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及审核要点工作底稿及审核要点电子板所得税工作底稿的特点1、根据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附表的填报口径,增减原部分工作底稿审核表,并对原部分底稿审核表进行了修改;2、细化了原工作底稿,对审核项目的明细进行了具体化;3、强调了三级复核的审核程序,加强了工作底稿的严谨性;4、设置了审核底稿之间的勾稽关系,自动填列审核汇总表,自动分析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的相关栏目;5、对已审核的工作底稿在索引页中自动打勾;6、预设了部分索引号及审核标识,完善了审核的形式;7、避免了手工工作底稿中的重复性工作;8、设置了审核底稿之间的相互链接,方便了各审核表之间的
2、查询;9、对部分单元格和行列的设置进行了保护;所得税鉴证工作底稿的结构所得税鉴证工作底稿的结构 (一)综合类(1-):包括审计工作计划、三级复核底稿等;(二)收入、成本、费用类(2-):包括会计报表中损益类表项目或与损益类科目有关的项目的审核;(三)纳税调整项目类:纳税调增类(3A-)、纳税调减类(3B-);(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4-):包括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审核;(五)审核结果类(5-):包括审核汇总表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所得税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所得税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1、应如实反映审核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和发表审核意见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税务师的专业
3、判断。2、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3、工作底稿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委托单位名称。审核项目名称。审核项目时点或期间。审核过程的记录。审核标识及说明。审核结论。索引号及页次。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其他应说明事项。4、工作底稿中由委托单位、其他第三方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注册税务师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要求提供方加盖公章,并应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形成相应的审核记录。1、综合类的工作底稿应由编制人及复核人使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制及签名;业务类工作底稿可由编制人及复核人使用铅笔填制及签名。2、审核整体工作计划(11)中的“审核项目”可填写“
4、某某年度企业所得税”等,“审核目标”可填写“某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3、三级复核工作底稿(12)中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不是注册税务师,但部门经理必须是注册税务师,公司(所)领导必须是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法人或合伙人;4、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14)应记录:涉税事项的调整情况、不进行调整但将在报告中进行说明的重大涉税事项。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必须由委托方加盖公章。5、企业基本情况表(1-7)中的“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应填写企业的基本帐户及银行帐号。6、审核工作中应统一及正确使用审核标识说明表(索引号18)中的标识,如审核标识说明表中提供的标识不能清晰表达所审核的含义,可自行增加标识但必须在
5、审核标识说明表中增加该标识的图案及该标识的详细含义。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7、企业提供资料清单(1-6)包括:(一)须由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与委托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文件,如单位设立的批文或批准证书、合同、协议、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印件。委托单位的未经审核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委托单位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享受优惠政策的文件及前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审核报告复印件。委托单位关联企业名单。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抽查的凭证复印件),必须由委托方加盖公章。(二)可由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委托单位现在执行的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委托单位内部管理制
6、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经营合同、协议复印件其他应提供的资料。收入事项的审核收入事项的审核1、将各类收入的账载金额与申报表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漏记、漏申报行为;2、审核验证是否准确划分不同税目之间收入金额,是否准确划分应税收入与减免税收入;3、根据税法和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时间的差异,审查收入确认的时间是否正确;4、审查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是否按销售进行处理;5、审查企业从购货方取得的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入账;6、审查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合理,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确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税务处理是否正确;7、通过截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将当年收入转入下年入账的情况;8、结合成本费用、
7、存货、往来等账户的审核,审查是否存在将收入,计入往来、存货、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账户的现象;收入的审核注意事项及工作底稿填制说明:收入的审核注意事项及工作底稿填制说明:1、对于营业收入的调整,可进行账务调整,也可在3A-17(视同销售收入及税法应确认的收入)中进行纳税调整,但同时要注意调整收入的流转税事项;2、以前年度应计未计收入不作为有关费用的计提基数,若企业会计处理将以前年度应计未计收入作为当年的营业收入,应注意在审核表中调整到3A-17(视同销售收入及税法应确认的收入)中;3、销售折扣及销售退回以净额反映在营业收入中(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注意审核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内容是否完整,
8、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税务处理是否正确;4、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包装物押金应按规定确认收入;5、营业外收入审核表中的“非货币性交易收益”,是指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的,按照会计准备确认的收益;6、对于盘点后发生的物资溢余,确实无法查明原因的,应作为其他收入;7、对于补贴收入,要注意审核是否属于免税的补贴收入;审核时应注意纳税人是否存在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流转税未做补贴收入账务处理的情况。营业成本的审核营业成本的审核 1、获取成本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的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有关的申报表等核对。2、采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审核各项主要费用及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将其与上期数或上年同期数比较,审查是否异常
9、变动的情形。3、材料费用审核。(1)审查领料单、退料单和材料费用分配表等资料,审核材料耗用数量是否真实;(2)通过实施截止性测试,审查是否将不属于本期负担的材料费用计入本期的生产成本,特别应注意期末大宗领用材料;(3)结合存货的审核,核实材料成本的计价是否正确;5、制造费用的审核。(1)区分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审查制造费用中的重大数额项目是否合理。(2)重点审查当年度12月份的制造费用明细账,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6、审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借方红字或非转入产成品的支出项目,确认是否将加工修理修配收入、销售残次品、边角料等的其他收入直接冲减成本费用的现象。7、结合存货的审查,审查
10、在产品数量上是否真实正确。8、确认完工产品数量是否真实、正确,分析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及构成项目有无异常变动,结合在产品的计价方法,确认完工产品计价是否正确。9、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之间在成本费用确认上的差异。(关于未取得发票的存货问题的确认)10、所得税工作底稿中,主营业务成本是由2-6(主营业务成本审核表)、2-6-1、2-6-2(生产成本及主营业务成本审核表)、2-6-3(制造费用审核表,对生产型企业)构成。应注意各表的核对勾稽关系;注意成本倒轧表中各项目与其他科目的的勾稽关系:如与存货、应付工资、租金等,并应当标明索引号。期间费用的审核要点期间费用的审核要点 1、获取费用明细表,并与有关
11、的明细账、报表、纳税申报表核对。2、分析各月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如有不正常的波动,应追踪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3、审查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当期费用。4、抽查重大的费用支出事项,审查其真实性。5、审核费用的支出是否具有真实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6、审核中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的费用项目时,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营业外支出的审核要点营业外支出的审核要点 1、审查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下列不可在税前列支项目:(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4)用于中国境
12、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5)各项非广告性赞助支出;(6)与取得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担保本息;(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抽查重大的营业外支出项目,审查其真实性,审查有无将营业外支出、资本支出混淆的情况,审查是否可以在税前列支。3、审查各项财产损失是否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4、对捐赠的支出,要关注是否涉及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赠送他人须做视同销售处理的情况。5、审核中涉及到进行纳税调整事项,反映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审核表中。2-9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审核要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审核要点 一般情况下:以前年度损
13、益调整借方发生额反映的是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各类项目,由于税法规定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不能在申报表中的扣减项目中反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贷方发生额属于应计未计的收入,应单独计算补税。3A-1 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等三项经费审核费审核1、将工资总额与各项成本费用的工资费用进行核对。2、深圳市实行据实扣除工资政策,工资薪金是计算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的基础,因此应当审核工资薪金的内容是否正确,是否包括税法规定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3、了解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了解企业有无基建人员和福利人员,如有,审核“应付福利费”和“在建工程”借方是否有工资支出,是否将应计入“在建工程”
14、或“应付福利费”的工资计入成本和费用;4、审核工资薪金中是否存在为雇员支付的人个所得税;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5)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7)独生子女补贴;(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3A-1 三项经费的审核要点三项经费的审核要点1、审查企业本年度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
15、、职工教育费计提标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即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2%、1.5%,计提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多计提部分不得税前列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847号)中规定:考虑到电信行业的激烈竞争,要求从业人员素质较高,需要不断加强在职工的培训等实际情况,同意中移动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5%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审查提取工会经费的企业是否成立工会
16、组织,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否则不得税前列支。3A-2 利息支出的审核要点利息支出的审核要点1、审核付息之债务项目的真实性,确认利息项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应特别关注列支利息的债务是否与本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关,通过查阅借款合同协议,确认是否属于股东个人借款。2、对重大的利息支出项目,抽查会计凭证,检查利息计算表,确认利息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3、将企业计算利息支出的利率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进行比较分析,确认利息支出是否可税前扣除,应特别关注关联公司之间融资利率、非金融机构贷款利率;4、检查利息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如属于筹建期间利息支出是否计入开办费、属于固定资产借款,其利息支出是否进行必要
17、的资本化;5、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在完工之前发生的利息,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6、对外商投资企业,审查注册资本是否及时足额投入、若未按规定投入或中途抽资,则相当于注册资本未投足的部分的贷款利息不得列支。7、企业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3A-3业务招待费的审核1、抽查业务招待费明细账重大的项目,审核是否提供证明真实性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审查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2、审查是否将业务招待费性质的项目,列入其他费用账以逃避列支限额限制。3、纳税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采取预提的方法。4、业务招待费按营业收入(企业所
18、得税纳税申报主表第1行)的比例限额扣除,验证业务招待费列支限额计算的准确性,即: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深圳市企业除商业、工业制造业、种植业、养殖业外,可执行“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的5。3A-4 捐赠支出的审核要点捐赠支出的审核要点1、审核营业外支出项目中捐赠支出,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和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2、审核各捐赠项目的捐赠书或捐赠协议,审查接受捐赠的
19、对象和捐赠的用途,确认捐赠支出是否能税前扣除及税前扣除的比例、标准和具体金额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税法所指的非公益性捐赠支出是: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3、审查企业公益性捐赠是否在规定的限额扣除内扣除,计算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的依据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6行“纳税调整前所得”,但如果企业存在有以前年度的查补事项,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4、审核是否将自产的货物捐赠,是否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捐赠支出审核注意事项:1、以前年度应计未计收入,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
20、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2、“无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不得扣除捐赠支出,无论是税法规定限制比例扣除的捐赠支出或者是允许全额扣除的捐赠支出均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也即主表22栏,不得出现负数;所有捐赠支出都只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若无应纳税所很额则不能扣除。3、鉴于主表与附表五的勾稽关系:主表第20行“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额”根据本表第1列第5行“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额”填列,因此,如果填好附表之后发现主表第22栏为负,则要返回审核表更改扣除限额;3A-5 固定资产及折旧的审核要点固定资产及折旧的审核要点1、要注意该审核表与各项成本费用的折旧明细的勾稽核对。2、审核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
21、年限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根据国税发200370号)文规定,2003年6月18日后,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5%,纳税人应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不低于5%的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3、对具有房产及车辆的企业应关注审核房产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应税项目是否申报。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财税号 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
22、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前两款所述仪器和设备,是指2006年1月1日以后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3A-5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摊销的审核要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摊销的审核要点点1、审核各项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否符合合同、协议和税法有关规定的年限,复核摊销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是否与上年一致。2、涉及到无形资产的转让时要审查转让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对于转让了所有权的无形资产,不应当再计摊销;3、审核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因有效期、受益期提前结束而需转销的情况。4、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该项
23、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5、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购建固定资产前,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6、企业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7、外购商誉的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折旧和摊销审核的注意事项:1、审核表中的其他资产的其他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
24、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用途;2、当企业列支的实际折旧和摊销额大于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和摊销额时,其差额为纳税调增额;当企业列支的实际折旧和摊销额小于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和摊销额时,其差额为纳税调减额;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纳税人,如未对所得税调整的事项,建立相应的备查簿或台账对差异进行记录或确认,则不予确认纳税调整减少额;1、抽查广告费金额较大的项目,追查支出原始凭证及货币资金帐簿和会计记录,分析支出的项目内容、用途、数量和金额,审核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2、审核企业列支的广告费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验证税前扣除金额计算的准确性。广
25、告费允许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为营业收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第1行);3A-6 广告费支出审核广告费支出审核内资企业广告费相关税收规定:1、一般企业,按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以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以后纳税年度;2、对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场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3、对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超过
26、5年以上的,按8%比例规定扣除。4、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从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装生产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广告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媒体传播。3A-7 业务宣传费的审核要点业务宣传费
27、的审核要点 1、注意本表与营业费用或其他费用中业务宣传费明细项目的勾稽;2、抽查业务宣传费金额较大的项目,分析支出的项目内容、用途、数量和金额,审核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3、审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是否超过销售营业收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第1行)的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要进行纳税调整。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不得扣除业务宣传费;但企业以公益宣传或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3A-8 上缴总机构管理费的审核要点上缴总机构管理费的审核要点 1、审查企业支付给总机构的管
28、理费,是否能够提供税务机关批复等证明文件,未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或者不能提供税务机关审批管理费的批复文件的,其分摊的总机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2、审核企业支付给主管部门的管理费支付的比例和限额是否需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否准确;3、审查企业是否存在提取总机构管理费后不上交的情况;3A-9 业务佣金审核要点 符合下列条件的佣金可以扣除(1)有合法凭证;(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应注意佣金与回扣相区分。3A-10 坏账损失、坏账准备金的审核要点坏账损失、坏账准备金的审核要点采用
29、直接转销法核算坏账损失的: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坏账损失的:1、审核企业列支的坏账损失是否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2、结合应收账款和货币资金项目的审计,审查收回的坏账损失是否按规定冲转有关成本费用,并相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的: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的:1、审查提取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企业按规定可按3%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增提的坏账准备大于税法规定可提的坏账准备,或减提的坏账准备小于税法应减提的坏账准备,都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审查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是否冲减坏账准备,是否重复计入费用损失类科目。3、审核确认坏账时,是否按规定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4、审查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是否冲转有关成本费
30、用,并相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税法上为了防范关联企业的避税行为,在提取坏账准备和扣除坏账损失方面特殊规定:(1)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坏账损失,除法院判决债务人破产外不得在税前扣除;(2)关联企业发生的赊销业务,不得提取坏账准备。3A-11 租金支出的审核要点租金支出的审核要点1、核实租赁资产的存在、所有权和用途,确认租赁资产是与企业经营有关的租赁资产;2、审查是否将属于融资租赁项目列入经营租金支出范围。3、抽查重大租赁项目,追查合同及其他原始凭证,计提或付款记录,确认租金支出的真实性,计价的准确性,以及在成本、费用分配的恰当性。3A-12 研究开发费用的审核要点研究开发费用的审核要点 1、审核
31、委托单位是否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的企业,财税2006年88号文扩大了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2、审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三新”概念,是否为允许加计扣除的支出范围。3、审核研究开发费的50%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在当年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财税200688号文关于技术开发费的有关规定: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
32、),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上述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下列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3A-13
33、投资所得或损失审核要点投资所得或损失审核要点1、检查投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核查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方式和金额。2、核查纳税人已实现的收益是否计入投资收益账户,结合往来、存货、资本公积等账户,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将投资收益,而计入其他账户的现象。3、对于短期投资,注意实际取得的利息、股息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差异,并对差异进行纳税调整。4、根据投资协议等文件,核查债权投资利息是否属于免税利息收入;(免税的债券利息所得包括持有到兑付期的国债利息收入或实行国债净价交易的交割单上列明的应计利息,不包括国债经营所得以及实际国债净价交易的交割单上列明的应付利息以外的资本利得。)5、将股权投资收益为股息性所得
34、和投资转让所得(损失)。对股息性所得,审查被企业适用税率,有无投资方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而没有按规定补税的问题。对股权转让所得,应将所得全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税。6、注意会计与税法对股息性所得确认的时间的差异:税法对股息性所得确认的时间,以被投资单位会计上进行利润分配时确认;对投资单位在会计年度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税法上不作确认。7、对企业当年增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当年减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由于上一年度已经进行了纳税调增,因而要作相反的纳税调减。8、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在每一纳税年
35、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的股权投资收益(股息性所得)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A-14 其他扣除费用审核 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包括国家保障性质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在规定的标准内缴纳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出规定比例缴纳的部分,应予纳税调增;住房公积金:对超过规定比例上交的住房公积金,或代职工个人缴纳的就布个人负担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增;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应当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3A-15 不允许扣除项目审核要点不允许扣除项目审核要点审查企业是否将
36、下列不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进行了扣除: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5、贷款担保;6、贿赂等非法支出;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股东个人支出、其他企业贷款担保支出)8、本期增提的各项准备金;9、其他(在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人寿保险支出、未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3A-16其他纳税调增项目其他纳税调增项目 房地产预售收入按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等,是指以前年度已做纳税调减,本期应予纳税调增的时间性差异。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的确认;其他纳税调增事项3A-17 视同销售收入
37、及税法应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及税法应确认的收入审核表收入审核表1、税收上应确认的收入主要包括:、税收上应确认的收入主要包括: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付未付的三年以上应付账款;在会计核算中计入资本公积的债务重组收益;2003年1月1日以后接受捐赠的资产;因改组改制、或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评估增值;保险无赔款优待;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其他;2、视同销售收入的审核、视同销售收入的审核(1)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是否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2)采用还本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是否按货物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3
38、)采用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以物易物的双方是否都作购销处理。(4)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的,重点审核是否分解为销售、购入处理。(5)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利、返点及进场费、上架费等,是否按规定冲减成本及进项税金或确认收入和交纳税金。(6)审核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材料、自产、委托加工产品是否按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关税金。(7)审核将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方面是否按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缴纳相关税金。(8)审核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合同约定应当留归企业所有的,是否确认收入处理
39、。3B-1 纳税调整减少项目纳税调整减少项目1、审核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本年发放工资薪金是否动用“工资基金结余”,是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审核企业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并进行了纳税调增的广告费支出,是否按税法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审核企业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并进行了纳税调增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是否按税法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审核企业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税前扣除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并按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审核企业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增、本年度发生了减提的各项准备金,包括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4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自营证券跌价准备、呆帐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提转差和其他准备,是否按税法规定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审核企业其他纳税调减项目是否按税法规定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B-2视同销售成本及税法应确认的成视同销售成本及税法应确认的成本费用审核表本费用审核表一、视同销售成本的审核:一、视同销售成本的审核:1、审核视同销售成本是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视同销售收入数据的口径一致。2、审核企业自己生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是否按税法规定作为完工产品成本结转销售成本。3、审核企业处置非
41、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是否按税法规定将实际取得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4、审核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留归企业的材料,是否按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销售成本。二、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二、税收上应确认的其他成本费用1、税收上确认的资产评估减值;2、其他4-1 货币资金的审核要点货币资金的审核要点 1、审核货币资金日记帐,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确认余额是否相符。2、获取截止日库存现金盘点表。3、获取截止日银行存款对账单及决算日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计算分析复核,必要时对大额银行存款账户函证年末余额。4、将货币资金的收支与有关的收入、费用、资产项目的金额勾稽核对,对重大的收
42、支业务,抽查相关凭证。5、必要时进行货币资金收支的截止性测试,以确定是否存在跨期事项。4-2 存货的审核要点存货的审核要点1、获取决算日存货盘点表,必要时选择重要的存货项目,进行实地盘点,获取决算日与盘点日之间增减变动的全部会计记录,进行倒轧调节测试;2、对重大盈/亏事项,应获得被审核单位的必要解释,并检查是否及时入账,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并已获批准,审核非正常损失的外购存货及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转出。3、根据存货的分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选择重要存货项目进行计价测试;重大计价错误应予以调整。4、根据存货盘点表中各存货大类的合计数与相应的
43、总分类账户余额核对。5、将存货与有关账户勾稽核对,如“营业外支出”、“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应付股利”、“往来账款”、等账户,审查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是否作出相应的税务处理。4-5 应收预付款项的审核应收预付款项的审核 1、获取应收及预付款明细表与总账及明细账核对一致。2、审查明细账内容,选择金额较大、长期挂账、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抽查其原始凭证,必要时进行函证或实质性测试,以确认其合理性和准确性。、抽查对应账户,确认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若存在非同一客户往来科目的对冲或对应存货类、费用类科目,应进一步与相关账户核对,并核查有关的资
44、料凭证,分析相关项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4-7 待摊费用的审核要点待摊费用的审核要点 1、对发生额较大的项目,应检查其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所并判断其合理性。2、验证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及各期摊销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合理。4-7 应付款项的审核要点应付款项的审核要点1、获取应付账款/预收货款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相核对。2、审查明细账内容,选择金额较大、长期挂账、异常的明细账户余额,抽查其原始凭证,必要时进行函证,以确认其合理性和准确性。3、对大额应付款项抽查合同、订货单、验收单、购货发票、客户对账单等有关附件及凭证,核对应付金额是否正确。4、对于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审核是否产生呆账收益,对3年以上
45、无法付出的应付帐款是否已按税法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对于长期未转销的预收货款,应特别关注其是否存在不作或未及时作收入处理的情况。6、审核对应账户,确认是否存在以货物或劳务等方式抵债,而未计收入的问题。4-8 预提费用的审核要点预提费用的审核要点 1、获取预提费用明细表,复核其加计的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2、抽查大额预提费用及转销的记账凭证和相关文件资料,审查预提费用是否存在异常,并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3、审查有无利用预提费用账户调节利润情况,特别关注长期挂账的预提费用,查明原因并做调整。4-9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的审核要点付款的审核要点1
46、、对本年内增加的借款长期应付项目,应检查借款合同、协议董事会记录等文件,以确认其真实性。2、对大额的长、短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通过函证以进一步验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3、审查利息的计算是否正确。4-11实收资本的审核要点实收资本的审核要点 1、获取合同、章程、协议、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等文件,检查实收资本真实性、正确性;2、结合利息的审计,审查注册资本是否及时足额投入、若未按规定投入或中途抽资,则注册资本未投足的部分的贷款利息不得列支。3、审查实收资本是否足额申报印花税。4-12 资本公积的审核要点资本公积的审核要点 1、获取资本公积金明细表,与有关明细账、总账相核对。确认各类公积金的期初余额、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对形成本期增加的资公积金,应审查其形成来源、内容,确认各项目涉税事项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并相应作出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