无人管、不会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2004200

32、4年以来连续年以来连续1010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21.821.8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截至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截至20132013年年1212月,已有月,已有近近1515万人注册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万人注册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务机构执业。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

33、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三款)亮点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亮点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目前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有的地区还提供了一部分资金作为对事故死亡人员家属有的地区还提供了一部分资金作为对事故死亡人员家属的补偿。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的补偿。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展。20052005年起实施的高危行业风

35、险抵押金制度存在缴存年起实施的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存在缴存标准高、占用资金大、缺乏激励作用等不足,目前湖南、标准高、占用资金大、缺乏激励作用等不足,目前湖南、上海等省市已经通过地方立法允许企业自愿选择责任保上海等省市已经通过地方立法允许企业自愿选择责任保险或者风险抵押金,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三是通过保险或者风险抵押金,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四十八条)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四十八条)亮点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亮点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责

36、任追究力度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20万至万至5050万,较万,较大事故大事故5050万至万至100100万,重大事故万,重大事故100100万至万至500500万,万,特别重大

37、事故特别重大事故500500万至万至1000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1000万至万至20002000万。万。(1(10909条条) )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

38、上限提高了提高了2 2至至5 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打非治违违”、“重典治乱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对违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

39、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二、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重点内容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0、”,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

4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重点内容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42、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重点内容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43、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重点内容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重点内容 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

44、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重点内容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第四条)重点内容 9.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

45、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重点内容 10.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根据2006年以来在河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四十八条)重点内容 11.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新法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

46、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第五十九条) 12.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近年来,由于没有采取断然措施导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屡见不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新法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

47、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第六十七条) 13.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实践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的情况,新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第七十五条)一 14.完善了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新法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保障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一是明确国

48、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有关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四是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一 15.加大对违

49、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规定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8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100万元至5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500万元至10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九条)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

50、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多数罚则不再将责令限期改正作为前置程序;增加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第六章相关条文)安全重在平时,等事故发生后就“晚了”!日常的安全事务管理包括的内容日常的安全事务管理包括的内容 负责同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指导、咨询;负责同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指导、咨询;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监督管理执行;术操作规程的监督管理执行; 负责安全工作策划;负责安全工作策划;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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