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建筑法则定义:建筑活动定义:1.1建筑法则的表现形式和作用一、表现形式与效力: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技术规范 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二、作用: 规范指导建筑行为 保护合法建筑行为 处罚违法建筑行为1.2建筑法律关系人:1、自然人 2、法人建筑法律关系:由建筑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在管理和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利的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建法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及法律关系。一、 建筑法律关系主体: 政府相关部门 业主方 承包方 中介组织 建行 公民个人二、 建筑法律关系客体: 财 物 行为 非物质财富三、 建筑关系的内容: 定义: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
2、。 分类:对等, 不对等。 四、 建筑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1、 产生2、 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3、 解除:自然解除, 协议解除, 违约解除4、 产生:变更和解除的原因建筑法律事实的概念建筑法律事实的类型(1) 事件: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2) 行为:合法的;违法的;行政的;立法的;司法的1.3 建筑法的立法宗旨、适应范围及调整对象一、 建筑法的立法宗旨二、 建筑法的适用范围(1)、时间效力 (2)、空间效力 (3)、对人的效力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 1.4建筑法确立的基本制度一、建筑许可制度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三、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建筑工程质量监
3、督制度 1.5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一、立项决策阶段二、编勘设文件阶段三、施工安装阶段四、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第二章 建筑许可法规许可-行政行为建筑许可必要条件申请 2.1建筑工程投建制度定义:符合条件的,准许进行发色标志着前期准备工作结束可以转入实施阶段一、 投建的范围和时间(1) 范围:原有工程建设项目(2) 时间:立项批准后、发色前二、 投建的内容和程序(1) 内容:工程名称、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发色方式、筹建情况(2) 程序三、 审批权限和职责(1) 管理环节:投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管涉及分级管理(2) 职责:5方面 2.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4、一、 申领时间和范围1、 时间:开工前、施工准备就绪后、组织施工前2、 范围:除限额以下的小型30万、300平方米以下工程及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以外,均应领取。二、 申领条件1、 动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棋进度符合要求4、 以确定施工企业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已审核)和技术资料6、 有保证质量的具体措施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 应委托监理的已委托8、 资金已落实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 申请程序1、 建设单位提申请2、 程序四、
5、争议的解决1、 行政复议2、 起诉五、 有效期及延期1、 有效期3个月2、 延期2次六、 中止和恢复施工七、 开工报告的管理1. 不能如期开工的报告情况2. 中途停止的报告中止的有关情况3. 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开工报告自行失效 2.3从业单位资格许可从业单位许可:(1)从业单位的条件(2)从业单位的资质一、从业单位的条件1、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反映企业法人的财产权,只判断企业经济力量的依据之一(3) 由国家规定法律、国务院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规定 房建总承包 特:3亿以上 一、5000万以上 二、2000万三、600万以上 监理 甲 : 100万 乙:50万 丙:
6、10万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应有的技术设备4、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1)法人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民法通则(2)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名称、机构、场所公司法三、 从业单位的资质 按具有的不同经济、技术条件划分不同资质等级,对其能从事的建筑活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 勘察设计单位2、 等级与标准(1) 勘查资质:综合(甲)、专业、劳务(2) 设计资质:综合(只设甲收)、行业、专项、资质3、 资质申请与审批申请:(30天)审批:甲级-建设部审批-(省)建设厅审核-初审 乙下-厅审批、投部备案 暂定期2年
7、不予批准的情况:13种4、 承包工程范围5、 监督与管理6、 企业资质年检制度(1) 甲级由部委托厅负责:合格者备案、基本或不合格,投部批准确定结论(2) 其他由厅年检1 程序:申请-40日内做出结论2 内容:(1)合格(2)基本合格:人大于等于80% (3)不合格:人小于80%3不合格或2年基本合格的重新和定其资质低于原等级或达不到最低者取消4不按年检的证书自行消失,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7、 升级与降级(1) 连续2年合格可申请升级(2) 不合格或2年连续基本合格的二、施工企业资格许可制度(1)资质等级级标准:总承包、专业、劳务1特级标准2一级标准2申请与批准(1) 向县级建委申请省级审核初
8、审部批其他由(省)厅审批初审后审批(2)60天 20天初审 40天审批(3)暂定期1年(4)不审批的条件3、承包工程范围:P344、监督与管理:部负责全图 省级负责本行政区域5、年检制度特一级、专业一级由部门负责,其他由厅负责,40天内做出结论(1) 合格(2) 基本合格:净资产、人员、规模不低于80%,其他均达标(3) 不合格:净资产、人员、规模未达标准的80%,其他未达标6、升级与降级(1)连续3年合格。 年检结束后2个月申请(2)连续两年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降一级(3)实行公告制度 2.4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许可定义:以建造工程师为重点第四章 建工招标投标法规(1999.8.30)2000
9、.1.1招投标法、基本法相继发布38各规定办法等部门规章。 范围:公告发布 自行招标 4.1建工招投标概述一、1、立法宗旨:维护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2、适应范围:中国境内 3、调整对象:主要适用于强制招标的项目二、强制制度国际惯例 招标采购 好处 5项1、 明确须招标的项目 (1)关于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2)关于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共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4)国家融资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2、其它需招标的项目:如政府采购 四、 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2、 公平原则:不得实行歧视待遇,地位平等3、 公正原则4、
10、 诚实信用原则五、 监督管理体制体制:1、舆论社会、行政、司法及其他机关的监督,依法监督,查处违法2、 内容:1)是否进行 2)是否依法进行 3)查处违法行为 4.2招标要求:严格的程序 较高的透明度 严谨的行为规则一、招标人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 招标人员、法人组织 2、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招标二、招标条件:6项 P771、 审批问题1) 审批问题1 审批的主要内容2 并非都需审批2、 资金问题三、招标方式分类a、性质:公开邀请 b、范围:国际、国内 c、价格方式:固定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1、公开招标 特点:广泛性3、 邀请招标(限制性招标)1 特点:
11、a、3个以上 b、只有受邀人有权参加2 条件:5条3 审批:a、国家重点国务院 b、地方重点厅 c、国有资金项目项目审批部门3、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情况 1)、不适宜招标的2)以工代赈(扶贫)3)专利技术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5)追加的小型或加层四、自行招标和代理招标1、自行招标:4个条件2、代理招标1)代理招标的机构:a、理机构是组织b、代理机构须依法设定c、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服务2)代理机构的条件:6条 P803)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甲:厅初审,部认定乙:厅认定,投部备案4)业务范围和内容5)管理五、公告发布及内容1、应发布公告2、发布方式: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
12、网3、公告内容:施工招标、设计招标六、资料审核1、类型:预审、后审、开标后审查2、内容:a、订立合同的权利 b、履约能力 c、无不良行为 d、近3年骗标重大质量问题 e、其他七、招标文件的辨别 1、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 1)、要求 2)、主要内容2、工作量清单 1)定义,编制要求 2)作用 3)说明3、标底及编制 1)原则 2)方式:工料单价、综合单价 3)编审程序 4.3投标定义:投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招标条件向招标人提交一句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以期承包到该招标项目的行为。一、 投标人(一) 定义:响应招标、参加招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感兴趣并有可能参加投标的人
13、。(二)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 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a、 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财力b、 与招标文件要求得资质证书和工作经验及业绩证明c、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投标文件的编制(一) 基本要求: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技术、投标报价、评标标表准,合同的主要条款。施工投标文件的内容:1)投标函2)施工组织设计3)投标报价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二)特殊要求1.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简历2.主要技术人员的建立3业绩:近3年承建的项目4. 拟用于完成项目的机械设备5. 其他(三)施工投标报价(完成项目的合理费用
14、)1.报价的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不可预见费2.报价的方式:工料单价、综合单价法3.报价与预算造价的区别(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三.投标文件的送达(一)方式:直接,邮寄,委托送达(二)要求:时间,地点(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密封状况等。送达人签字四.共同投标(一)定义:2个以上的法人(组织)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二)优越性:1.增强实力 2分散风险(三)条件:1各方均有能力2均有相应资格3同一专业的按低资质的认定(四)内外关系:1(内)联合体协议2(外)共同签字、连带责任五、禁止性规定(一)禁串通投标:1投标人间2招投标人间(二)禁止
15、行贿(三)禁低于成本价竟标4.4开标.评标和中标一、开标1公开开标2.时间3.地点4开标主持人参加人5.不予受理或作废的投标文件P946开标程序二、评标委员会一)评标委员会1组成2.人数3专家来源 二) 评标专家条件 三)专家的回避制度四)评标过程的保密性五)评标工作的独立性六)评标成员的行为准则三、 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 标准:先进性适应性,系统性,效益性(二) 评审指标1技术标的设置2商务表的设置:报价,工期。质量(三) 评标方法1. 经评审的最底投标价法2. 综合评估法四.初步评审(一)准备(二)初评:1废标处理。投标的否决3投标偏差五、祥评:评标报告内容P100六、中标1推荐中标侯选
16、人2.中标3.中标通知书七、订立合同八、备案制度九、重新招标第五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合同平等主体资格、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协议合同法:(1993.3.15)1什么人有资格2、如何签 3、什么情况下可变更、解释 4、如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5、被违反时如何追究责任 6、受害方如何法律救济 本次内容:类型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 5.1建工合同的类型一、根据承发包范围、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二、根据阶段分:勘查、设计、施工合同三、根据付款方式:1、总价的特点适用条件2、单价的特点适用范围: P105 注意的问题3、成本+酬金:特点、适用范围:a、立即开工的 b、新型的 c、风险大 5.2建工合
17、同的订立内容合法、条款完备、逻辑严密、词语表达准确一、订立原则、 (一)合法原则:主题、内容、形式、程序 (二)平等自愿的原则:1、平等,不能强加 地位完全平等2、自愿 (三)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公平原则的例子:业主不按优质优价付款二、订立合同的形式和程序(一)形式:书面、参照示范文本(二)程序1、要约邀请:不具体、不明确反映的是意向、未提条件 2、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是具整的,提出了订立合同的条件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发中标同志生效条件 4、订合同:中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通用条款的修改、补充不予采用的应说明。三、主要条款(一)一般合同的:1、当事人的名
18、称 2、标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3、数量 标的量化体理4、质量 5、价款、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二)施工合同的条款 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竣工工期4.工程质量等级5.合同价(固定,可调、成本+酬金)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设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保范围和保证期11.协作条款 5.3合同效力一、生效条件(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1.成立:存在否的前提,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前提2.成立后不能随意撤回,生效后须履约,否则承担违约责任3.不成立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为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的后果,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
19、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4.不成立,仅涉及当事人的问题,不会引起行政干预。(二)条件(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生效) 1.不仅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与签定合同相适应的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与内心意愿相一致3.不违法和社会公共利益4.不违反建工的基建程序二、可撤消和无效的合同(一)可撤消: 1.重大误解 因自身过错而产生对合同内容的重大错误认识 2.显失公平 当事人合同权力义务严重不对等,明显的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3.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欺诈一方故意编造某种事实或实施欺诈行为胁迫一方以将实施某种损害为要挟、使对方惶恐不安趁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处于紧急危难情况的世纪,迫使订立(二)无效建工合同(自始
20、绝对无效)定义:遂成立,但不具备生效条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发生缔约时所期望的法律效果,不是不发生任何法律结果,如:返还财产、损害赔偿无效情况1.无经营资格而签的 2.超越资质 3.跨区域但未办审批许可手续4.违反基建计划的 5.未取得规划许可 6.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7.未报建 8.未办招标手续 9.非法转包 10.违法分包 11.违法带资、垫资 12.欺诈、胁迫13.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 14.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三)可撤、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方式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 5.4建工合同的履行一、原则、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一)定义:双方根据时间、地点、方式、
21、内容、标准要求完成义务的行为类型:全部、部分、没履行(二) 原则1. 实际履行原则 2.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情势变更原则(三)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异时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即中止履行)履约有前后,先行当事人掌握了后履行的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确切证据时暂停履行到期债务的权利。设立目的:预防情况变化,损害一方的利益条件: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挑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 代位权、撤销权1. 代位权:为保障债权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力条件:P117 a、
22、怠于 b、损害 c、必要2. 对债务人危害其全力的行为,有请求法院撤销的权利要件:1客观:实施危害行为 2主观:有恶意三施工合同的履行1. 发包人的义务2. 承包人的义务3. 交付后的保修问题5.5合同变更解除一、变更1、事由(协商一致、不可抗力发生、重大误解、显矢公平、国家修改基建计划、情势变更)。2、程序方式(适用订立合同的程序、依法办理手续、书面形势、可诉讼和仲裁。)二、解除1、条件(协商一致、不可抗力、一放不履约、书面、送达债权人、一方延迟履约经被警告后仍违履约、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实现、国家取消基建计划。)2、程序(适用定立合同的程序、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有的办理手续有效)三、
23、解除的后果1、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施工合同解除后的处理。56建工合同的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措施。一、概述1、条件(违约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或过失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造成经济损失要求赔偿的条件。2、承担违约原则(过错责任、赔偿实际损失)3承担方式(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制裁、强制履行、解除合同、修改完善、修理返工、价格制裁。)4、违约责任的免除只有发生不可抗力。二、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1、发色人违约责任 2、承包人违约责任57建工合同索赔一、概述1、原则(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 2、(准备、谈判、仲
24、裁诉讼)二、施工索赔1、工期索赔 事件(发包方原因、自然因素)2、费用索赔(违约金、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3、工程质量索赔(质量缺陷的确认,核验评定-监督站、测定-检测机构、承担责任的原则、索赔范围、注意事项)58建工合同纠纷的解决一、协商、合同、自愿、平等的原则。二、调解(民间、仲裁机构、法庭)经济及时消除对立情况、维护长期合作关系。三、仲裁1、特点(自愿、意思自治、双方发生的一定范围的争议、裁决有强制效力)2、与司法的区别(管辖权的取得不同、审理者产生的办法不同、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监督程序不同、强制执行的方法不同。)3、仲裁的意义(有较强的自主性、程序简便易行、开庭灵活、节省)4、程序
25、(提出申请受礼申请组成仲裁庭、开庭协议不开庭可书面审理、可约定公开、先调解裁决)四、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合同争议1、管辖(级别基层管辖审民案件、地城诉讼所在地特殊、专属不动财产纠纷)2、审判程序(条件原告是有厉害关系的人、7天内立案、6个月内审结)第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裁定的收到裁决书之日15日内二审立案之日三个月审结。3、审判监督程序(法院长对本院提交审判是否决定、最高、上级法院、有权提审或指定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4、督促程序五、诉讼时效1、普通2年2、短期1年 身体受伤害、延拒租金、等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毁。3、特殊国际货物买卖、技术进出上4年
26、。4、最长保护期限。第六章建设工程监理法规甲级801、乙级3600、丙级及临时2100从业者26.2万余6.3万人资格注5.261建设工程监理概述定义监督管理一、 历史沿革国际惯例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到水工程。1988年以来的三阶段1、 试点阶段(8893)2、 稳步推广阶段(9395)3、 全面推进阶段(96)二、 监理的性质1、 服务性2、 独立性3、 公正性4、 科学性三、 监理与政府监督的不同1、 性质上的不同:委托性、强制性2、 实施者:社会性、专业性、专业执行机构3、 委托授权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4、 工作范围、伸缩性大;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5、 工作的区别(依据不尽相同、深度广度不
27、同、权限不同政府最终确认权、工作方法和手段不同、组织管理的方法行政管理)62监理的实施一、依据和范围(一)依据:1、法律、法规、规章2、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验收标准3、标准的文件图纸4、合同文件(二)强制监理的范围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企业公用事业工程 3、成批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的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其他:学校剧院3000万元以上的二、任务内容(一)任务1、三挖2、三管3、一协调(二)内容1、建设前期阶段2、设计阶段3、施工准备阶段4、施工阶段5、保修阶段三、原则1、资源许可原则2、客观公正性原则3总监全权负责原则4、独立完成任务原则:不但转让(二)程序
28、1、商签委托合同2、实施监理前的准备3、实施监理:编监理规划、编监理细则、监理、参与与预验收签监理意见、完成后提交档案资料。总监制不少于三人6、3建工监理合同的特征和示范文本一、监理合同的特征1、标的服务2、获得酬金而非利润二、合同示范文本1、作用(提高质量、减少工作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文本结构(合同:总协议、标准条件、专用条件、补充修正文件)6、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一、权利1、监理人的权利2、委托人的权利二、义务三、责任6、5合同的订立履行一、签订前的准备工作(一)发包人对监理日呢的资格考察(二)监理人对发包人的了解及对工程合同可行性的调查(三)监理人的自我分析二、谈判与签订1
29、、解剖合同,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2、检查合同内容上的完整性,看有无遗漏事项3、分析评价每合同条款、特别是法律后果及风险。三、履行 1、履行义务2、行使权利四、违约责任第七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规1.建安全生产管理定义行动主管。安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活动。2.目的:保证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3.内涵(纵向:行动主管及其授权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横向:有关多方) (施工现场:是关键和集中体现)4.法律法规体系: 建筑法(97.11.1)安全生产法(2002.6.2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案例:2003.11.245.主要内容:方针和原则:管理制度;责任
30、体系;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重大事故的处理。 7.1的方针和原则:一.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生产服从安全,以人为本。二.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2.谁主管谁负责(行政主管部门的把手)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 (项目经理:项目) 7.2的监督管理制度:一监督管理体制:(9条)(1.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体制:实行模式(P170)按职责分工进行管理。)(3.a主观部门的职责(7条)b县级以上主管的职责(10条)(4.行政主管应将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安管部门)(5.主观部门需法许可证的要求)(6.县级以上安管部门的权利4项)(
31、7.建设主管可将现场的监查委托给安监机构)(8.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的实行淘汰制)(9.及时受理事故和隐患的检举、控制、投诉)二安全责任制及群防群治制度:1安全制度(行业主观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制定、落实分项负责制)(参与方的)(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制)2群众性监查制三安全认证制度:(1企业的安全资格认证)(2.特殊专业队伍的安全认证。P172)(3项目的安全认证:内容:方案、人案、资格、设备)(4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等安全认证)(5专职安全人员资格认证)四、教育培训制度: 1对象:单位负责人、专职人员。其他职工a.就岗位 b.就场地、就工种。 c.就技术、工艺等) 2内容:法律法规、
32、安全技术知识。 3要求五安全生产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是具有社会保险的属性。是强制性。施工单位投保,被投保人是危险作业人员,是自开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2保费有施工单位交。3职工享受社会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双重权利。7.3安全责任体系一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5方面的缺陷P177中)1向施工企业提供资料2不得对堪设等提出不合格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3应提供安全生产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4不得明示暗示施工方买、租、用不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设备等。5办证时,须报安全施工措施6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必须备案P1807办特殊作业的申批手续二堪、设、监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设备构配件生产单位
33、。出租单位。起重脚手架、摸板设施安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三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1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颁发资质证书。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项目负责人由有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对项目全面负责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多项制度。(责任制)(教育培训制)(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资金的投入)(定期专项检查、作好记录)5编安技术和临时用电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专项施工方案7项P195注P194上)(编制、审批、现场监督)6严格履行义务维护施工人员权益。 施工过程中的 7.4安全生产管理一、现场安管制度:1现场安全责任制度;总分的责任。2现场安技术交底制度
34、:1)交底的基本要求: P199:,1逐级具体潜在危险 2新的安技措施工种分项同时交书面2)交底的主要内容:6项3. 起重.模板.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验收.登记备案制度1)施工前验收2)验测3)检验合格4.对合格的应备案.表明合格.警示5.现场安检制度.P101二.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内容:1)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的措施:82)暂停施工的保护好现场3)有条件的封闭施工4)可能造成危害的有专项防护措施三.现场生活作业区环境的管理四.现场的消防管理五.现场的环保六.装修.拆除的安全管理 7.5.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一.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1政府制定特大应急救援预案2.施工单位
35、的预案制定和责任落实二.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1.重大事故的概念及等级.P2112事故报告制度3.事故现场的保护制度三.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 “四不放过”第八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定义:1)狭义:实体质量 2)广义:还包括:服务质量.工作质量:1服务2态度3管理水平4工作效率影响因素:人.机.料.法环法规体系:标准化质量体系认证监督.责任.竣工验收.保修.备案等制度8.1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1.纵向:国家.全过程.主体.成果2.横向:1承包单位:质检机构.人员制度.如P214 2建设单位二.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概念:1)标准:重复性.统一性 2)工程建设标准 3)工程建设标准
36、化:标准化法(88)P2152种类:1)内容:技术.经济.管理 2)级别:国家.地方.行业.企业. 下级是上级的补充 3)适用阶段:设计.验收 4)执行效力:强制性.推荐性P215216综合质量标准等3.制定:1)原则:P216 7条 2)修订: 4条4.发布三.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1)规定:制定时不得更改国家级行业强制性标准;从业者,须执行;不合格的不能用;不按标准施工,不得验收2)质检部门:争议时批准部门裁决3)行政主管:监督检查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技术法规,标准体系的过渡性成果改革方向 8.2 建设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依据标准和技术要求,经机构认证,颁发证书,标志
37、质量体系认证:1)企业质量体系认定制度 2)产品质量体系认定制度企业认证内容:1)申请 2)颁发证书一.质管和质保系列标准1.ISO90002.ISO90013.ISO90024.ISO90025.ISO9004二.质保体系的内容三质保体系的选择8.3建工质监制度一.政府质量监督制度1.主管部门的职责2政府对主体的监督制度:1)能力的审查 2)资质等级认证 3)执业工程师注册制度二.建工质监机构及其职责1.质监机构:质监督站的职责:P2222.质监机构的性质和基本条件:(1)(2)(3)3.质监机构的基本职责154.质监机构的工作程序:1)开工前2)施工中5.质监机构的权限和责任三.建工质量的
38、检测制度1质监机构的性质2.各级机构的任务:1)国家检测中心 2)省级检测中心3各级机构的权限四.建材使用许可制度1.建材生产许可证制2建材产品质量认证制3.建材产品推荐使用制4建材产品进场检验制度五.建工质量群众监督制度1.质量事故.质量缺陷2.监督形式:检举,投诉,控告8.4建工质量责任制一.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1.依法发包工程的责任2.委托监理的责任3.依法报批,接受监督的责任4遵守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责任,提供资料,组织验收的责任二.勘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P2281.遵守执业资质等级制度的责任 2.建立质保体系的责任3遵守国家强制标准的责任4.技术交底和事故处理责任三.施工单位的质
39、量责任和义务8.5建工竣工验收制度一竣工验收的条件和类型:1)单项 2)全部1. 完成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2. 有材,设,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3. 有勘设施监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4.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保修书二.验收范围和标准三.验收程序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1备案时间 2备案提交的文件质监向备案机关提交报告8.6建工质量奖励和保修制度一奖励制度 申报资格:鲁班奖 每年一次二.保修制度1保修范围2保修期限3经济责任第九章建筑装饰装修法规9.1建筑装饰装修概述一装饰工程的特性1装饰构造与施工的有机联系性装饰技术装饰构造装饰施工2装饰构造的层次性:分层构造
40、架空做法3装饰构造的基本连接手段:施工关键问题:连接手段、安装顺序、施工技巧基本做法:研制、粘贴、装配、综合法发展方向:粘贴技术二装饰工程的基本要求:1耐久性(使用、装饰质量)2安全牢固性(连接方法、本身的强度)3经济性三法概况: 19装资质标准2001 4.18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2 3、5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上课设计人员资格评审标准办法92装饰装修资质资格管理一装饰设计单位资质:2001.1.9资质等级:甲、乙、丙资质标准业务承担范围三、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市内设计师:构造师、监理师、造价师等要求:a学历、职称 b工作经历业绩 c专业理论知识及论著条件a理论知识 b专业技能P245 c外语四、评审认定程序1、申请投送资料 2、评审五、检查、监督管理9、3建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2002.3.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的装修活动一、 一般规定1、禁止性规定2、装修人的行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