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一四年一月二一四年一月总署公路物流监控系统内容u公路舱单子系统 u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u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u2009年4月,监管司委托深圳海关起草公路车辆部分的舱单管理系统任务书、运输工具管理系统任务书和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任务书n确定了系统基本框架、公路舱单的管理要点和数据元基本要素。n完成业务需求报审稿和任务书106个u公路舱单子系统 主要接受、审核舱单传输人传输舱单的数据,接受监管场所管理人、理货部门传来的出口货物运抵报告、进出口货物理货报告并与舱单数据比对,与报关单核注核销,生成货物放行列表 u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 u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 u公路舱单子系统 u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 主要对
2、进出境运输工具备案管理,接受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传来的车辆实际离境、实际入境信息。u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u公路舱单子系统 u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u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 主要根据舱单系统的放行列表放行进出境车辆及货物,生成运抵或理货信息(无监管场所管理人或理货部门),生成车辆及货物入境或出境信息向舱单系统、运输工具管理传输。系统提供人工卡口核放和自动核放两个模式。u口岸布局与管理水平的差异n监管场所后置或与边境线相邻u运输工具管理差异n提前备案与临时备案或不备案u监管流程差异n直通车载运货物与口岸卸货u信息化水平差异n信息系统管理与手工操作管理充分考虑全国公路口岸海关监管差异性充分考虑全国公路口岸
3、海关监管差异性公路舱单管理子系统公路舱单管理子系统u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2号令)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新舱单系统与旧舱单系统的差异新舱单系统与旧舱单系统的差异u法定提前申报u引入第三方信息印证舱单信息严密海关监管(如运抵信息、理货信息)u以车次号作为舱单唯一标识u实现公路舱单的申报、审核、核注核销,运抵报告及理货报告的管理等功能u结合运输工具进出境确报环节生成对应的卡口验放指令u对于口岸卸货的,监管场所经营人需提交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公路舱单管理子系统功能公路舱单管理子系统功能业务功能业务功能业务功能业务功能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业
4、务流程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u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196号令)于2011年起施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u实现运输工具的备案管理u实现运输工具的布控管理u实现运输工具进出境动态管理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功能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功能系统功能模块系统功能模块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u提供卡口放行条件配备功能 舱单核销核尽、地磅重量比对、报关单布控、提运单布控、转关单审核放行、海关货物状态u执行实货放行指令u向相关系统回写相关信息 抵港标志、运抵标志、理货正常标志、出境标志、入境标志、卡口放行标志u提供卡口人工验放功能u提供过卡实时监控功能卡口联网与
5、控制子系统功能卡口联网与控制子系统功能陆路口岸卡口控制与联网系统 卡 口 验 放 模 式 定 义 与 配 置 模 块自 动/手 工 验 放 舱 单 和 车 辆 模 块监 控 中 心 模 块通 关 时 间 限 制 表 维 护 模 块数 据 预 定 模 块抵 港/运 抵 标 志 取 消 模 块卡 口 布 控 模 块验 放 及 布 控 的 查 询 统 计 模 块系统功能模块系统功能模块流程图流程图通关流程-进口口岸卸货提前报关模式舱单申报u风险判别单证申报u风险判别接单审核单证放行进境确报风险捕获地磅比对u风险判别选择查验卡口放行离场卡口离场卡口结关结关u进场卡进场卡口口理货比对税费征收通关流程-进口直通车提前报关模式舱单申报风险判别单证申报风险判别接单征税单证放行进境确报风险捕获地磅比对风险判别选择查验卡口放行离场卡口离场卡口结关结关进场卡口进场卡口系统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