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学科考核办法小学音乐学科考核办法 1评价内容: (1)自选内容:指这个学期所学的歌曲,自己选择最喜欢和擅长表 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2)平时表现是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 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予于评价、累积各种奖项(如: 音乐演唱星、音乐才艺星、音乐创造星等评价奖励) 。 (3) 特长展示: 口风琴演奏, 或是一首歌曲演唱, 优秀者加星加分; 2、评价标准: 自选内容 40% 平时表现 30% 技能演奏 30% 3、 “音乐会” (才艺表演、特长展示。 )(15%) 4、 平时成绩(30%)。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 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有效 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音乐教学 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