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22008台灣台灣6年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推動成效年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推動成效暨暨台灣最新文化消費情形台灣最新文化消費情形 報告報告【十城十美十城十美】國際城市表演藝術暨創意產業國際研討會國際城市表演藝術暨創意產業國際研討會 論壇系列論壇系列 I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研究所暨文化創意產業專業學程2008/01/092002年5月8日 行政院頒布挑戰二八 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2002-2007)文化創意產業計畫啟動(13類)經濟部經濟部主管 廣告產業、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數 位休閒娛樂產業文建會文建會主管 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 藝產業新
2、聞局新聞局主管 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內政部內政部主管 建築設計產業 教育部主管 人才培育一兆一千六百億的吸引力2003/12/1 天下雜誌288期(心動產業 讓全世界哈台;專題文摘要,)文化創意產業最能打動人心,讓經驗成為愉悅的記憶。它包括了: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設計產業、出版、電視與廣播、電影、廣告、文化展演設施、設計品牌時尚、建築、創意生活及數位休閒娛樂共十三項產業。根據台經院提供的文化創意產業根據台經院提供的文化創意產業規模推估資料,民國九十年(規模推估資料,民國九十年(2001)產值為四千四)產值為四千四百億台幣,保守估計至九十七年(百億台幣,保守估計至九十七年
3、(2008),將達到),將達到一兆一千六百億元一兆一千六百億元。(成長264%)政策監測與政策評估 在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政府運作體制裡,公共政策由於肩負著如何分配有限公有資源的重要任務,因此,如何進行確切有效的政策監測與政有效的政策監測與政策評估策評估工作,就成了如何促使公共政策,得以擁促使公共政策,得以擁有最高效益、效率、效能和價值有最高效益、效率、效能和價值的保證。政策監測與政策評估工作,不僅是在於考量政策是否應延續、政策應否改進,亦或政策該否終止的重要依據,最主要的,還是因為它從根本上,從根本上,就決定著如何對於有限的公共資源進行分配與再就決定著如何對於有限的公共資源進行分配與再分配分配
4、。政策監測(一)監測政策行動監測政策行動:包含政策投入(policy inputs)與政策程序(policy processes)1、政策投入 指利用以產生各種產出與影響的資源,如:時間、經費、人員、設備、供應品等。2、政策程序 指將政策投入轉換成產出與影響所涉及的行政的、組織的,與政治的活動及態度。(二)監測政策結果監測政策結果:包含政策產出(policy outputs)與政策影響(policy impacts)1、政策產出 指標的人口因政策執行而得到的貨品、服務或資源等。2、政策影響 指由政策產出所導致的在行為上或態度上的實際改變狀況。評估指標效率性(efficiency):指政策產出與
5、使用成本間的關係。通常以每單位成本所產生的價值最大化,或每單位產品所需的成本最小化為評估的基礎。效能性效能性(effectiveness):指政策方案達成預期結果或影響的程度。它所關心的並非是政策方案是否按原訂計畫執行,而是政策執行後是否政策執行後是否對標的人口或事務產生預期的結果或影響對標的人口或事務產生預期的結果或影響。充分性(adequacy):指政策方案執行後,消除問題的程度。例如:解決公共問題或滿足公眾需求的程度如何。公正性(equity):指政策方案執行後,導致與該政策有關的社會資源、利益,及成本公平分配的程度。回應性(responsiveness):指政策方案執行結果滿足標的人口
6、需求、偏好,或價值的程度。適當性(appropriateness):指政策目標的價值如何?對社會是否合適?政策目標所根據的假設的穩當性如何?方案處理政策方案的調整(政策方案的調整(adjustment):政策方案執行情況經過監測或評估):政策方案執行情況經過監測或評估後,如發現執行困難,或環境已發生變化,或資源(人力、經費等)後,如發現執行困難,或環境已發生變化,或資源(人力、經費等)不足等,必須儘速調整方案執行的方法、技術或程序等。不足等,必須儘速調整方案執行的方法、技術或程序等。政策方案的持續(continuation):政策方案執行的情況經過監測或評估後,如發現已初步滿足標的人口的需求、
7、價值,及機會等,亦即已達到基本目的時,可繼續推動實施,無需修正政策問題、標的人口、執行方法,及人員經費等。政策方案的終止(termination):政策方案執行的情況經過監測或評估後,如發現原先欲解決的問題已獲得解決,或問題未獲解決反而產生更多問題時,應即終止執行該政策方案。政策方案的重組(restructuring):政策方案執行的情況經過監測或評估後,如發現問題未獲解決,乃是因當初對問題界定不當、目標不明確、解決的方法未盡妥當所引起時,應當重新建構該問題,了解問題的癥結,設計新的目標及新的解決方案,於是造成政策循環(policy cycle)的情況。理性廣博決策途徑 政策的作為與不作為之間
8、,應是採行理性理性廣博決策途徑廣博決策途徑(rational-comprehensive approach),亦即是經過充分的資料蒐集,經過充分的資料蒐集,理性的完成科學數據分析處理,從而完成理性的完成科學數據分析處理,從而完成客觀的決策制定客觀的決策制定。新政府運動 David Osborne和Ted Gaebler曾在他們所合著的新政府運動(Re-inventing Government:How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 is Transforming the Public Sector)一書中,提出了一些供政府決策者在進行政策規劃與執行工作時的核心概念,其中,
9、他們建議,政府必須不再扮演無所不為的大有為政府必須不再扮演無所不為的大有為政府角色,而是要以追求高效能目標政府角色,而是要以追求高效能目標自許自許。三方合作 新政府運動的內涵,就在於尋求公部門(公部門(政府)、私部門(企業組織)以及第三部政府)、私部門(企業組織)以及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門(非營利組織)的合作,經由三方共同三方共同承擔經營公共性文化事務的責任承擔經營公共性文化事務的責任,以使得政府的文化施政目標,不僅能夠有效的達成,而且能夠促使民眾的文化需求和藝術福祉,都能夠得到最大的提供與滿足。以理服人 在過程中,是否真的有秉持著為了要共同解決問題的心境,所以願意透過公共辯論(public
10、 debate)和政策論證(policy argumentation)的方式,來以理服人,亦即,是就目標為什麼會被合理採用就目標為什麼會被合理採用加以有力的辯護,並給予其良好理由加以有力的辯護,並給予其良好理由(good reason)的支持)的支持。計畫目標四次修訂在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中,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發展至少曾四次明訂目標包括:1、台灣經濟研究院對文化創意產業之產值研究、台灣經濟研究院對文化創意產業之產值研究根據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對文化創意產業規模所研究之資料顯示:2001年文化創意產業產值為四千四百億元,至2008年將可達到一兆一千六百億一兆一千六百億元;1998年的就業人
11、口為15萬人,2001年將增為19萬6千人,成長率將近百分之二十(文化資產創意產業資文化資產創意產業資訊網訊網http:/ 3月31日電)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今天召開第二次第二次委員會議,會議中參考英國及考量台灣的國情,會中為文化創意產業定義,同時決定採一多兩大兩高原則,並選定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10項產業納為文化創意產業範疇,並希望未來能讓這項產業產值、就業機會都提升為2倍。根據今天會議的結論,為文化創意產業訂下績效指標,包括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及文化創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及文化創意產業就業機會提升為意產業就業機會提升為2倍倍、文化消費占家庭總支出比重提高至50%、文化創意
12、產業大專以上人力就業比例提高為 50%、文化創意產品或作品參加國際競賽得獎提升為 2倍,文化創意產業通過智慧財產權數量每年成長 10%等3、提昇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兩倍。、提昇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兩倍。增加文化創意產業就業機會一倍增加文化創意產業就業機會一倍。(2007年11月,經濟部經濟部 http:/investintaiwan.nat.gov.tw/zh-tw/opp/inds/cultural_creative.html)4、從2002年推動至2008年,文化創意產業之營業額提升1.5倍;文化創意產業之直接就業機會提升1.5倍;娛樂教育及文化服務占家庭總支出比重由13.5提升為15%;文化創意
13、產(作)品參加國際競賽得獎提升為2倍,以及與文化創意產業有關之區域性國際品牌數量提升5倍。(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推動組織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推動組織,http:/www.cci.org.tw/portal/plan/develop.1.asp)5、文化創意產業提升營業額為文化創意產業提升營業額為1.5倍倍;由4,200億元億元提升至6,400億元。文化創意產業提升直接就業機會為文化創意產業提升直接就業機會為1.5倍倍;由18.6萬人萬人提升至28萬人。娛樂教育及文化服務佔家庭總支出比重由13.5%提升為15%。文化創意產業作品參加國際競賽得獎提升為2倍;由42件提升至84件。文化創意產業區域性國際
14、品牌提升為5倍;由3項提升至15項。(經建會經建會,http:/theme.cepd.gov.tw/gofar2008/02-2.htm)年年推估推估實際實際佔佔 GDP備註備註20014,400億億台經院2002(5.8.)3,044億3,055億4,300億4,353億億2.9%2.09%中經院中經院經濟部經濟部2003 4,931億(+13.28%)5,032億(億(+15.6%)2.78%經濟部經濟部2004 5,565億(億(+10.61%)5,565億(+12.86%)5,565億(+10.59%)2.85%經濟部2005 5,811億(億(+4.42%)(+30.63%)3.26
15、%經濟部(2007.4.1.)2006 (+360億)6,171億(+6.20%)2007.7.招商2007 +720億(+360億)6,530億(+5.82%)2008(5.7.)(28個月)6,530億億(+12.37%)11,600億億720億28個月 +25.71億計畫目標台經院就業人數 1998年的就業人口為15萬人,2001年將增為19萬6千人(台經院)2002年年325,546人(中經院)人(中經院)2002年126,436人(經濟部)2002年162,436人(中經院)2002年186,595人人(經濟部)2003年167,443人(3.08%)(中經院)2003年169,35
16、8人(經濟部)2004年185,758人(9.68%)(經濟部)2005年195,684人(5.34%)(經濟部)營業家數 2002年年48,344家(中經院)家(中經院)2002年43,178家(經濟部)2002年43,237家(經濟部)2002年44,615家(中經院)2002年44,713家(經濟部)2003年47,922家(經濟部)2003年48,024家(7.41%)(經濟部)2003年48,052家(經濟部)2004年50,111家(4.28%)(經濟部)2005年51,742家(經濟部)台灣台灣 十年十年 GDP 成長成長 1997$13,904 2001$13,093 2002
17、$13,291 2003$13,587(+2.23%)2004$14,663(+7.92%)2005$15,668(+6.85%)2006$16,030(+2.31%)1997-2006 台灣十年台灣十年 GDP 成長成長 15%台灣 GDP自20022005年,年平均成長率為 5.67%台灣文創自台灣文創自20022005年,整體產值年平均成長率為年,整體產值年平均成長率為 10.21%2002/2003 國際比較國家文創產值占比重國家文創產值占比重 台灣台灣(2002)2.09;2.4;2.9?中國(2002)2.40 美國(2002)5.98 南韓(2002)6.57 英國(2002)8
18、.00 台灣台灣(2003)2.78 南韓(2003)6.09 英國(2003)7.802004/2005 國際比較國家文創產值占比重國家文創產值占比重 台灣台灣(2004)2.85 香港(2004)3.80 中國(2004)4.90 南韓(2004)5.83 台灣台灣(2005)3.26 中國(2005)5.10 英國(2005)8.20何者為真?依據文建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所做的估算,2002年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共計有48,344家企業,就業人口總數為325,546人(平均每家企業少於7人),總產值計約新台幣3,055億元,佔GDP的2.09%依據中華經濟研究院就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之產
19、值產值、營收、家數推估研究報告,2002年文化創意產年文化創意產業產值業產值為3千千44億元,就業人口為32.55萬人2011年藝文產業產值估達550億元 12/24/07 21:12:55 經建會:2011年藝文產年藝文產業產值估達業產值估達550億元億元(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07年12月24日電)行政院經濟 建設委員會今天表示,為推動文化、藝術產業化,促進 經濟轉型發展,通過文建會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計畫,未未來來4年將投入年將投入 56.4億元,讓台灣未來藝文產億元,讓台灣未來藝文產業產值由業產值由 2006年新台幣年新台幣479億元提升至億元提升至2011年年550億元,並創造億元,
20、並創造 6 千多個就業機會千多個就業機會。(+14.82%)文建會主管之藝文產業 視覺藝術產業 工藝產業 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 文化展演設施產業20062007文化消費調查2002年文化創意產業產值、營業額、家數、就業人口 web.cca.gov.tw/intro/2004white_book/files/1-3-1.pdf 23【表1】2002與2003年文化創意產業家數、就業人數及產值 註:1.產值=營業額*(1-中間投入),即所謂附加價值。2.括號中的數據代表成長率。3.“”表示無資料。4.就業人數的資料來源如下:電影、廣播電視、出版與廣告等四產業為行政院主計處民國91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
21、建築設計產業及設計產業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灣地區職類別薪資調查、數位休閒娛樂產業則由經濟部工業局數位內容推動辦公室提供。資料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磁帶資料之估算。資料來源:中華經濟研究院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磁帶資料之估算。單位:新臺幣千元;家;人2002年 2003年 家數 營業額 附加價值 人數 家數 營業額 附加價值 人數 中間投入(計算行業)視覺藝術產業 3,201 4,969,428 3,577,988 3,255 (1.69%)5,500,031 (10.68%)3,960,022 (10.68%)0.28(其他個人服務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 614 4,556
22、,772 3,144,173 738 (20.20%)3,988,699(-12.47%)2,752,202(-12.47%)0.31(娛樂文化服務)工藝產業 10,540 58,115,280 33,125,710 10,614 (0.70%)63,535,574(9.33%)36,215,277(9.33%)0.43(陶瓷製品)文化展演設施產業 179 894,834 617,435 205(14.53%)756,810(-15.42%)522,199(-15.42%)0.31(娛樂文化服務)電影產業 703 14,184,503 7,092,252 4,706 696(-1.00%)12
23、,408,469(-12.52%)6,204,235(-12.52%)4,815 (2.32%)0.50(廣播、電視及電影服務)廣播電視產業 1,742 88,295,432 44,147,716 31,375 1,789(2.70%)96,664,999(9.48%)48,332,500(9.48%)30,498(-2.80%)0.50(廣播、電視及電影服務)出版產業 3,001 61,688,700 37,013,220 40,462 3,190(6.3%)66,813,666(8.31%)40,089,000(8.31%)40,009(-1.12%)0.40(印刷出版品)建築設計產業 6
24、,865 57,517,525 43,713,319 7,684 7,548(9.95%)65,621,034(14.09%)49,871,986(14.09%)11,185(45.56%)0.24(顧問服務)廣告產業 10,169 107,235,681 32,170,704,41,850 10,587(4.11%)122,657,074(14.38%)36,797,122(14.38%)40,192(-3.96%)0.70(廣告服務)設計產業 1,624 22,030,460 15,641,627 12,500 1,826(12.44%)36,310,240(64.82%)25,780,2
25、70(64.82%)13,506(8.05%)0.29(其他專業及技術)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數位休閒娛樂產業 6,075 15,770,980 10,881,976 23,859 7,576 (24.71%)18,799,493 (19.20%)12,971,650 (19.20%)27,238 (14.16%)0.31(娛樂文化服務)創意生活產業 合計 44,713 435,259,595 231,126,120 162,436 48,024(7.41%)493,056,089(13.28%)263,495,463 (14.01%)167,443(3.08%)24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 20
26、04/05/24劉大和劉大和台經院助理研究員台經院助理研究員 文建會創意產業專案中心副主任文建會創意產業專案中心副主任25單位:新台幣億元 家:人文化創意產業行業代號產值營業額家數就業人口1視覺藝術產業47.7753.08473288632音樂與表演藝術12.5418.184223文化展演設施產業21.3931.003044工藝產業419.71608.2889475電影產業80.85141.8570347066廣播電視產業504.11884.411811313757出版產業466.67666.673035404628廣告產業246.641072.3610170418509設計產業154.21220.3016247692110設計品牌時尚產業11建築設計產業860.411229.1588553002712創意生活產業124.20180.00582013數位休閒產業106.22153.94618071342合計3044.735259.224834432554626 依據中華經濟研究院估算,2002年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共計四八、三四四家企業、就業人口三二五、五四六人,產值約新台幣三、三、O五五億元五五億元,佔GDP約二 O九%。比重略高於香港、不及澳洲、紐西蘭和英國相較更有相當大的差距,也顯示台灣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上仍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