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新建规建规及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及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二)(二)内内 容容 提提 要要: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建筑物长度建筑物长度消防道路消防道路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如何划分防火分区如何划分防火分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GB50016200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GB50045-95(20052005年版)年版)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 GB50067-97 GB50067-9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GB50098-2009建筑
2、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GB50222-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GB50084-2001 (20052005年版)年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93 GB50193-9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GB50116-9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GB50058-92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GB504
3、72-2008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 J67-2001 JGJ57-2000 J67-200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2002 GB50074-2002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2008 GB50284-2008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J33-88GYJ33-88 消防车道消防车道v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
4、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建筑物长度 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 建规建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160m穿过建筑物环行消防车道高规消防车道v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行消防车道。v当设环行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
5、,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且应考虑消防车回车需要。封闭内院v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v环形消防车道v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v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v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v消防车道与材料堆场堆垛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0m。v中间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接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消防车转弯半径v汽车最小转弯半径: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
6、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v普通消防车9;v登高车12;v一些特种车辆1620。v消防车道距离建筑物外墙不小于5m。v可以利用市政道路作消防车道,但应满足要求。v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v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面 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建筑外墙面。v 7.2.1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v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
7、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面 高规4.1.7条: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该范围内应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建筑扑救面v与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v与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每层均应设置可开启外窗,窗口的净尺寸不得小于0.801.00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0m。消防扑救场地消防扑救场地v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宽度不小于8m,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至建筑外墙
8、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5m;v登高车操作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长宽)。消防扑救场地消防扑救场地v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v利用绿地作为消防扑救场地时,不能布置高大树木、花坛、水池等影响消防车停靠操作的设施。v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载重量。建筑高度(附录A)v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v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v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v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
9、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高规高规: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NFPA101:建筑高度应计为消防车所在的最低水平位置与最高使用层楼板之间的距离。坡地建筑v对于阶梯式地坪,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可能不处于同一高程的地坪上。此时,建筑高度的确定原则是: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设置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v否则,应按自低高程室外设计地坪到整个建筑高度的最高点处确定。多个高度防火间距防火间距v厂房、仓库不能与公共建筑、民用建筑贴建。v建规
10、3.3.8条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v丙、丁、戊类厂房所属办公室可以与厂房贴建。防火间距防火间距v建规3.3.8条,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的办公室可设在厂房内,但要有分隔措施;v建规3.3.15条,为丙、丁、戊类仓库服务的办公室可以设在仓库内,但要有分隔措施。v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仓库)隔开,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v3.4.1 除本规范另有规
11、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防火间距防火间距v建规3.4.1表注1: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用房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v生活用房与所属厂房贴邻建造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防火间距v高规4.2.7条v高层建筑与丙、丁、戊类厂房、库房相邻布置时,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一 类 二 类 厂(库)房 高层建筑 裙房 高层建筑 裙房 一、二级 20 15 15 13 丙类 三、四级 25 20 20 15 一、二级 15 10 13 10 丁、戊类 耐 火 等 级 三、
12、四级 18 12 15 10 防火间距(附录B)v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v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两储罐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v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距离。v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变压器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v 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汽车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竖直循环式
13、机械汽车库)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汽车库防火分区v普通汽车库:2000m2;v复式车库:按汽车库防火分区面积的 65%计算。v立体车库:超过50辆时,设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汽车疏散出口汽车库防火规范6.0.6 规定,汽车疏散出口可以按层设计:50辆设 1 个单车道出口;100辆设 1 个双车道出口;100辆设 2 个汽车疏散出口。详见6.0.6条文说明。例1:地下三层停车50辆,设一个单车道;地下三层+地下二层100辆,设2个汽车疏散出口。例2:地下三层停车100辆,地下三层、地下二层、地下一层均应设2个汽车疏散出口。汽车库建筑设
14、计规范3.2.4规定:500辆的特大型车库设3个车辆出入口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汽车库防火规范6.0.5条: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不算安全出口。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v5.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15、v尚需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v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v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v2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v3 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v4 锅
16、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v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v6 油浸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变压器下面应设置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v7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v8 应设置与锅炉、变压器、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的容量及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v9 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
17、30kVA;v10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v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v布置在建筑内的锅炉房容量没有限制;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v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
18、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v布置在建筑内的锅炉房容量没有限制;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建筑内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v建规燃油、燃气、燃煤锅炉房(包括直燃机房)的火灾危险类别属丁类。v 北京市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设置锅炉房消防设计规定对锅炉房的容量和位置仍有限制。防火分区防火分区v如何划分防火分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1、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2、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3、溜冰馆的冰
19、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危险场所:建筑物中危险度大于普通区域的地方,如使用或储存可燃易燃物品、有毒有害物质、腐蚀性物质或加热装置的场所。防火分区防火分区v 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直燃机房)以及配套的储油间、空调机房、新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隔间(防火单元)。v2.5h隔墙、1.5h楼板、甲、乙级防火门防火分区v面积分区 将燃烧控制在所涉及范围的一定面积之内;v竖井分区 封堵楼梯间、电梯竖井、管道井等易于构成火焰和烟气竖向流动通道;v功能分区 发生火灾时难以疏散的部分和起火
20、可能性很大的部分与其他部分分隔开。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面积面积v局部设自喷时,增加面积可以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面积面积v上下连通的部位:敞开楼梯、自动扶梯v当上下连通的面积超过防火分区面积时,应划分防火分区;v敞开楼梯v敞开楼梯间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面积面积q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q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面积面积 天井v在一
21、个防火分区内v不在一个防火分区内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v安全出口的定义:高规: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建规: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人防: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v 地下相邻防火分区上的防火门是否可视为安全出口?高规、建规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v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v5.1.1条
22、: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当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且将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置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5.1.1-3):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宽度之和,不宜小于本规范第5.1.6条规定的安全出口总宽度的70;5.1.1-3: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也可设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5.1.1-4:建筑面积不
23、大于200m2,且停留人数不超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设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v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汽车库防火规范6.0.2条: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IV类汽车库。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v高规6.1.1条: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的公共建筑。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24、安全出口安全出口v建规5.3.2v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v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表5.3.2 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疏散楼梯的条件耐火等级最多层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人 数一、二级3层500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三级3层200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四级2层200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v 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各有一个疏散楼梯,每两个相邻防火分区共用一个疏散楼梯,使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防火分区
25、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v共用楼梯间需注意的几点: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疏散宽度、出口数量、疏散距离等方面的要求。2、因楼梯间前室开有两个方向的疏散门,其中开向另一防火分区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3、计算前室正压送风时,门的漏风量增加。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分隔分隔v防火墙v防火卷帘v防火玻璃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分隔分隔v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v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v特级防火卷帘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分隔分隔v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v
26、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v普通防火卷帘,既无隔热性能的钢制防火卷帘;v高规可设在建筑内上下连通处。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分隔分隔v新建规(限制使用):v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地下建筑不应大于20m;2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分隔分隔v中庭也可采用防火玻璃加自动喷水分隔保护。v钢化玻璃加窗式喷淋(新技术
27、)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GB15763.1-2001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A、B、C三类A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 要求的防火玻璃。B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热辐射强度 要求的防火玻璃。C类: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以上三类防火玻璃按耐火等级可分别分为 I级、级、级、级。用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与钢框架制成的镶玻璃构件,按GB12513-90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其耐火特性试验表明,在1000火焰中能保持84183min不炸裂,保持其耐火完整性,达到C类I级、C类II级及以上。高强度双层中空铯钾防火玻璃可达到B类 I 级。11/14/202272l“玻璃+喷淋”防火分隔方式5、
28、保护玻璃的自动喷淋系统独立设置,并对该喷淋系统设置高位水箱,水箱水量不应小于10min的供水量;6、窗型喷头应采用通过产品检测和认证的产品,并根据喷头的型号和类型参考相关安装说明进行。11/14/202273l“玻璃+喷淋”防火分隔方式1、喷头应采用专用窗型喷头;2、保证钢化玻璃的完整性;3、钢化玻璃顶部和底部的墙体应设置为防火墙;4、多块钢化玻璃相连时:防 火 密 封 胶固 定 窗 框11/14/202274l“玻璃+喷淋”防火分隔方式5、保护玻璃的自动喷淋系统独立设置,并对该喷淋系统设置高位水箱,水箱水量不应小于10min的供水量;6、窗型喷头应采用通过产品检测和认证的产品,并根据喷头的型
29、号和类型参考相关安装说明进行。“玻璃+喷淋”防火分隔11/14/202275布水效果对比普通喷头布水效果窗型喷头布水效果11/14/202276l喷头参数要求流量特性系数K63.4螺纹口径1/2(DN15)喷头额定温度68 93最小工作压力0.05MPa最小设计工作压力0.1MPa最大工作压力1.2MPa水力计算要求设计流量按相应危险等级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用面积的长边作为计算长度,其控制的喷头数同时喷水确定,且不少于14个;将玻璃喷头的水量加到建筑物消防用水量中。外观304不锈钢玻璃泡直径3mm快速响应保护玻璃最大高度5m“玻璃玻璃+喷淋喷淋”防火分隔防火分隔11/14/202277“玻璃玻
30、璃+喷淋喷淋”防火分隔防火分隔l喷头安装位置窗 框不 可 开 启 钢 化 玻 璃地 面窗 框闭 式喷 头公 共 疏 散 走 道店 铺11/14/202278“玻璃玻璃+喷淋喷淋”防火分隔防火分隔l喷头安装技术参数吊 顶喷 头 配 水 支 管 轴 线建 筑 结 构 物窗 框不 可 开 启 钢 化 玻 璃地 面窗 框喷 头 4 c m 1 0 c m 5 c m 5 m高度不限高 度 不 限喷 头 上 标 识有 水 流 方 向11/14/202279“玻璃玻璃+喷淋喷淋”防火分隔防火分隔l玻璃之间用硅密封剂连接时基本安装技术参数 2.2 m 2.6 m 0.1 m 1.3 m竖 框 或 墙 体玻
31、璃玻 璃 用 硅 密 封 剂 连 接11/14/202280“玻璃玻璃+喷淋喷淋”防火分隔防火分隔l与其他系统标准喷头安装要求吊 顶喷 头 配 水 支 管 轴 线建 筑 结 构 物窗 框不 可 开 启 钢 化 玻 璃地 面窗 框 1.8 m其 他 系 统 标 准 喷 头喷 头11/14/202281“玻璃玻璃+喷淋喷淋”防火分隔防火分隔l与其他系统标准喷头安装要求(吊顶加设隔板)其 他 系 统 标 准 喷 头喷 头吊 顶喷 头 配 水 支 管 轴 线建 筑 结 构 物窗 框不 可 开 启 钢 化 玻 璃地 面窗 框最 小 距 离 不 限加 设 隔 板隔 板 高 度 不 小 于喷 头 距 离 顶
32、 板 高 度11/14/202282“玻璃玻璃+喷淋喷淋”防火分隔防火分隔l与其他系统标准喷头安装要求(吊顶设置凹槽)其 他 系 统 标 准 喷 头喷 头吊 顶喷 头 配 水 支 管 轴 线建 筑 结 构 物窗 框不 可 开 启 钢 化 玻 璃地 面窗 框最 小 距 离 不 限凹 槽 深 不 小 于 喷头 距 离 顶 板 高 度凹 槽 对连通若干层的共享空间的外立面玻璃幕墙的防火分隔如何做?对同一个空间来说,不存在火和烟气竖向蔓延的问题。对特别重要场所的玻璃幕墙,若需要整个幕墙都具有防火能力时,可全部采用防火玻璃及其支撑结构组成的防火玻璃幕墙。如避难层、楼梯间。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
33、范DBJ 11-624-2006v防火玻璃框架系统v由防火玻璃、钢制耐火框架和防火密闭材料组成,在一定时间内,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或)隔热性要求的非承重系统。v包括: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防火玻璃门窗、防火玻璃隔墙、防火玻璃幕墙、防火玻璃挡烟垂壁等。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 11-624-2006v当防火玻璃框架系统无隔热要求时,可选用B、C类防火玻璃;v当防火玻璃框架系统有隔热要求并选用B、C类防火玻璃时,应加水喷淋保护。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空间分隔空间分隔建规5.1.13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空间分
34、隔空间分隔v也可采用下列措施做防火分隔:v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v防火隔间。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设置常开式甲级防火门;v避难走道。两侧墙为实体防火墙、常开式甲级防火门。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空间分隔空间分隔v开敞空间:有顶棚的商业街、敞开外廊v新建规当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组成一个建筑时,其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空间分隔空间分隔v1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v2 步行街的宽度不应小于两侧建筑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步行街的宽度不应小于两侧
35、建筑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长度不宜大于长度不宜大于300m;v3 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步行街的顶棚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v4 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建筑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建筑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当步行街的宽度不小于;当步行街的宽度不小于12m时,耐火极限可不时,耐火极限可不限,但应采用不燃材料。毗邻商铺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但应采用不燃材料。毗邻商铺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限不低于2.00h的墙体分隔;的墙体分隔;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空间分隔空间分隔v5 步行街两侧商铺的
36、出口可直接通至步行街,但通过步行街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v6 步行街顶棚高度不应小于6.0m,顶棚应设置排烟口并均匀布置,其总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0%;v步行街内每隔50m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长度超过150m的步行街内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空间分隔空间分隔v7 当步行街的长度大于24m时,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需要;当步行街的长度超过150m时,应在中间部位设置进入步行街的消防车道;v8 当步行街为全封闭内街时,应按本规范有关中庭的要求执行。安全出口的定义安全出口的定义v 建规建规: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
37、室外楼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v高规高规: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平面的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内安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内安全区域、室外地平面的出口。全区域、室外地平面的出口。v 人防人防:通向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和室外的疏:通向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和室外的疏散出口散出口。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汽车库防火规范汽车库防火规范6.0.5条:条: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楼梯间的距离的距离不应超过不
38、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距离不应超过60m。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不算安全出口;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不算安全出口;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可以共用。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可以共用。疏散门定义建规v疏散门: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门。避难走道避难走道v人防规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出口的疏散走道。v新建规 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避难走道避难走道 作用v防火分隔v解决大空间公共建筑(商业、展览、医院等)疏散距离过远的问题v属于室内安
39、全区域安全通道(疏散通道)安全通道(疏散通道)按分隔方式:v防火墙安全通道v防火卷帘安全通道v组合式安全通道采用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隔v新建规v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地下建筑不应大于20m;疏散宽度疏散宽度 新建规建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其疏散距离或疏散宽度执行本规范第5.5.15条、第5.5.20条确有困难时,可利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设置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该防火门应向疏
40、散方向开启。但该防火分区内设置的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或避难走道的疏散净宽度之和不应小于本规范第5.5.20条规定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的70%。商业建筑疏散宽度计算商业建筑疏散宽度计算v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v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v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商店营业厅内的人数换算系数(人/m2)商业建筑疏散宽度计算商业建筑疏散宽度计算v百人宽度耐 火 等 级 层 数 一、二 级 三 级 四 级 地 上 一、二 层 0.6 5 0.7 5 1.0 0 地 上 三 层 0.7 5 1.0 0 地 上 四 层 及 四 层 以 上 各 层 1.0 0 1.2 5 与 地 面 出 入 口 地 面 的 高 差 不 超 过1 0 m的 地 下 建 筑 0.7 5 与 地 面 出 入 口 地 面 的 高 差 超 过1 0 m的 地 下 建 筑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