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理数复习,有理数,有理数的分类:,有理数,选择题:1、在数轴上,原点及原点左边所表示的数()整数负数非负数非正数2、下列语句中正确的是() 数轴上的点只能表示整数 数轴上的点只能表示分数 数轴上的点只能表示有理数 所有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数 轴,D,D,1、用-a表示的数一定是( ) A 负数,B 正数,C 正数或负数,D都不对 2、一个数的相反数是最小的正整数,那么这个数是( ) A 1, B 1, C 1, D 03、互为相反的两个数在数轴上位于原点两旁( ) 在一个数前面添上“-”号,它就成了一个负数( ) 只要符号不同,这两个数就是相反数( ),相反数,D,A,1、把下
2、列数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 1, ,8.9,-7, ,+10,0;,2、把以上数填在相应的大括号里。 正整数集合 负分数集合 正数集合 非负有理数集合 ,1, +10,1、把下列数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 1, ,8.9,-7, ,+10,0;,1, 8.9,+10,,1,8.9,+10,0,3、-8.9的相反数是_,绝对值是_, 倒数是_。,+8.9,+8.9,4、比较大小:,5、+50元表示收入50元,-200元表示_。,6、(-1)1991 =_,-1的偶数次方是_。,-1,1,支出200元,1/(-8.9),7、如果a bb0 ; C、a0,D,绝对值的意义是(1)_;( 2 )_;(
3、3 )_; (4)|a|_0.化简(1)-|-2/3|_; (2)|-3.3|-|+4.3|_; (3)1-|-1/2|=_; (4)-1-|1-1/2|=_。填空题。若|a|3,则a_; |a+1|0,则a_。若|a-5|+|b+3|0,则a_,b_。若|x+2|+|y-2|0,则x_,y_。,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0的绝对值是0,一个负数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大于或者等于,-2/3,-1,1/2,-1 1/2,3,-1,5,-3,-2,2,例1,2、(1)大于3.142的负整数有个; (2)小于2.9的正数有 个; (3)大于9.5的负整数有 个.,1、 绝对值小于2的整数有_。绝对
4、值等于它本身的数有_。绝对值不大于3的负整数有_。,0,0、1,非负数,-1、-2、-3,9,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自然数一定是有理数(B)自然数一定是整数(C)自然数一定是非负数(D)整数一定是自然数,对于任何有理数a,下列各式中一定为负数的是( )(A) -(-3+a) (B) -a (C)-|a+1|(D) -a2-1,绝对值大于 而小于 的自然数有_,D,1、2,D,数轴上点A、B分别表示-4和3,则线段AB的中点表示的数为_,已知数轴上点A、B分别表示-2和x,若AB=3,则x的值为_,D,-0.5,-5或1,X-2,-3/2,3、比3大的负整数是_; 已知是整数且-4m3
5、,则为_。 有理数中,最大的负整数是_,最小的正整数是_。最大的非正数是_。 与原点的距离为三个单位的点有_个,他们分别表示的有理数是_和_。,一、养成先确定符号的好习惯,有理数运算与小学算术运算的重要区别是多了一个符号问题。因为每一个有理数都是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符号,二是绝对值。因此确定符号是有理数运算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对有理数运算要养成先定符号,再求绝对值的好习惯。,解题方法:,2、有理数减法运算中符号的确定:,1、有理数加法运算中符号的确定:,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绝对值不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先把减法统一为加法,再按加法法则确定。,加法和减法,负数
6、的奇次幂是负数,偶次幂是正数。,3、有理数乘、除法中运算符号的确定:,(1)两数相乘除,同号取正,异号取负。,(2)多个数相乘除时,偶数个“-”号取正;奇数个“-”号取负。,4、有理数乘方运算中符号的确定:,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乘法、除法和乘方,二、特别注意运算顺序,在有理数的混合运算中,除了符号问题,还要特别注意运算顺序问题。(先算乘方,再算乘除,最后算加减,如果有括号先算括号里面的。),三、巧用运算律,解答有理数的计算题时,巧用运算律,常常能够避繁就简,变难为易,提高解题的速度和准确性。,1、巧用加法的交换律和结合律,进行有理数的加法运算时,巧用加法的运算律和结合律,应注意如下四点:,(1)把正负数分别结合相加;,(2)把互为相反数或相加得整数的数结合相加;,(3)把整数、分数、小数分别结合相加;,(4)把分母相同或分母有倍数关系的数结合相加。,2、巧用乘法的交换律和结合律,注意:,(1)把互为倒数的因数结合相乘;,(2)把便于约分的因数结合相乘;,(3)把乘积为整数或末尾产生零的因数结合相乘。,3、巧用分配律,(1)正用分配律:a(b+c)= a b+ac;,(2)反用分配律:a b + ac = a(b+c);,(3)先拆开后,再运用分配律。,例如:,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