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西方政治制度(课程代码00316)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在下列城邦中,以实行民主政体而闻名的是(D)A.罗马B.斯巴达C.叙拉古D.雅典2.在西欧近代国家完成统一的过程中,充当历史的主要角色的是(A)A.国王B.贵族C.市民D.农民3.英国最早的宪法性法律是(D)A.王位继承法B.权利法案C.人权法案D.大宪章4.在下列政治思想家中,主张直接民主,不赞成间接民主的是(B)A.洛克B.卢梭C.密尔D.孟德斯鸠5.在下列西方国家中,代议制度的发源地是(B)A.美国B.英国C.法国D.德国6.秘密投票的基本方式为无
2、记名投票,它首创于(C)A.英国B.法国C.澳大利亚D.美国7.“杰里蝾螈”是美国的政治术语,它所指称的现象违背了选举原则中的(B)A.普遍原则B.平等原则C.自由投票原则D.选举公开原则8.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最早出现于(C)A.法国B.瑞士C.英国D.美国9.下列政党中,组织结构最松散的是(A)A.美国民主党B.法国社会党C.法国共产党D.英国工党10.下列利益集团中,属于政治性利益集团的是(D)A.企业B.工会C.职业行业协会D.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11.议会上院议员由下院议员互选产生的国家是(C)A.法国B.荷兰C.挪威D.美国12.下列西方国家议会下院中,议员任期为五年的是(D)A.瑞士国
3、民院B.日本众议院C.美国众议院D.法国国民议会.13.英国议会上院开会的法定人数是(B)A.40人B.3人C.全体议员的1/3以上D.全体议员的半数以.上14.在宪法中规定内阁成员-半以上应从议员中任命的国家是(C)A.法国B.德国C.日本D.英国15.在美国的“中期选举”中,选民要选举(A)A.全部众议员和三分之一参议员B.全部众议员和半数参议员C.三分之一众议员和全部参议员D.半数众议员和全部参议员16.为减少“左右共治”的出现,法国在2000年修改宪法将总统任期改为(B)A.四年B.五年C.六年D.七年1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最高层地方政府的是(A)A.法国的省B.英国的郡C.意大利的
4、省D.德国的州18.根据德国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属于各州专有立法范围的是(C)A.国防B.贸易C.文教D.货币19.标志着近代大陆法系确立的是(D)A.查士丁尼法典B.德国民法典C.权利法案D.拿破仑法典20.在美国,联邦总检察长由(A)A.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B.国会两院选举产生C.司法部长任命D.最高司法会议决定后任命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2分,共12分)21.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行政官员有(ABCDE)A.独裁官B.行政长官C.执政官D.监察官E.保民官22.现在采用小选区制产生议员的有(ABE)A.美国国会B.英国下议院C.以色列议会D.荷兰议会E.法国国民议会2
5、3.根据政党的政治倾向,属于极右翼的政党有(ABD)A.英国国家党B.法国国民阵线C.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D.德国国家民主党E.英国工党24.实行议会弹劾制度的西方国家有(ABCDE)A.美国B.法国C.德国D.意大利E.日本25.英国的地方政府包括(BCE)A.大区B.郡C.郡属区D.省E.教区或社区26.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初审管辖权范围包括(AB)A.涉及大使、其他公使和领事的案件B.一州为一方当事人的一切案件C.适用联邦法律的所有案件D.涉及专利、商标、国内税收的案件E.全国性刑事案件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27.奧古斯都体制:即古罗马的元首体制,是由古罗马帝
6、国创立者屋大维(被尊称为奥古斯都)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2分)这种体制的特点是保留共和制的形式,利用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增加个人权力,元首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2分)28.体制外政党:体制外政党是指那些对国家的现行体制和基本政策持批判立场,基本上被排除在政党竞争的行列之外的政党,(3分)它们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竞争中的影响力非常微弱。(1分)29.议会党团:是指为协调本党或虽然不是同一政党但政治倾向相同的议员在议会中行动的一种组织。(3分)通常以该党名称命名或以几个政党的名字联合命名。(1分)30.行政国家:二战以后,随者政府干预领域的扩展,西方国家的行政权不断膨胀并渗
7、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2分)行政机构和人员也大量增加,行政机关几乎无所不能,(2分)这种现象被称之为“行政国家”。31.议会市长制:西方国家的一种城市政府组织形式,其特点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别由市议公和市长掌握并相互制衡,(2分)但市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2分)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32.简述古罗马的行省制度。答:行省制度是古罗马国家为统治征服地区而建立的一种管理制度。(2分)“行省”指意大利境外那些必须向罗马国家纳贡的属地。随着罗马国家的领土扩张,行省数目不断增加,遂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2分)每建一个行省,都由元老院制定治理该行省的法规,确定该行
8、省的区域范围、城镇数目及行省居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该行省应缴纳贡赋的品种与数量。(2分)33.简述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答:古希腊政治思想家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这是关于法治思想的最早起源之一。(3分)亚里士多德不仅提出法治的主张,而且强调良法的统治。他的法治主张包含了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3分)34.在现代社会,英国国王发挥着哪些积极作用?答:(1)英国国王是国家政治连续性的标志,体现着对传统的珍视。(1分)(2)是国民拥戴和效忠的对象,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2分)(3)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的国
9、家元首,充当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1分)(4)是政府的顾问,对政府决策享有被咨询权、鼓励权和警告权。(2分)35.简述联邦制的特点。答:第一,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联邦组成单位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如果成员单位的宪法与联邦宪法发生冲突应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2分)第二,联邦有自己的议会、政府和法院,各成员单位亦设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1分)第三,联邦是国际政治的主体,外交权属于联邦政府,但在宪法的范围內联邦成员也可以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的独立性。(1分)第四、联邦与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联邦宪法的修改需经联邦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参与。(2分)五、论述题(本题12分)36
10、.试述相对多数代表制的含义及其影响。答:(1)相对多數代表制又称为简单多数制,即由获得一个选区内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3分)在这种规则下,即使只有一票之差,也可决定胜负,因此也被称为“谁领先谁当选。(1分)英国、加家大、印度、新西兰等国家的下议院议员选举、美国国会两院及总统选举人的选举都是采用相对多数代表制。(1分)(2)相对多数代表制往往造成选举结果不能充分代表民意。(2分)由于某一候选人或政党只要能获得超过同选区其他参选候选人或政党的票数即可当选,无须超过半数,而落选者所得到的大量选票却被忽略不计,从全国范围来看是就可能出现当选者未必是获得全国过半数选票的侯选人或政党。(2分)(3)相对
11、多数代表制常与小选区联系,由于每一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代表,那么获得了多数选票的个人或政党就代表了这个选区的整体意志,这显然对小党极为不利。大党和小党所获席位与所得选票比例存在严重反差。(3分)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2分)37.阅读下面的新闻材料,根据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新华社2015年6月26日电美国最高法院当天以5票支持,4票反对做出裁决,裁定1996年由克林顿签署的婚姻保障法违宪,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享有平等的权利,各州不得禁止同性婚姻。这意味着,同性婚姻将在美国全国各州合法化。裁决是由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宣布的,他在相关裁决中解释称,“根据宪法,同性伴侣寻求婚姻时,与异性伴侣享有相同
12、的权利。而贬低他们的选择,弱化他们的人格就是否定了他们这种权利”。在同性婚姻的议题上,最高法院的其他八位大法官分属于两派,势均力敌。属于自由派的金斯伯格、布雷耶、索托马约尔、卡根赞同同性婚姻的平等权利;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罗伯茨则和斯卡利亚、托马斯、阿利托属于保守派,他们认为同性婚姻不属于宪法赋予的权利,投了反对票。罗伯茨指出,这一裁决没有基于宪法,此前也没有先例。而被认为属于温和派的肯尼迪大法官投下的赞成票成就了这项历史性的判决。有记录显示,在进入最高法院之前,肯尼迪在加州联邦上诉法院工作了13年,在他审理的5宗与同性恋权益相关的案件中,每一次都投票反对同性恋者群体的诉求。因此,当1988年被里
13、根提名进入最高法院时,肯尼迪受到同性恋团体的强烈反对。后来,在一系列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判决中,肯尼迪却-一直支持推进同性恋权利,因此,有评论者指出,在过去几十年里肯尼迪个人立场的转变折射出美国社会的巨大变迁。材料二美联社2016年3月16日电美国总统奥巴马周三提名上诉法院法官梅里克.加兰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填补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去世后留下的空缺。奥巴马希望,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在对加兰的听证审查、参议院全体会议在对加兰的认可投票中都能“秉公办事”.在奥巴马宣布提名后,参议院的多数党领袖米奇麦康奈尔当天即明确表示不会就加兰的任命举行听证会和投票。他认为,奥巴马将在明年一月卸任,新的大法官应该由
14、下一任美国总统任命.但是,共和党的其他高层看来不会坚持不听证、不投票的立场,因为加兰是一-位备受尊敬的温和派法官和法学家,受到两党的普遍认可,.许多共和党人都曾经公开称赞过加兰,因此没有理由拒绝他的提名。而且,如果民主党赢得11月的总统大选,共和党很可能将面临一个更加不利的提名.回答以下问题:(1)以上述材料为例,说明美国最高法院的构成和首席法官的权力及影响。答:从1869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和八名大法官组成。(1分)首席法官只是作为“首席法宫”而不是“院长”。权力和影响主要是“劝说”而不是命令,在做出判决时与其他大法官拥有同等的一票投票权。(2分)但是,首席法官主持开庭和法庭辩
15、论,主持关于案件的讨论,在讨论判决的秘密会议上有权首先发言。因此其对判决过程和判决结果的影响超过其他大法官。(2分)(2)以上述材料为例,说明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是如何产生的。答:在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大法官和所有联邦法院的法官,都是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3分)(3)请根据上述材料说明,美国最高法院是如何做出判决的。答:美国最高法院全体法官组成一个法庭,审案时一般应全体出席。最高法院判案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以多数意见做出判决。(2分)判决意见书根据表决结果起草,当首席法官属于多数派时,便指派一名大法官起草判决书。如果首席法官持少数意见,便由多数方最资深的法官来指派法官起草。在本案中,首席法官罗伯茨持少数意见,因此由多数方的资深法官肯尼迪宣布裁定。(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