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國科會獎勵制度調整及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作業說明國科會獎勵制度調整及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作業說明 (本報告共有本報告共有2525頁)頁)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務發展委員會 製製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2前前 言言本說明會目的:國科會獎勵制度及九十一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 作業與內容已做了大幅度變更,為使本校同仁能專 心致力於研究計畫的擬定,減少對變更後之專題計 畫申請作業上的疑惑及困擾,特舉辦此說明會。本說明會內容:一、簡報 二、Q A 本說明會資料來源:一、國科會相關作業要點。二、校務發展委員會資料收集、分析整理。3壹、國科會調整研究獎勵制度壹、國科會調整研究獎勵制度一、
2、研究獎勵制度之背景及沿革二、研究獎勵制度之功能三、研究獎勵制度之檢討四、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主要原因五、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方向4一、研究獎勵制度之背景及沿革一、研究獎勵制度之背景及沿革源起背景:民國四十八年推行研究補助制度,配合專題研究計畫之核給,發給計畫主持人類似主持費之酬金,使計畫主持人專心致力於研究工作而不受柴油米鹽等民生問題的困擾。沿革一:民國六十年代初期,國科會將研究補助費修正為研究獎助費,改以研究成果為主要審查內容,漸屬獎勵之性質。沿革二:民國八十四年則將獎、助分離,定名為研究獎勵費,不再依附於專題研究計畫內。(詳見下頁【表一】國科會研究獎勵制度之背景及沿革)【表一】、研究獎勵制度之
3、背景及沿革【表一】、研究獎勵制度之背景及沿革階段學年度制度內涵補助48-62配合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及核定,類似主持費,依不同職稱補助不同定類,一年申請核定一次。獎助63-71改以研究成果為主要審查內容,但仍和專題研究一併申請及核定。獎助72增列二年期及三年期獎助辦法。獎助73研究成果獎助與專題研究獎助分開辦理,後者即為現所謂之專題研究補助。獎助74-75在研究成果獎勵上區分一般研究獎助。前者之的得獎人數佔前一年度甲種獎得獎人數之5%,一次或獎助兩年,採推薦申請方式。獎助76增設優等獎,確定傑出、優等、一般獎三級,一般獎仍附屬於專題計畫中。獎助78研擬將獎與助分離,然而未克實行。獎勵84研究獎勵費
4、定名獎與助分離,亦即研究獎勵之申請核定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之申請核定分開。除了傑出、優等、一般(含甲、乙種)三級獎外,凡獲得三次以上傑出獎者,可申請及核定三年期特約研究計畫,每月得支領二萬五千元之研究主持費。獎勵84-89廢優等獎獎助911.廢除一般(含甲、乙種)獎,保留傑出獎,以凸顯獎的真正意義。2.傑出獎獲獎人係由當年度審定之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中遴選產生,可獲得連續三年之獎助金。3.配合獎勵制度之調整,專題研究計畫分為A、B二類,A類計畫之核定經費含研究主持費及執行計畫經費,B類計畫之核定經費僅有研究主持費。6二、研究獎勵制度之功能二、研究獎勵制度之功能自獎勵制度實施以來,最明顯的成就,就是
5、我國學人在世界知名專業期刊發表論文數量大增,大幅提高我國的國際學術地位。7三、研究獎勵制度之檢討三、研究獎勵制度之檢討(1)全面廢止獎勵制度之激進手段溫和的微幅調整作 法。(2)任何變革方案皆難獲共識:目前許多公私立大學教師升等或評估制度中,都採取國科會之獎勵項目作表現優劣的標準,致使獎勵制度的改革增加困難度同時也使獎勵制度的改革更形迫切。8四、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主要原因四、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主要原因(一)鼓勵性不足(一)鼓勵性不足 目前研究獎勵費通過率約為50%,已失去獎的意義。(詳見下頁【表二】國科會近六年研究獎勵費核定統計表)。(二)複雜性(二)複雜性 每一領域每個學門(科)均具有其專業
6、性及特殊性,國科會每年都要對各學門各不同領域的研究人員,評比其優劣,排定名次,以決定給獎與否,實有其困難度與複雜性。9【表二】:國科會近六年研究獎勵費核定統計表【表二】:國科會近六年研究獎勵費核定統計表 學 年 度848586878889申 請 人 數9,1218,7808,9349,4109,8039,491 核 定 數甲種4,1634,0464,4734,6664,4444,352乙種 582 466 524 480 444 337傑出 108 110 110 112 102 104合計4.8534,6225,1075,2584,9904,793獲 獎 率53.20%52.64%57.16
7、%55.88%50.90%50.50%5j4註註註:甲種獎人數中未包含傑出獎及優等獎人數10四、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主要原因四、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主要原因(三)加強激勵具前瞻性、尖端性研究(三)加強激勵具前瞻性、尖端性研究 研究獎勵制度雖有激勵研發的功能,但因必須每年申請,無形中促使研究者多設定短期目標,偏重對已知知識的進一步探索或改良,俾於短期內獲致研究成果,累積論文發表的量,並憑以申請研究獎勵費。但對於具前瞻性、尖端性之研究,如對未知的探索等,則由於短期內難獲得成效,較無投入意願。過去多年來,研究獎勵制度在提升我國SCI及EI論文發表的排名上產生一定的貢獻,然而在提升論文影響性(impact
8、)上則力有未逮。長此以往,對於國內整體學術研究向上發展將產生不利影響。為使激勵的切入點提前,以鼓勵研究人員從事具前瞻性及尖端性研究,研究獎勵制度因此作了適當之調整。11四、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主要原因四、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主要原因(四)有付出就有所得(四)有付出就有所得 研究人員執行專題研究計畫,均為本職外之額外付出,因此,國科會宜給予適當之報酬,以為回饋。(註:舊的研究獎勵制度下,計畫主持人能獲研究獎勵者僅約25%)。(五)簡化行政作業及減少人力負擔(五)簡化行政作業及減少人力負擔 鑑於申請研究獎勵費與專題研究計畫所需繳送資料之差異不大,卻須分別受理申請及審查,徒增國科會、各學術機構承辦業務人
9、員及申請人等的人力負擔。12五、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方向五、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方向(一)保留傑出獎,廢除一般獎(一)保留傑出獎,廢除一般獎 為獎助研究成果傑出之研究人員,長期從事學術研究,以提昇我國學術研究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研究獎勵制度僅保留傑出獎,以凸顯獎的真正意義。(1)傑出獎審查依據:申請人近五年 內研究績效傑出者。(2)傑出獎內容:獎狀一紙、連續三年 獎助金,每年新台幣三十萬元。13五、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方向五、研究獎勵制度調整之方向(二)專題研究計畫核列研究主持費(二)專題研究計畫核列研究主持費 為配合研究獎勵制度之調整,同時為鼓勵研究人員投入學術研究工作,將專題研究計畫分為A與B二
10、類。(1)A類研究計畫核定經費含研究計畫主持費及 執行研究計畫經費;(2)B類研究計畫核定經費僅有研究主持費。(3)審查重點:A類研究計畫著重申請計畫之內容;B類研究計畫著重計畫主持人所提近五年之研究成果。14貳、國科會九十一年度起之研究獎勵制度貳、國科會九十一年度起之研究獎勵制度一、A類與B類專題研究計畫之異同二、研究主持費如何核給三、計畫主持人(申請人)應注意事項四、本校計畫主持人(申請人)與校發會配合事項五、其他事項15一、一、A類與類與B類專題研究計畫之異同類專題研究計畫之異同(一)相同之處(一)相同之處計畫主持人之資格需符合國科會之規定。申請時應提具之文件均含計畫申請書、個人資料表及
11、近五年已出版之學術著作至多五篇。研究計畫經審查通過者,計畫主持人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間核給研究主持費每月新台幣一萬元。研究計畫執行期滿三個月內【註:即每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須依規定辦理經費核銷作業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均可申請一年期或多年期計畫。16一、一、A A類與類與B B類專題研究計畫之異同類專題研究計畫之異同(二)相異之處(二)相異之處A類研究計畫之核定經費含研究主持費及執行研究計畫所需經費;B類研究計畫之核定經費僅有研究主持費(研究主持費由國科會主動核給,不須申請)。B類研究計畫主持人,不須填寫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中之經費需求表C002、C005、C006、C007、C008、C0
12、09及C010等。A類研究計畫與B類研究計畫之審查重點不同。A類較著重研究計畫內容之審核;B類較著重計畫主持人五年內之研究成果。17二、研究主持費如何核給二、研究主持費如何核給(一)計畫主持人所提研究計畫經國科會審查通過者,核給研究主持費每月新台幣一萬元,一年期計畫共計新台幣十二萬元。(列為經費核定清單人事費項目)(二)整合型或國科會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計畫,其共同主持人未擔任國科會其他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且其近五年內研究績效優異者,得核給研究主持費每約新台幣一萬元。(註:個別型研究計畫之共同主持人不核註:個別型研究計畫之共同主持人不核給研究主持費給研究主持費)。(三)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於研
13、究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一份研究主持費,已具領傑出研究獎助費者,不得重複領取國科會特約研究計畫主持費及專題研究計畫主持費。但執行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或國科會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計畫所具領之研究補助費或主持費,不在此限。18二、研究主持費如何核給二、研究主持費如何核給(四)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得分開評比,新進人員如近五年內研究績效優異,研究計畫經國科會審查通過者,得核給研究主持費每月新台幣一萬元。但具鼓勵性但具鼓勵性質之新進人員研究計畫不核給研究主持費。質之新進人員研究計畫不核給研究主持費。(五)新進人員或新聘任人員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研究計畫並經審查通過者,不核給研究主持費。19三、計畫主持人(申請人)應注
14、意事項三、計畫主持人(申請人)應注意事項(一)同一申請人不得同時申請A類研究計畫及B類研究計畫,(即:申請A類者,不得申請B類;申請B類者,亦不得申請A類)。(二)符合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申請作業要點申請資格,並擬申請吳大猷先生紀念獎者,務請依規定同時於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C001勾選及填寫C013,未於本次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中一併申請者,一概不予受理。(三)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已全面實施線上製作申申請表請表C001、C002、個人資料表個人資料表及資料袋封面資料袋封面,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利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審查、查詢、繳交報告項下後,請輸入計畫之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並將表表C001研
15、究計畫之中、英文摘要上研究計畫之中、英文摘要上傳國科會傳國科會。20三、計畫主持人(申請人)應注意事項三、計畫主持人(申請人)應注意事項(四)國科會於九十年度前已預核之多年期研究計畫,其計畫主持人九十一年度若未申請新計畫者,應依規定繳交進度報告,國科會將於核定九十一年度計畫經費時依規定核給研究主持費。至於其若有意願被遴選為傑出研究獎候選人者,除依規定檢送進度報告及經費預核清單外,須再檢送個人資料表四份、五年內已出版之學術著作(至多五篇)二份及研究計畫,屬生物醫農類、人文及社會科學類、科學教育類應增填之表件四份,由申請機構(本校為校發會)於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彙整並造冊後函送國科會,逾期不予受
16、理。(五)累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三次以上之教學、研究人員,得依國科會鼓勵特約研究人員從事三年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特約研究計畫。21四、本校計畫主持人(申請人)與校發會配合事項四、本校計畫主持人(申請人)與校發會配合事項(一)九十一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須在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前送達本會,逾期不予受理。本校申請之同仁請本校申請之同仁請務必於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週三)前備妥申請資料,務必於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週三)前備妥申請資料,裝袋後逕送校發會裝袋後逕送校發會,俾便彙總造冊、備文送件。(二)校發會將以國科會提供之國科會補助機關管理作業項下之申請計畫線上彙整作業系統,製作及列印申請名冊一式二
17、份。(三)申請資料袋每一件計畫一式二袋送達後,校發會依申請名冊之順序及按計畫歸屬處別之不同,分別綑綁裝箱。(四)國科會於九十年度前已預核之多年期研究計畫,其計畫主持人九十一年度若未申請新計畫,但有意願被遴選為傑出研究獎候選人者,其所送相關文件申請機構務必於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彙整並造冊後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22五、其他事項五、其他事項(一)九十一年八月一日開始執行之專題研究計畫,管理費補助比率調整為 最高10%,但非指全部計畫一定按10%計算管理費。(管理費之上限為新台幣10萬元)。(二)管理費為計畫執行機構配合執行計畫所需之費用,應由計畫執行機構 統籌支用。各執行機構辦理國科會補助專題
18、研究計畫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業務(包括申請專立即技術移轉)所需費用得於管理費項下列支。另本會核定補助之管理費,較原按6%計算管理費所增加之部分,建議優先運用於與研究計畫有關之研發環境改善支出。23五、其他事項五、其他事項(三)經費之流用依國科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作業手冊規定,研究計畫經費經本會核定後,應於經費核定清單所列預算項目用途範圍內支用。計畫執行期間必須於補助項目間流用時,除人事費與管理費不得除人事費與管理費不得流入,及計畫核定經費清單內所列不得流入或流流入,及計畫核定經費清單內所列不得流入或流出之項目外出之項目外,可在流入數額不超過原預算數額20%,流出數額不超過原預算數額30%範圍內
19、,由各計畫執行機構自行循行政程序辦理。人事費項目下核列之計畫主持費如未支用,得變更經費用途,或流出至其他補助項目使用,但流用之比例仍須受流入不超過原預算數額之20%及流出不超過原預算數額之30%之限制。24五、其他事項五、其他事項(四)同仁申請之九十一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獲准者,若為一年期計畫,其執行時間為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計畫核銷期限為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本校計畫執行者須於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前將核銷本校計畫執行者須於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前將核銷資料逕送校發會。資料逕送校發會。)(五)計畫執行機構未責成專責單位辦理題研究計畫相關業務者,請儘速指派,俾利業務之聯繫,業務承辦人員如有更換,請務必辦理業務交換,以利業務之推展。【註: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校發會)為專責業務單位】(六)計畫執行機構如未能配合國科會獎、補助執行及管理之各項規定者,國科會得視情節輕重酌予降低專題研究計畫管理費之補助比例。25敬敬 請請 指指 教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