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各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第四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
2、教育或经济处罚。第七条、对于30c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第八条、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第九条、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业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第十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消防,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第十六条、凡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
3、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第十七条、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第十八条、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第十九条、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十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第二十二条、对发生火警事故单位,
4、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所有建筑企业和项目部要强化建筑工地防火安全意识,从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得力措施预防火灾,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建筑工地项目部办公室、员工板房要合理选址,采用防火材料,按规格标准要求搭建,室内严禁抽烟、使用电器烧水做饭和取暖。三、每个项目部迅速对建筑工地所有电路电器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彻底消灭“蜘蛛网式”乱拉乱接,规范电路电线走向和安装。四、按规定配足消防设施,预防火灾的发生。消防门、消火栓、消防池、消防水、消防罩和灭火器等设施要配备齐全,确保员工正确使用。五、完善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健全救
5、援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防火安全消防教育,提高消防灭火技能,同时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火情火险信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火灾,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六、各级消防、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地加强火灾安全监管和巡查,特别是建筑企业和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常规检查,形成各级巡查检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建筑工地防火安全。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
6、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
7、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一、建立领导机构组长: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三、
8、共享信息资源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五、明确监管职责(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