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71劳动争议处理(第9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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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诉讼审判程序劳动争议诉讼审判程序 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诉讼审判程序劳动争议诉讼审判程序【引导案例引导案例】张某系某制衣公司的女工。张某系某制衣公司的女工。19991999年年6 6月月2222日,张某生育一对双胞胎后日,张某生育一对双胞胎后在家休息,公司于在家休息,公司于8 8月月4 4日向张某送达通知书,称:按照公司规定,女工日向张某送达通知书,称:按照公司规定,女工生育可给予不超过生育可给予不超过4545天的假期。你因假期即将届满,请于假期届满的次天的假期。你因假期即将届满,请于假期届满的次日来公司上班,逾期不上班

2、,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张某因生育日来公司上班,逾期不上班,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张某因生育双胞胎,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直到双胞胎,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直到9 9月底才回公司上班。厂方以张某违反月底才回公司上班。厂方以张某违反公司休假规定为由,将其工作岗位作了调整,并扣发一个半月的工资。公司休假规定为由,将其工作岗位作了调整,并扣发一个半月的工资。张某对此处理决定不服,以张某对此处理决定不服,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生育应享受不少于9090天产假,自己并天产假,自己并没有违反规定没有违反规定”为由,要求补发所扣工资并恢复原工作岗位,遭公司拒为由,要求补发所扣工资并恢复原工作岗位,遭公司拒绝。张

3、某为此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主张根据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法绝。张某为此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主张根据女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规定,要求公司补发所扣工资并恢复原工作岗位。仲裁机构受理后,律规定,要求公司补发所扣工资并恢复原工作岗位。仲裁机构受理后,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裁决公司补发对王某所扣工资并恢复其原工作岗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裁决公司补发对王某所扣工资并恢复其原工作岗位。公司对裁决不服,以位。公司对裁决不服,以“公司对休产假有明确规定,王某是知道的公司对休产假有明确规定,王某是知道的”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公司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审理后,

4、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的诉讼请求。请问: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请问: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一、第一审普通程序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一)起诉(一)起诉 1.1.起诉的概念和意义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起诉起诉,是指劳动争议,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起诉起诉是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实是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实行行“不告不理不告不理”原则,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起诉原则,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启动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因此,

5、人民法院不会主动启动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因此,起诉起诉对于劳动争议对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寻求司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寻求司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2.起诉的条件和方式(重点)起诉的条件和方式(重点)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20122012年年8 8月月3131日第二次修改)第日第二次修改)第119119条和条和劳动劳动法法第第7979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1)原告是与本劳动争议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原告是与本劳动争议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所谓所谓“

6、有直接利害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自己的或者受自己管理、支配的劳动,是指原告自己的或者受自己管理、支配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了劳动权利义务争议。与案件没有权益受到了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了劳动权利义务争议。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直接利害关系关系人,不能作为适格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人,不能作为适格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2 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时必须要指明与自己发生争议的相对一。原告起诉时必须要指明与自己发生争议的相对一方,如果没有明确被告,诉讼程序就无法进行。所谓方,如果没有明确被告,诉讼程序就无法进行。所谓“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一,一是指原告

7、所提出的被告要能够特定化;二是被告是实际存在的。是指原告所提出的被告要能够特定化;二是被告是实际存在的。(3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所谓。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在起诉时应明确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予以是指原告在起诉时应明确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予以。如,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存在合法劳动关系。所谓。如,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存在合法劳动关系。所谓“事实事实”,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所谓。所谓“理由理由”,是指说明该,是指说明该。(4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8、劳动争议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案件,必须是属于劳动争议诉讼受案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案件,必须是属于劳动争议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并且原告必须向依法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范围的案件,并且原告必须向依法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管辖权是审判权的基础,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就不能进行审判。,因为管辖权是审判权的基础,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就不能进行审判。(5 5)案件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案件已经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6 6)起诉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起诉应在法定

9、的期限内提出。根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关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非终局裁决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裁裁决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终局裁终局裁决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终局裁决终局裁决不服的,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不服的,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相

10、关情形的(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等),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无管辖权的等),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向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以上六个条件是原告起诉时必须以上六个条件是原告起诉时必须。关于关于起诉方式起诉方式,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120120条、条、121121条规定,起诉时条规定,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有困难的,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有困难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

11、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 1)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此外,此外,起诉状起诉状还应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的时间,并由原告签还应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的时间,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名或盖章。(二)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

12、和受理(二)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和受理 1.1.对起诉的审查对起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决定是否立案。审查起诉主要包括:,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决定是否立案。审查起诉主要包括:(1 1)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具备的六个条)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具备的六个条件件。即审查:原告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原。即审查:原告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具体,有无支持其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案件告提出的诉讼请

13、求是否具体,有无支持其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案件是否经过劳动争议仲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案件是否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是否符合起诉期限的规定等。裁机构的仲裁;是否符合起诉期限的规定等。(2 2)审查起诉状是否具备了)审查起诉状是否具备了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事项规定的事项。2.2.立案受理立案受理:受理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的行为。人民法

14、院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并在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并在。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起诉后,会产生相应的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起诉后,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第一第一,受诉法院取得对该案的审判权,受诉法院取得对该案的审判权,其他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其他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和行使对该案的审判权。和行使对该案的审判权。第二第二,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三)审理前的准备(三)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又称,又称审前准

15、备程序审前准备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至开庭审理之前案件后至开庭审理之前依法进行的依法进行的。审前准备程序审前准备程序的的目的是使当事人为庭审做好充分的准备,保证开庭的顺利进行和更好目的是使当事人为庭审做好充分的准备,保证开庭的顺利进行和更好地发挥庭审功能。地发挥庭审功能。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1.在法定期间内向原、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在法定期间内向原、被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分别向原、被告发送案件,应当分别向原、被告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和和应诉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并

16、在立案,并在立案之日起之日起5 5日内将日内将起诉状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副本送达被告。2.2.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3.3.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合议庭成员合议庭成员应当在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对原被告双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和有关证开庭审理前对原被告双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和有关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审阅这些诉讼材料,初步了解据材料等诉讼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审阅这些诉讼材料,初步了解和掌握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和主要分歧,以及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和掌握

17、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和主要分歧,以及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的理由是否足够、充分,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需要由人民法院和陈述的理由是否足够、充分,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调查收集证据。4.4.追加当事人追加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审核诉讼材料后,如果发现必须共同。人民法院在审核诉讼材料后,如果发现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四)开庭审理(四)开庭审理(重点,掌握开庭审理的程序)(重点,掌握开庭审理的程序)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在劳动争议当事人及其他诉

18、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参加下,依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是普通程序中,是审判过程的,是审判过程的。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1.开庭准备开庭准备 (1 1)在开庭)在开庭3 3日前以传票传唤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日前以传票传唤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传票和通知书应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2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3 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的时间、地点。

19、(3 3)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 2)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2.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 (1 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口头陈述案件事实

20、和所持异议。被告反诉的,应口头陈述反诉,然后由被告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所持异议。被告反诉的,应口头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再由第三人陈述诉讼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再由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诉讼代理人再进行补充。,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诉讼代理人再进行补充。(2 2)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传唤,证人应出庭如实提供证言。经人民法院传唤,证人应出庭如实提供证言。(3

21、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由当事人。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由当事人提供的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除法律规定不准公开的以外,都应在法庭提供的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除法律规定不准公开的以外,都应在法庭上出示。对这些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上出示。对这些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进行质证。有权进行质证。(4 4)宣读鉴定结论)宣读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由鉴定人当庭宣读。当事人、第三人及。鉴定结论由鉴定人当庭宣读。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鉴定结论不

22、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5 5)宣读勘验笔录)宣读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由勘验人或审判人员当庭宣读。当事人。勘验笔录由勘验人或审判人员当庭宣读。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要求重新勘验的,由法庭决定是否准许。、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要求重新勘验的,由法庭决定是否准许。3.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根据法是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的诉讼活动。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

23、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 4)互相辩论。)互相辩论。4.4.法庭调解法庭调解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应当依法作出结束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但是。但是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如果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及时,如果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及时判决判决。5.5.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

24、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根据法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就案件的性质,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客观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就案件的性质,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判断,正确适用法律,分清是非责任,的分析判断,正确适用法律,分清是非责任,。评议时实行评议时实行的原则。评议结束后应制作的原则。评议结束后应制作判决书判决书。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起 诉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调解开庭准备开庭准备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开 庭 审 理 的 程 序 (五)审结期限(五)审结期限

25、依照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第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应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当在审结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期限届满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经本院院长批准,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经本院院长批准,。还需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还需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10日前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日前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如获批准,可以批准,如获批准,可以。(六)其他各项制度(六)其他各项制度 1.1.撤诉撤诉

26、: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劳动争议诉讼中的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到判决宣告前,案件后到判决宣告前,。撤诉撤诉一旦成立,其法一旦成立,其法律效果是律效果是导致导致。在劳动争议诉讼在劳动争议诉讼第一审第一审程序中,程序中,撤诉撤诉有以下两种情形:有以下两种情形:第一,愿告申请撤诉第一,愿告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一是撤撤诉的主体只能是诉的主体只能是;二是二是必须是原告的必须是原告的;三是三是原告必须向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撤诉的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撤诉的;四是四是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不

27、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五是五是撤诉申请最迟应在人撤诉申请最迟应在人民法院民法院。第二,按撤诉处理第二,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是指,是指依照法律的规依照法律的规定,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一是一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二是二是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三是三是原告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其原告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其,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的;到庭的;四是四是原告应当预交而原告应当预交而,经人民

28、法院通知,经人民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又没有申请免交或缓交理由的。后仍不预交又没有申请免交或缓交理由的。2.2.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一方当事人,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依法审理后所作出的判的情况下依法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设立决。设立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制度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行使审判权,维护制度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权威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权威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1 1)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

29、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2 2)被告反诉,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反诉,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 4)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5

30、 5)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3.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使: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使而必须将开庭审理日期推延的,称为而必须将开庭审理日期推延的,称为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延期审理:(1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没有到庭的;(2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31、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4.4.诉讼中止诉讼中止:诉讼中止诉讼中止,是指在劳动争议诉讼过程中,因,是指在劳动争议诉讼过程中,因,受诉人民法院裁定,受诉人民法院裁定本案本案诉讼程序的法律制度。诉讼程序的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诉讼中止诉讼中止:(1 1)劳动者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劳动者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 2)劳动者丧失诉讼行为

32、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劳动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 4)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5.5.诉讼终结诉讼终结:诉讼终结诉讼终结,是指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是指在劳动争议过程中,由受诉人民法院裁定,由受诉人民法院裁

33、定本本案诉讼的法律制度。案诉讼的法律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诉讼终结诉讼终结:(1 1)作为原告的劳动者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作为原告的劳动者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 2)作为原告的用人单位终止,无法确定权利义务最受人的;)作为原告的用人单位终止,无法确定权利义务最受人的;(3 3)作为被告的劳动者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作为被告的劳动者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二、第二审程序二、第二审程序(重点)(重点)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劳动争议诉讼中的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也称也称上诉审程序上诉审

34、程序,指劳动争议当事人,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不服第一审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而依法向上一级人民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而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判所适用的程序。我国劳动争议诉讼实行案件进行审判所适用的程序。我国劳动争议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经过,经过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的劳动争议案件,。因此在我国,。因此在我国,第第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也叫做也叫做终审程序终审程序。(一)上诉的提起和受理(一)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劳动争议诉讼的劳动争议诉讼的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从是从上

35、诉的提起和受理上诉的提起和受理开始的。没有劳动开始的。没有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没有人民法院的受理,就不会有争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没有人民法院的受理,就不会有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1.1.上诉的概念和提起上诉的条件上诉的概念和提起上诉的条件 上诉上诉,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审理,以求撤销或者变决、裁定,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审理,以求撤销或者变更更第一审第一审裁判的诉讼行为。裁判的诉讼行为。劳动争议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必须同时具备以

36、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1)上诉上诉必须针对必须针对法律规定允许上诉的裁判法律规定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提出。法律规定允许上诉法律规定允许上诉的裁判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对劳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劳动争议案人民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劳动争议案件,重审后所作的判决;件,重审后所作的判决;第一审第一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所作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所作的判决;判决;第一审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

37、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驳回起诉的裁定,等等。驳回起诉的裁定,等等。(2 2)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必须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必须合格。上诉人上诉人,是指依法提起上诉的一,是指依法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方当事人,被上诉人被上诉人,是指与,是指与上诉人上诉人上诉请求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被提起上诉请求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被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上诉的一方当事人。上诉人上诉人和和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具体包括具体包括一审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以及上述当事人的继承人或诉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以及上述当事人的继承人或诉讼承担人。讼承担

38、人。(3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第一第一审判决审判决的上诉期间为的上诉期间为,不服,不服第一审裁定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间为的上诉期间为,上诉期,上诉期间均从间均从第一审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起计算。(4 4)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上诉状是上诉人请求是上诉人请求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撤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销或变更一审一审裁判的诉讼文书。当事人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裁判的诉讼文书。当事人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

39、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第二审人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的,民法院提出上诉状的,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人民法院应当在将上诉状移交原审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2.2.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 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是指,是指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起的上诉进行审查,提起的上诉进行审查,的诉讼行为。的诉讼行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

40、之日起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提交答辩状。人民法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或者答辩期间届满之次日起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或者答辩期间届满之次日起连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对上诉人的上诉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答辩状后,应当对上诉人的上诉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决不予受理。件的,应

41、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决不予受理。3.3.上诉的撤回上诉的撤回 上诉的撤回上诉的撤回,是指,是指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判决前,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判决前,的诉讼行为。的诉讼行为。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准撤回上诉:准撤回上诉:一是一是第一审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二是二是双方当事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合法权益的。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合法权益的。上诉人的撤回上诉申请如果得到上诉人的撤回上

42、诉申请如果得到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准许,会产生人民法院的准许,会产生如下法律效果:如下法律效果:其一其一,第二审第二审程序终结;程序终结;其二其二,上诉人不得再进行上,上诉人不得再进行上诉;诉;其三其三,。(二)上诉案件的审理(二)上诉案件的审理 上诉案件的审理上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与程序与第一审第一审案件审理程序大致相同,也要经过审案件审理程序大致相同,也要经过审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与宣判)等诉讼阶段。下面仅就解、合议庭评议与宣判)等诉讼阶段。下面仅就第二审第二审程序中的特别规

43、程序中的特别规定进行介绍。定进行介绍。1.1.审理范围审理范围。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人民法院应当,对于,对于第一审第一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上诉人没有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上诉人没有提出上诉的部分,提出上诉的部分,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审理。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审理。2.2.审理方式审理方式。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上诉案件时,应当组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上诉案件时,应当组成成合议庭合议庭,其审理方式有两种:,其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开庭审理一是开庭审理,这是审理上诉案件的,这是审理上诉案件的基本方式,要求基本方式,要求合议庭合议庭同时传呼各方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

44、讼参与人到同时传呼各方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等环节后作出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等环节后作出第二审判决;第二审判决;二是迳行裁判二是迳行裁判,也称为,也称为不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就是,就是合议庭合议庭不同时不同时传唤当事人,不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经过传唤当事人,不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3.3.上诉案件的调解上诉案件的调解。在审理劳动争议上诉案件时,。在审理劳动争议上诉案件时,调解原则调解

45、原则也贯也贯穿于穿于第二审第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坚持自愿与合法的原则上,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坚持自愿与合法的原则上,。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制作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调解书书。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为撤销。4.4.审结期限审结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第二审立立案之日起案之日起审结,有特别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结,有特别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

46、在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第二审立案之日起立案之日起作作出终审裁定。出终审裁定。(三)劳动争议上诉案件的裁判(三)劳动争议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裁判。,分别作出裁判。1.1.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人民法院经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持原判。2.2.依法改判依法改判。经过审理,。

47、经过审理,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依法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此时,。此时,改判改判仅限于改正适用法律部分,对原判决中仅限于改正适用法律部分,对原判决中有关认定事实的部分不予变更;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有关认定事实的部分不予变更;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木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认定事实木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改判。3.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包括两种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一是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

48、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是二是第二审第二审人民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法院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4.4.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或撤销原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或撤销原裁定。第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提出的上诉审理,人民法院裁定提出的上诉审理

49、,。经过审理,认为原审。经过审理,认为原审裁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维持裁定,维持裁定;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确错误,;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确错误,。三、审判监督程序三、审判监督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或劳动争议或劳动争议当事人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的判决或裁定确有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而依法提起或申请再审,错误而依法提起或申请再审,的诉讼程序。的诉讼程序。(一)再审的提起(一)再审的提起 1.

50、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再审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再审。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当事人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作出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韦确实有错误的,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韦确实有错误的,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和裁决。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和裁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当事人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再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重点):(1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原审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原审案件的当事人。(2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申请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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