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核心制度2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我院根据卫生部医疗核心制度13条,参考兄弟单位等级评审准备及日常医疗质量管理资料,拟定我院医疗核心制度18条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医患沟通制度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5.会诊制度6.术前病例讨论制度7.死亡病例讨论制度8.危重患者抢救制度9.查对制度4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八项核心制度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1.交接班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15.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6.新技术准入制度17.院长行政
2、查房制度18.医疗安全责任制度5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医院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首诊医师对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按要求书写门(急)诊病历,做到不推不拖。对疑难重症应祥细检查,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遇有多处复合性创伤时,应由首诊医师和有关科室共同给予急救处理。需住院者应和有关科室、部门联系协商,尽快收治。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由首诊医师负责诊治。6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对于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请专科会诊,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必须转科
3、治疗的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首诊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拒治。情况危急者,首诊医师负责组织就地抢救。7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凡应收治的特殊抢救病人,如收人科室确有困难,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该部门人员有权临时安排有关科室先行治疗,该科不得拒绝。因技术力量、设备条件限制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的患者,首诊医师在征得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汇报医务科、业务院长,并提前与相关医院联系;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
4、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若患者家属要求转院,要做好知情告知及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他医师负责。8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二、查房制度二、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查房制度。9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查房制度查房时限的要求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副主
5、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患者的查房每日至少1次,由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每日两次。10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查房制度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11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
6、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械等。护士长组织护理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12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查房基本规范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故此失彼。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做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1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查房时应衣着整洁、佩戴胸卡,站立时应有站姿,不得斜倚乱
7、靠。查房不得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予严格规定。科主任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站立于科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科主任医师相对;护士长站立于床尾;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充分的检查空间。14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汇报病情要简明扼要,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副)任医师、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指示。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15医疗安全与医疗质
8、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查房内容要求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并能体现出当前国内外最新医疗水平的进展。审查对新入院疑难病症或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审查重大手术的适应症及术前准备情况。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工作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抽查医嘱和护理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16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的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9、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检查医嘱执行情况。17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及手术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患者。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医嘱及开特殊检查医嘱。听取患者对治疗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议。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18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房制度院长及医务科负责人,应有计划
10、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19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三、医患沟通制度三、医患沟通制度20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特制定医患沟通制度。21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患沟通制度指导思则想及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出发,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和“医患携手,共建和谐”的服务理念
11、,通过医患间的充分沟通,增进患方对医院的信任和对医务人员的理解。22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患沟通制度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体现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同情患者的病情,愿为患者奉献爱心的姿态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疾病,正确理解健康,主动配合治疗、护理,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起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和谐医患关系。2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医患沟通制度门诊沟通 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入院沟通 入院宣教沟通告知诊疗计划住院期间沟通 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根据患者病情、患方文化程度及要求的不同,采取适当方式随时进行沟通出院后沟通 向患方说
12、明在院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电话回访、信件回访、登门回访24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医患沟通制度沟通内容病情及医疗措施向患者或其近亲属提供2种以上治疗方案,充分说明其利弊以供选择。需要签字的特殊告知手术的知情同意;特殊检查和治疗的知情同意;医疗风险切实提高患者满意度座谈、健康教育、发放调查问卷、医学和心理咨询服务25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医患沟通制度评估考核医患沟通作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患者满意度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内容。高度重视患者举报和投诉,处理率要达到100%,杜绝不合理的医患沟通形式。对因沟通不及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分别
13、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等严肃处理并责令承担经济损失。26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本部分将由护理部专题予以解读27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五、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五、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疑难患者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讨论。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28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
14、会诊。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29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危重患者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30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患者入院24小时后死亡,必须有死亡病例讨
15、论,特殊情况下,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者,也应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应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特殊情况立即讨论)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死亡讨论记录中必须注明参加人员姓名和专业技术职称,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着签名,主持人审阅签名。31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发言记录应包括主管医师汇报病史及抢救经过,各级医师发言要重点突出,应涉及分析病因、对抢救措施的意见及国内外对本病诊治的经验和方法。应将讨论结果做好记录,结论意见应包括对死亡原因的认定和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另立专页,存于病案中,根据要求登记到死亡病例讨
16、论记录本上。32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临床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由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求齐全完备,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及时补充。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3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24小时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并做好记录。各种抢救器材、药品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及时向患者家属或代理人讲明病
17、情,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以取得家属或代理人的理解配合。抢救结束,医护人员应做好抢救小结,并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34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八、会诊制度八、会诊制度对于诊断不清、治疗效果不佳、多科属以及病情危重需会诊者,应及时申请会诊。各项会诊,均应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或其指定的医务人员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详尽报告病史及诊治经过,并全程陪同,做好会诊记录。应邀会诊医师要深入了解病史、详细体格检查,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会诊意见。申请会诊科室主任要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院内多科或院外会诊需报医务科签批。35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九、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九、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手术的
18、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分级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制度。36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依据手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一般分为四级: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37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
19、一级手术。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38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39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审批
20、权限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40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各科室和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在急诊手术、探查性手术或非预期的中转手术中,如必须施行超手术权限的手术时,在不影响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请示上级医师,如有必要应报科主任及医务科,术毕一周内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
21、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41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各科手术分级目录详见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2013)42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术前讨论制度十、术前讨论制度中等以上手术都应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特别是中等以上手术都应进行术前病例讨论。特别是病情较重,基础病较多,病情复杂,手术难度病情较重,基础病较多,病情复杂,手术难度较大、疑难、致残、主要器官摘除、新开展手较大、疑难、致残、主要器官摘除、新开展手术和特殊身份病人手术必须讨论。术和特殊身份病人手术必须讨论。4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讨论记录内容:讨论记录内容:时间、地点、
22、主持人、参加人员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 明确诊断明确诊断 手术指征手术指征 手术准备情况手术准备情况 手术方案手术方案麻醉、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防范措施麻醉、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防范措施 术后主要治疗、护理措施术后主要治疗、护理措施 术中用血的选择术中用血的选择 围手术期抗菌素选择围手术期抗菌素选择记录者签名记录者签名44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一、查对制度十一、查对制度临床科室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
23、用法。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5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及瓶有无裂痕。查输血单位与血瓶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血质量是否相符及配血交叉报告有无凝集。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46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室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查手
24、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查无菌包的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47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凡做体腔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查单送验。48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药房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49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血库(输血科)血
25、型鉴定和交叉配备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检,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发血时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50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检验科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51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放射科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26、。52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针灸科及理疗各种治疗时,耷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5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供应室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发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消毒日期。发器械包时,查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54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功能检查科(心电、脑电、超声、经颅多普勒)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
27、果。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55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药师“四查十对”:根据卫生部2007年开始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56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护士“四查八对”:主要是针对病人服药,注射,输液的查对制度,减少操作差错。四查:查医嘱、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有效期、时间。57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查对制度查对制度输血“三查八对”:主要指为患者输血
28、时需掌握的步骤。三查:即查血制品的有效期、血制品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58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二、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十二、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59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
29、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60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
30、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61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入院记录、再入院记录、多次入院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24h内完成。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院医师书写的病历,本院指导医师应负责审查修改并签名。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必须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院医师书写。其内容包括病史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62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规范机打病历严谨剪切复制粘贴,避免出现诸如患者身份错误,张冠李戴,性别错误等低级错误。出科病历即为终末质控,科主任需认真
31、审核签字把关,如在抽查或上级检查中出现问题将按照不合格病历严肃处理。病历上交时间为出院结算后3日内出院记录请自行下载新版表格式,红页弃用。6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三、交接班制度十三、交接班制度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当日新入院病人、当日手术病人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登记本,做好交班。接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对于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当日术后病人以及有医疗纠纷隐患的病人要求床旁交班,并在交接班登记本上据实记录。交接班登记本必须逐日填写,保持连续性,实行“零”交接班制。64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四、手术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十四、手术安
32、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如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则由手术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麻醉实施前:核查各方共同依次确认手术安全核查表中第一项麻醉实施前内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识、植入物、假体、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快速病理、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手术、麻醉风险预警等。由手术医师填写并在签名处签名。66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开始前:按上述方式,核查第二项手术开始前内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
33、式、手术部位、手术体位、静脉通道、心电监护、血氧检测建立、术前术中特殊用药情况等。由麻醉医师填写并在签名处签名(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巡回护士填写相应内容)。患者离开手术室前:按上述方式,核查第三项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内容:实际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时间、植入物、输血、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由巡回护士填写并在签名处签名。67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手术患者都应进行手术风险评估。医生、麻醉师对病人进行手术风险评估时要严格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临床诊断、拟施手术风险与利弊
34、进行综合评估。必须做好必要的术前知情告知,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手术方案、手术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嘱患者或委托人签字。68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术前医师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对病人评估病情评估心理评估评估结束后拟定手术方案告知患者评估结果及手术方案,嘱患方签名评估有疑问或困难组织会诊并上报医务科69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五、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五、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临床用血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范具体由检验科(输血科)负责讲解具体由检验科(输
35、血科)负责讲解70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六、新技术准入制度十六、新技术准入制度本院尚未开展的医疗技术称新技术,包括本院尚未开展的医疗技术称新技术,包括诊断性技术与治疗性技术。诊断性技术与治疗性技术。新技术分三类:新技术分三类:第一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第一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 通过常规管理能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通过常规管理能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技术。第二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第二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技术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技术71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36、新技术准入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第三类:指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第三类:指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或者安全性、有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或者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者高风险,效性确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者高风险,或者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或者卫生部规定或者需要使用稀缺资源,或者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卫生行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加控制管理的技术政部门应当严加控制管理的技术。本制度制只适用于第一类医疗技术的准入。本制度制只适用于第一类医疗技术的准入。72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
37、、法规、伦理道德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一致。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一致。必须是相应目录中的技术项目。必须是相应目录中的技术项目。不能开展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不能开展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项目。技术项目。要与科室专业技术水平相当。要与科室专业技术水平相当。不能开展跨科室、跨专业技术项目。不能开展跨科室、跨专业技术项目。73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审批程序:科室先论证,写出临床应用可审批程序:科室先论证,写出临床应用可行性报告行性报告-报告与申请表上交医务科审核报告与申请表上交医务科审核-院专家委员会论证并
38、记录院专家委员会论证并记录-院领导审院领导审签签-医务科备案医务科备案-通知科室开展。通知科室开展。74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新技术、新项目立即中止的七种情形:新技术、新项目立即中止的七种情形:1 1、医疗技术已被卫生部废除或禁用、医疗技术已被卫生部废除或禁用;2 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3 3、发生与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发生与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4 4、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
39、医疗安全隐患;5 5、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6 6、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7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75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七、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十七、院长行政查房制度院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院办、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行政查房检查内容:会议传达、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各种制度落实情况,管理措施、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考勤管理情况、病人意见、电脑系统运行情况,物资管理、环境卫生、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维修问题,安全保卫、消防情况、药
40、械供应和维修情况,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76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十八、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十八、医疗安全责任制度院长是全院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凡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均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出现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时,负领导责任。直接操作、处置或发出医嘱而导致对病人的生命、意识状态及功能状态造成损害的医护人员、及在现场的并应负责任的上级医护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应负主要责任。77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医疗安全责任制度医疗活动过程中或结束后,未发现其中的差错缺陷,或因非技术原因未查看病人的上级医师;相关科室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会诊,或会诊后未提出会诊意见者;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者,或明知违反诊疗常规而不去纠正者是间接责任人,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应负相对责任。由医院处理的医疗纠纷,责任人的认定及处罚意见,最终由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确认,院长办公会根据纠纷的性质及赔偿要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78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核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