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目标n理解国际租赁的含义、产生与发展过程n掌握国际租赁的主要形式n理解并掌握国际租赁的信用条件n懂得国际租赁形式在资本货物的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一、国际租赁的含义及其概念理解 (一)由融资租赁概念而产生的国际租赁界定问题 1、租赁、传统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概念 租赁: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转移一项财产(租赁物件)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以获得相应的对价;或者,从承租人角度讲,是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获得在一定时期内对一项财产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租赁市场的交易分为传统租赁和融资租赁。p 传统租赁(Rental):指出租人根据其自身对市场需求的判断而购进租赁物件,通过不断出租给不同承租人用户使用而逐步收回租
2、赁投资并获得相应的投资报酬的一种租赁行为。p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指出租人对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件,先进行以为承租人融资为目的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地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行为。选定租赁物件租金付款出租人承租人供货商图7-1 融资租赁的基本结构图p 融资租赁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n 一项融资租赁交易至少涉及到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n 拟租赁物件由承租人自主选择,但由出租人出资购买。n 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不可解约性。n 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交易下的承租人没有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权利。n 融资租赁的期限都在一年以上。
3、2、关于国际租赁概念的界定问题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际租赁(International Leasing)是现代融资租赁业务由国内向国外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按照界定国际交易的一般惯例,通常是根据交易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即是否为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为区分国内交易和国际交易的标准。目前,国际与国内租赁界对于国际租赁概念有不同的定义方法。(一)国际上通行的对国际租赁的界定 国际上关于国际租赁的定义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租赁观点:国际租赁仅指跨国租(Cross Border Lease),亦译作跨境租赁,指分别处于不同国家或不同法律体制下的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核心当事人,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一项租赁
4、交易。跨国租赁是符合一般关于国际经济交易定义方法的国际租赁形式。广义的国际租赁观点:国际租赁不仅包括跨国租赁,还应包括离岸租赁(Offshore Lease)或称间接对外租(Indirect Lease),是指一家租赁公司的海外法人企业(合资或独资)在东道国(注册地)经营的租赁业务,对这家母公司而言是离岸租赁;但对母公司的海外法人企业而言,尽管它的承租人有可能不是东道国企业,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与东道国的承租人达成交易,仅就他们之间交易而言,属于国内交易。(二)我国对国际租赁概念的定义及其与国际通 行的国际租赁概念的比较 我国定义国际租赁的基本出发点与国际上通行的方 法有所不同,除了要考虑当事
5、人的居民与非居民关系 外,还要在此基础之上,根据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 的规定,考虑计价货币的选择问题。按照我国现行外 汇管理体制的规定,如果交易各方均为我国企业时,必须以人民币本币作为交易计价货币。只有在交易的 一方为境外企业时,交易才可用外币计价。因此,在我国对国际租赁的定义是,只有融资租赁交易中有一方当事人为我国的非居民,且交易用外币来计价的,才属于国际租赁。从我国20多年融资租赁的实践看,国际租赁主要采用两类组合,其一是我国的承租人与国外的出租人和国外的供货商之间的交易;其二是我国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与国外的供货商之间的交易。在这种交易安排中,我国的出租人主要是中外合资的租赁公司,与国际通行
6、的国际租赁的定义相联系,也就是离岸租赁交易中的租赁母公司的海外子公司。鉴于国际金融的统计与分类都是从债权人,而非债务人角度进行的,所以,迄今为止,我国租赁市场还没有开展过国际意义上的国际租赁业务。但是,了解我国关于国际租赁的定义也有其现实意义。即我国的国际租赁,虽不等同于国际通行的国际租赁,但也不同于我国纯粹的国内租赁,其与国内租赁的不同性主要表现为交易过程要受到我国外汇、海关等相关部门的监管。所以,认识我国国际租赁的定义,也就是要掌握租赁交易在这些方面的特殊性,以利于交易的进行。二、国际租赁的产生与发展 融资租赁,作为第二世界大战后的第一项金融创新,于20世纪50年代初率先出现在美国金融市场
7、,随即迅速在欧洲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普及。而国际租赁,则是在国内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之后,伴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式日益多样,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在生产、贸易与金融等诸多方面相互协作和相互利用,从60年代起,其业务对象和业务范围逐渐跨越国界,向世界范围扩展后产生并得以发展的:(一)国际租赁是国际金融市场在传统的信贷融资方式基础上的创新。(二)国际租赁是由技术进步所推动的资本货物的贸易与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的结果。(三)国际租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资金与技术矛盾冲突的产物。一、国际租赁的基本分类 (一)全额清偿与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1、是否全额清偿的含义 它是指出租人从一个承
8、租人那里收回的租金总额与出租人为购买该项租赁物件所垫付的全部支出,即租赁投资额之间的对比关系。如果出租人从一个承租人那里收回的租金总额包含了出租人为承租人购买该项租赁物件所垫付的全部支出,也就等于出租人从该承租人那里通过租金的方式收回了其全部的租赁投资,这就是全额清偿。否则,出租人从一个承租人那里收回的租金总额小于其为承租人购买该项租赁物件所垫付的全部支出,就是非全额清偿。2、整个融资租赁市场是一个从全额清偿到非全额 清偿的发展过程 为了提高融资租赁这一金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出租人对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的交易载体不同这一形式上的变化进行了充分的挖掘,开发出了出租人通过控制租赁物件的重置价值而使承
9、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小于租赁投资的租赁产品的价值,即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3、经营性租赁充分体现了租赁融资独特性 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通常又被称为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e),即出租人在确认承租人应付的租金时,根据租赁物件预留残值而降低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基数,同时也使出租人从承租人那里收回的租金,不足以弥补其为承租人垫付的全部支出。从形式上看,这种安排不符合债权融资的还本原则。但是,由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件所有权的特性所决定,在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拥有了租赁物件的全部所有权,包括法律所有权与经济所有权(经济所有权又具体体现为会计所有权和税收上的所有权)。出租人根据其所
10、拥有的经济所有权,从租赁资产的折旧、节约的税收和期末重新处置时的重置价值中收回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的最终收益率有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该租赁利率。其中一个决定因素就是租赁资产期末的重置价值是否能大于其未收回的租赁投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类租赁也被称为投资租赁(Investment Lease)。经营性租赁对于承租人的最大意义是可使其获得许多独特的融资效果,其中最一般且较突出的是表外融资的效果。融资租赁的这一分类,不仅适用于国内租赁,同样适用于国际租赁。(二)进口租赁与出口租赁 一项跨国租赁,对于租入设备的承租人而言即为进口租赁,对于租出设备的出租人而言即为出口租赁。出口租赁又可分为承、出
11、租双方在本租赁交易以外没有联系的一般出口租赁和母公司对国外子公司出口租赁。在我国,将出租人为外国企业的租赁交易和供货商为外国企业的租赁交易都归类于进口租赁。二、国际租赁的主要形式 国际租赁的形式是指建立在国际租赁类型基础上的承、出租人之间具体的租赁交易安排。国际租赁中的跨国租赁与国内租赁在形式上的唯一区别就是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同处于同一法律体制之下,就交易结构而言,无实质区别。下面仅对跨国租赁中的一些最常用的形式加以介绍。(一)跨国直接融资租赁 跨国直接融资租赁(Cross-border Direct Finance Lease)一般是指一国出租人根据另一国承租人(又称最终用户或用户)的请求及
12、提供的规格,通过向作为交易第三方的供货商支付货款而取得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国际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而授予其使用设备的权利。跨国直接融资租赁又可细分为全额清偿的跨国直接融资租赁和非全额清偿的跨国直接融资租赁。二者在交易结构上相同,只是因确定计算租金的基数上的不同,即不留残值和留有残值,而形成细分。全额清偿的跨国直接融资租赁是最简单、最普遍的国际租赁业务。(二)跨国转租赁 1、跨国转租赁的概念 跨国转租赁(Crossborder Sublease)是指一国转租人(SubLessor)根据本国最终承租人(End User)的要求,先以承租人身份从另一国原始出租人(Origi
13、nal Lessor)处租进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人的身份转租给本国用户使用的一项国际租赁交易。图7-2 跨国转租赁流程图付款选定设备转租赁租赁原始出租人original lessor 最终用户end user 供货商supplier 转租人sub-lessor 2、跨国转租赁产生的原因 转租人是转租赁交易的核心,其采用转租赁形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当转租人是原始出租人的海外子公司时,通过转租人开展租赁业务是原始出租人占领子公司所在国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这种转租赁,也是离岸租赁的组成部分。(2)一些西方国家为鼓励投资而实施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融资租赁也是一种投资行为。这样,当转租
14、人能够以支付廉价租金的方式分享另一国家的原始出租人从其所在国政府获得的税收优惠,乐于采用转租赁形式。(三)跨国杠杆租赁 跨国杠杆租赁(Crossborder Leverage Lease)是一国的出租人在为另一国的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只需投入租赁设备购置款项总额的20%40%的资金,并以此作为财务杠杆来带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租赁设备购置款项中其余的60%80%的资金提供无追索权贷款的一种租赁安排。与全额清偿和非全额清偿相结合,跨国杠杆租赁可进一步细分为跨国杠杆融资租赁和跨国杠杆经营性租赁。在杠杆租赁交易中,尽管出租人的投资远远小于租赁设备投资的总额,但却拥有完整的法律上的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
15、,在有投资税收优惠的国家,可享有如同对设备100%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对于参与杠杆租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由于提供的通常是无追索权的贷款,所以,需出租人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权利做担保。杠杆租赁是20世纪70年代末首先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租赁形式,适用于价值在几百万美元以上、有效寿命长达10年以上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设备的长期租赁,尤其是在世界航空领域中,利用跨国杠杆租赁形式,特别是跨国杠杆经营性租赁租入飞机,已成为各国航空公司的一种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四)与出口信贷相结合的制度租赁 制度租赁是指一国政府通过给租赁公司提供优惠资金或信用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将租赁公司的租
16、赁投资与政府某项宏观经济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达到通过政府少量支出,带动社会私人投资按政府意图安排投向,最终实现政府某项宏观经济目标的租赁安排。在国际租赁中,制度租赁主要采用的形式是与出口信贷相结合的出口租赁。国际租赁的信用条件是指关于租赁融资金额、币种、期限和偿还等方面的约定。一、租期的确定 (一)租期的含义 从租赁信用条件的角度考察,租期(Lease Term)是指承、出租双方用于决定计算和支付租金的期限。从承、出租双方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可能发生的关系的角度考察,租期又可分为基本租期(Base Term)和续租期(Renewal Term)。基本租期是指出租人对选择该设备的承租人所规定的
17、用以计算租金的原始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限。它也是承租人使用租赁设备的最短期限。续租期是指基本租期结束后,承租人继续租用该设备的期限。通常,如果不特别说明,租期即指基本租期。(二)确定租期长短时应考虑的因素1、由承租人运用租赁融资目的而决定的租期占法定折旧年限的比例。这是决定租期长短的根本性因素之一。2、由租赁设备特性而决定的最长租赁期限。这是体现租赁融资特征的另一个基本出发点。从出租人资金安全的角度讲,租期的最长期限应以租赁设备的法定折旧年限为限。3、出租人的融资能力。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的最长融资期限,应与其自 身的最大的融资能力相匹配。4、承租人的还租能力。为避免租期内承租人无力按时支付租金
18、的情况的 发生,期限定得还要尽可能合理,最好能充分体现承租 人现金流的实际情况。二、租金的构成要素、支付方式与计算 (一)租金的构成要素1、设备购置成本 是出租人为承租人购置租赁资产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的总和,包括设备原价、运费、运输保险费等。2、融资成本 是出租人因为承租人购置设备而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融资时所需支付的利息及其他与融资相关的担保费、承担费和法律等方面的费用。3、管理费 是出租人为承租人办理租赁业务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如办公费、工资、差旅费、管理费和税金等。4、出租人期待的利润 是租赁公司在经营租赁业务时所冀求的租赁盈利。(二)租金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及租赁利率的含义 从理论上说,租金
19、总额应是上述四项构成要素之和,而每期租金则是租金总额按租期内支付租金次数分配的结果。但是,运用这种方式计算实际租金,既不准确,又不可行。因为,每一项具体的租赁交易中的租金的四要素,除设备购置成本外,其余三项因素都是不可事先确定的。所以,尽管租金是由这四要素构成,但租金的计算却是根据这四项要素之间关系推导并采用适当方法计算得出。租金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关系:租金总额=设备购置成本+融资成本+管理费+利润=设备购置成本+融资成本+利 差=租赁净投资+租赁收益 租赁利率等于租赁收益与租赁净投资之比。租赁利率是计算租金的另一重要参数,在设备购置成本确定后,租赁利率的确定对承、出租双方都有着至关重要
20、的意义。对出租人来说,它决定了租赁收益的大小,进而决定了租赁公司利润的多寡;对承租人来说,它实际决定着承租人租赁融资的实际成本。如上所述,由于构成租赁收益的三项因素都不可事先确定,租赁利率亦无法通过上式计算得出,而是通过融资利率和人为制定的利差推算的。一般而言,融资利率就是出租人用于租赁的借款的利率,如果不是为某一项租赁交易而筹集的专项借款,融资利率则按平均市场利率来确定;而利差(Spread)是租赁利率与融资利率之差。通常,它是租赁公司根据租赁市场的竞争状况约定俗成,一般在1%2.5%之间。(三)租金计算基数的确定 从根本上讲,租金计算的原理与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本息偿还计算的原理是相同的。即只
21、要确定了租赁融资中的本金与利率,就可按适当的方法计算出承租人每期应还的租金。在上一问题已分析了租赁利率的确定,所以租金计算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确定租赁本金。在确定租金计算的基数时,因具体租赁交易所属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对于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租金计算基数就是设备的购置成本,即出租人为承租人垫付的全部资金。而对于非全额清偿的融资租赁,租金计算基数则应是设备购置成本减去出租人预先扣除的残值后的余额。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通过租金方式收回的本金小于其垫付的全部款项,其能否收回全部投资,要依赖于对设备残值的再处置情况。(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是指承租人如何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问题。一项具体的租赁交
22、易中,租金支付方式可由承租人根据其资金收入情况与出租人协商而定,具体的支付方式应是下述因素的组合:1、租金支付周期 每期租金间隔的时间。国际租赁多为每半年付一次。2、期前付租或期后付租 即每次付租是在租金支付周期的开始还是结尾。时点不同,承租人所负担的利息也不同。期前付租就是在每一租金支付周期的开始日交付租金,而期后付租是在每一周期的末日交付租金。3、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 是指每期租金的数额是否相等。在有宽限期的支付方式中,承租人一般在租赁初期拥有不必支付租金的一段设备使用期,而这段时间应该支付的租金被资本化到剩余租金支付额中。(五)常用租金计算方法年金法 租赁融资仍属于债权融资的范畴,除了相
23、当于本金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可以根据租赁交易的特性而予以调整外,其余的方面与本息偿还在原理上都是相同的。在融资租赁市场已经形成一种惯例,即最常用的租金计算方法是对年金法的逆运算。年金法的基本原理是在已知未来各期收益情况下,按既定的折现率将其折为现值的一种方法。当未来各期每期收益相等时,可用公式表示为:P P R R (1)其中,R 为未来每一期的收益,i为折现率,n 为取得未来收益的次数,为年金系数。1(1)(1)nniii1(1)(1)nniii 将这一公式用于计算租金时,则是以年金法中的R 作为未来每期租金,是未知数,而i 为租赁利率,n为支付租金的次数,而P 则相当于本金,如果不留残值时,
24、就是全部设备购置款项,若留有残值时,则是设备购置款项减去残值后的部分。用公式表示为:R RP P (2)(2)1(1)(1)nniii其中,为年金系数的倒数,称为租金系数。公式(2)是计算租金时的一个基本方法,其所适用的租金支付为每期后付,并没有宽限期。而其他的租金支付方式,则可利用这一基本公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1)(1)nniii三、租金支付的其他问题 (一)支付租金的货币 在国际租赁合同中应订明支付租金的货币,以避免因汇率变动而发生由出租人或承租人负担汇兑损失的纠纷。根据国际惯例,汇率变动的风险通常由承租人承担,尽管承、出租双方可以对国际租赁合同中租金的计价货币进行讨价还价,但比
25、较普遍的是租金计价货币与出租人筹资货币相一致,这样才有利于出租人汇率风险的转移。(二)租金支付的完整性 在国际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条款中,出租人为了保障其租金所得不遭受承租人及承租人所在国的任何扣款,规定承租人按期交付的租金,除汇出国家规定应扣除的预提所得税外,不能扣除任何其他税款、费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消或扣除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其他债款。(三)租金支付日的一致性 在国际租赁业务中,常常会遇到交易双方营业日不一致的情况。如遇租金支付日为一方营业日,而为另一方的假日时,应由双方商定后在支付条款中明确规定如何支付,以免发生延付租金而收取罚息的争议。也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在假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
26、支付。四、承租人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与承租人不可 中途解约 国际租赁合同一经生效,除非因出租人的过错使供货人未交付或交付不符合租赁合同规定的设备而且仅在承租人由此蒙受的损失范围之内,承租人可延付或不付租金,否则,承租人就不能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此处所强调的“绝对义务”,是针对承租人不能以第三方原因来对抗出租人的收取租金的权利而言。国际租赁合同中,强调这一点的原因是由融资租赁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即承租人行使租赁设备选择权在先,出租人只能根据承租人选定的设备来付款。实际上,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绝对支付租金的义务是与出租人在先的绝对付款义务相对应的。由于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具有相同的原理,同理,以资本货物国内
27、贸易为基础所进行的运租赁方式促进资本货物销售的优势的分析,其实都适用于国际贸易。不仅如此,运用国际租赁促资本货物的国际贸易,尚还有一些独到的优势。所以,我们先分析运用租赁方式促进资本货物销售的一般原理,然后再在原理之上,补充分析国际贸易的独有优势。一、给用户提供融资便利 资金融通是融资租赁所具备的最基本的功能,无论通过何种具体的融资租赁方式进行促销时,其首先带给客户的便利,就是资金融通。由于融资租赁具有非全额清偿的形式,所以,非全额清偿的经营性租赁的租赁融资还具有节税融资和表外融资的特性。这种融资的特殊功效是银行贷款、分期付款等任何其他融资形式所不具备的,是租赁融资独有的特征。二、降低承租人租
28、期内的还租压力 由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这一租赁交易的特征所决定,出租人在计算租金时,可以对租出的设备预留一部分残值,等到租期结束时,再做处理。这样,出租人在计算租金时,就是以租赁设备的原价扣除残值后的数额作为计算租金的基数,即小于设备的全部价款。于是,与利用分期付款方式时的偿还相比,有利于缓解承租人在租期内支付租金的压力。三、给用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 经营性租赁,让承租人拥有了退租或续租和留购的选择权。当租期结束时,如果市场上已经出现了比该租赁设备更先进的同类产品,则选择退租,从而有利于其及时更新更先进的、更能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设备。当租期结束时,如果市场上没有具有更先进技术的同类产品问世,
29、则承租人仍可选择续租或留购,以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以,这种只有物权融资才具有的租期期末所有权处置的灵活性,使融资租赁业中的这一特殊形式经营性租赁,成为比分期付款更有竞争力的促销手段。国外许多大型的、生产具有一定通用性设备的生产厂商,都采用包括经营性租赁在内的融资租赁方式,作为辅助本企业产品销售的手段,更有一些厂商甚至将其作为主要的营销手段。四、带动资本货物制造厂商的市场外延 市场外延的含义是指销售厂家通过本次交易,为本次交易以外的交易创造条件,使本次交易的买卖双方在本次交易的基础之上,又成交了新的交易。五、有利于保护技术含量较低的专有技术 对于资本货物来说,运用租赁促销,却有利于企业保
30、持自己的技术垄断地位,保护自有技术。因为,租赁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承租人在租期内只拥有对设备的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因此,出租人就可以有效地避免承租用户通过拆卸来剽窃其技术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的专有技术。六、规避国际贸易中的关税、技术等壁垒 (一)规避出口国的技术壁垒的作用 出于保护本国国际竞争力的目的,世界的许多国家,对涉及本国核心技术的设备,特别是那些既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又可以用于民用目的,包含着许多最先进技术的设备,都有严格的出口限制或管制。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租期结束时,租赁物件所有权处置的主动权也应在出租人一方。这样,只要厂商出租人与承租企业签订一条不改变
31、租赁设备所有权的条款,就可以达到既将本企业生产的设备交付给用户使用,通过满足用户需要而扩大市场份额又不违反国家的法令、法规这样一举两得的目的。(二)避免进口国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 由于融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是在租赁交易结束之后才进行转移,所以,在各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中,国际租赁被当作长期资本流动而非贸易进出口统计。这样,对出租国来说,就可以绕开进口国贸易保护主义的种种限制通过提供出口信贷的贸易方式与出口租赁有一共同点,即都可以达到为买方融资的目的,但因其是一种贸易方式,必然要受到进口国贸易政策的影响。所以,能否避开国际贸易管制是租赁出口与贸易出口的一个根本区别。(三)规避进口国关税壁垒的作用 即使W
32、TO在国际贸易领域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当一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发生重大冲突时,运用关税措施来保护本国利益,永远是一国政府最简便易行的手段。因此,对于出口国企业而言,规避进口国的关税壁垒,似乎是一永恒的话题。关税征收的基本原理是:在进口货物报关的环节,将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调整为关税的计税价格,再乘以预先规定的税率,即为应纳关税额。通常情况下,在上述原理中还隐含着一个基本前提-货物的所有权在国际交易中发生了转移,由国外的所有者转移到国内所有者。在跨国租赁交易(即承租人与出租人分属不同法律体制时的租赁交易)中,对如何征收关税,产生如下问题:第一,应该在何时征收关税,是租赁物件的报关环节,还是租期
33、结束后,租赁物件由国外的出租人向国内的承租人转移所有权的时候?第二,与上一问题相联系,以什么作为跨国租赁物件关税的计算基数,是租赁物件的原值(如CIF价格),还是租赁物件转移所有权时的残值的重置价格?世界各国在这个问题上的做法,大致可分成两类:一种是在租赁物件的进口报关环节,以租赁物件的原价或应付租金(此时,应付租金以原价为基础计算)为基数,一次性或每次对外支付租金时支付。另一种是在租期结束时,以转移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时的重置价格为计算关税的基数。显然,两种做法对承租人实际利益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跨国租赁中进口国承租企业所支付的关税额与一般贸易进口基本相同。而在后一种情况下,进口
34、国承租企业实际支付的关税额就会小于同一设备采用贸易进口时的负担,使承租企业获得了降低关税税负的利益。(四)可以有效地享受出口国的优惠政策而不违 反WTO的原则 传统补贴方式导致企业低价竞争,不仅违反WTO有关条款,还易造成倾销招致进口国的起诉。当国家将类似低利贷款这样的优惠政策通过租赁公司贯彻到机械设备的出口租赁当中时,既可避免这些矛盾,又能提高租赁公司经营本国机械设备出口租赁的积极性,降低租赁成本,增强租赁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性,最终达到扩大机械设备出口的目的,使国家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国际租赁属于中长期贸易融资方式之一,其将融资与融物结合起来,促进了国际资本货物贸易的发展。本章在前一章的基础上,对国际租赁部分进行了展开论述。首先界定了国际租赁的概念,介绍了国际租赁的产生与发展,进而阐述了国际租赁的基本分类及其主要形式,国际租赁的信用条件如租赁融资金额、币种、期限和偿还等方面的约定,最后分析了国际租赁在资本货物的国际贸易中的应用优势所在。本章的学习,可使学生掌握国际租赁这种独特的贸易融资方式,及其基本的运作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