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装工程合同 4 篇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 (建设主管部门 )批准, (建设单位 )对 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 (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 )进行招标 (公开招 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 邀请招标由建设 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 指定招标由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 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1. 本工程已列入国家 ( 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 ) 年度计划 ;2. 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 建设用地已经征
2、用,障碍物全部拆迁 ; 现场施工的水、电、路 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 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 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 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 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 单位: 。三、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四、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五、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六、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 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 间,地点: 。七、
3、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1. 报名日期: 年 月日;2. 投 标 期 限 : 年 月 日 起 至年月日止。3.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八、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1. 开标时间:年月日( 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 。2. 评标结束时间:年月日( 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 。3. 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 等单位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 作。4. 中标依据及通知: 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 所有投标企业
4、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 如属标底计算错误, 应按实予以 调整; 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 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 招标单位通过邮寄 (或专人送达 )方式将 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 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 ( 最多不超过两月 ) 内与中标单位签订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九、其他: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 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 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 .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 投标书 (即标函 ) 应按规定的格 式填写,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 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
5、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 改。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 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建设单位(招标单位)( 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日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合同安装工程合同( 2) |保险单号码:投保人姓名、地址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保险项目I保险金额丨费率。丨保险费丨免赔额丨备注(1) 建筑、安装工程 (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2) 安装工程项目(3) 场地清理费33 / 33文章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学习产 (另附清单 )(4) 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它财(5) 建筑、安装用
6、机器、设备及装置 (另附清单 )(6) 其它财产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大写)I保险期限: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费:人民币 (大写)副经理签章:保险公司盖章: I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丨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I签章: 复核: 登记: 会计: 签单日期:年月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煤矿)安装工程合同( 3)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gf-97-0207 )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工程类别:发包方(简称甲方):_ 承包方(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
7、协商同意签 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_二、工程地点:三、资金来源: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1 .承包范围:2 .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 2) :3 .其它:五、合同价款1 .合同总价款: 万元。2 .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1)年以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2)年以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年以文批 复的人工费单价; (4)年以地区预算价格;(5)其它:第二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 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 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 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8、3.年月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 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 好现场排水沟流向。 (“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 乙方承担。)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 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5 .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 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份;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 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份;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6 .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 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天内分送有关单位。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
9、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8 .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 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 及时拨付工程价款、 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9.指派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 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 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 甲方应 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二、乙 方责任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 管路的敷设、管
10、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 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3 .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 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 完工和交付。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 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 材料设备、 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 (包括月计划、 用水、用电计划), 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 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 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6 .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 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11、。7.利用永久建筑和 设备建井时, 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 筑安装工程质量。 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 乙方承担。8.指派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第三条工程期限一、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 收。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 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 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 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 延。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 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四、提前或延误
12、交工, 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 质量与验收一、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 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 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 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三、 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 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 %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 (最高不超过该工程 原预算造价的2%)。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主要 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 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
13、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 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 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 位、质量监督站、 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 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五、工 程验收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 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 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 2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 天书面通知 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 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 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 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 做好隐蔽工
14、程 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 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 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 甲方提出复 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3 .竣工验收。 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 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 验收证书上签,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 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 负责。4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 份,移交甲方。六、工
15、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 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年;安装工程年 (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 ;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建筑材料、 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 数量(详见附表2)。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 采购。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 量供应, 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 任何一 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 应允许复验。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 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 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
16、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 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 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六、因材料设 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 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 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有关规定执行。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
17、万元;凿井措施费万元。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 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 9 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 仍然合格, 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井巷工程办完交 工验收即一次结清。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 还应有: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2 .设计变更文件;3 .隐蔽工 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4 .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5 .价差调整资料;6 .其它有 关工程造价增(减
18、)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五、凡双方议定在 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 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 、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 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 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 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 方式为:。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 乙方应负 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 乙方可请求经
19、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 工与设计变更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 为施工的有效依据, 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 作出会 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二、施工 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 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 乙方 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 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 (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 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 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
20、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 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四、 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 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 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 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 乙方才予实施。五、 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 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由此增减的工程 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工程监理在实行工程 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1 9 9 6 第254 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
21、监理规定 ,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 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 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 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 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 交换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一、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 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 违约金。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 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三、 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 知后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一、 未能按合同的
22、 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 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 还应赔偿承包方 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二、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 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 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并应赔偿乙方由 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 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 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 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申 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 双方当事 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乙方应按煤矿安全
23、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 承担由于 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 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第十二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 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 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 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 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二、本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需要办理鉴(公) 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
24、程 款后终止。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 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补充条 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地址:单 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 :法定代表人(签) :代理人(签):代理 人(签):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电挂: 电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表1 1:煤炭井巷工程项目一览表I1序丨工程丨断面(平方米)丨煤岩丨支护丨工程量丨工程造丨开工丨竣工丨名称I11类别丨形式I1价(万丨时间丨时间号净断面丨掘进丨单位数 量 丨 元 )丨丨丨丨丨断 面附表1 2 :煤炭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一览表1序丨工程名称丨简要说明丨工程量丨工程
25、丨开工竣工号丨丨1造价丨时间丨时间丨丨丨单位数附表2: 由甲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序号丨设备或材料名称丨规格丨单位丨数量丨交货地 点 丨 到 场 日 期 丨 备 注1111附表3:甲方要求单位工程达到质量等级1丨序号丨工程编号丨工程名称丨简要特征丨要求达到质 量 等 级丨备 注HI IIIIII111J11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条款的填写说明封面1. 工程名称:指合同双方要进行建设的工程之称号。 一般按总概算生产环节填写, 如主副井井筒及相 关硐室;井底车场巷道及硐室;地面生产系统等。2.工程类别:按 井巷、土建、安装三类工程分别填写。3 .发包方(简称甲方):是指投资矿井建设的建设单位
26、,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4 .承包方(简 称乙方):是指承建矿井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5 .签 订时间:填写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双方签盖章的 时间,年、月、日必须填写清楚,不得简写或缩写。6 .签订地点: 指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的地点, 应详细将省(自 治区、直辖市)、市、县的具体地点填写清楚。第一条工程项目1.工 程名称:填写方法与封面工程名称同。2.工程地点:指工程的建设 地点,应详细的将建设项目所在的盛市、县的具体地点标清。3.资 金来源,填写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如开发银行贷款;集资;合资; 自筹等。4.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应按附表要求按单位
27、工程填写工 程技术特征;工程数量;承包造价,开竣工时间等。 5.合同价款(1) 合同总价款,是指双方达成协议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的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招标工程的,则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价为准;施工图预算 加现场签证承包的, 以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价为准, 现场签证部分在结 算时调整; 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承包的, 以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 的造价为准,合同约定的甲方签证(包干范围以外的)部分在结算时 调整;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中标价)加风险系数一次包死承包的, 以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以后的造价为准, 风险系数的内容应包括基本预备费和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两部分。(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必须将合同价的
28、计算依据填写清楚,如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颁发 年度、文号;人工、材料价格的编制时间和地区价格等。第三条工程 期限工程期限是指施工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 工程内容, 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施工 工期时,应按乙方投标标书所定工期或者按有关工期定额协商确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中间验收(含月末验收) 。指工程施工过程中 因中间结算的需要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跨年度施工的 单位工程还包括竣工前的年度验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工 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一般有以下五种方式可供选择:1 .中标价加现 场签证结算,采用这种结算方式时,合同中应明确现
29、场签证的范围;2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甲方 全部签证结算;3 .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价)加包干系数结算,采用 这种方式时,双方共同商定包干系数和包干范围;4 .施工图预算(或 合同价)加风险系数一次包死,不作调整。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合同价 所依据的价格年度至工程竣工的时间跨度在二年以内或工期在一年 以内的工程。5 .按投标中标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采用这种结算 方式的条件同施工图预算加风险系数的结算方式。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内容包括:一、因工程性质不同需补充的专业条款有:1 .井巷工程 (1)涌水量:甲乙双方必须按规定实测井巷涌水量,根据双方商定 的时间,做好实测记录,双方签证认可,据此调整排水
30、费用,结算工 程价款。如一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实测,作好记录,缺席方 应承认实测结果。(2)岩石硬度变化:施工中遇岩石硬度发生变化, 双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取样, 做对比分析, 及时调整岩石硬度变化而发 生的工程造价变化。(3)施工遇地质构造:施工中遇较大地质构造 时,双方应根据约定的构造变化程度,及时观测并记录,共同拟定处 理方案(包括费用计算) 。乙方作好完整施工记录,甲方核实拨付价 款。(4)井巷验收合格后发生较严重变形或破坏时,经质量监督部 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定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 由乙方无条件 负责返工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变形、破坏是由于地层压力或 其它地质因素造成的
31、, 处理工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由于技术原 因不能承担该工作时,甲方可另请施工队伍处理。2.安装工程(1) 任何一方供应的设备, 在交付安装前, 由甲乙双方进行现场验收做好 难以记录。遇有设备缺件、损坏时,由供应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设备的随机配件、 专用工具与技术资料等由甲方保管, 乙方需用时向 甲方借用。金属容器、非标设备、金属结构件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时,另签加工协议。 (2)对土建和矿建施工的设备基础验收和预埋 预留部件的检查, 由甲方负责组织。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工前派专人配 合,参加基础验收和预埋预留部件的检查。 (3)试车,管道工程的 单体和局部试运, 设备安装工程的单机无
32、负荷试车由乙方组织。 管道 工程的负荷试运、电力和通信工程的试送电、试通、设备安装工程的 联动无负荷试车由甲方组织。试车在48小时以前通知对方,按照约定的分工各自做好准备。乙方做好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 记录上签,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因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 由此而发生的重新购置、 修 理、拆除、重新安装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 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二、甲乙双 方约定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有关推荐性标准、规范、规程。三、甲乙双 方约定需补充
33、的其它条款。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安装工程合同( 4) |合同编号: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 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 (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它: 五、工程造价:(万元) ,其中土建:(万元) ,安装: (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一、发包方
34、: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 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 (包括水表、配电板 ) ,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 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3. 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4. 合同签订后 天内 ( 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 ) 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施工技术资料 ( 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 )份。5. 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 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二、承包方:1.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
35、、 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 使用和维修工作 ;2.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 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 (包括月计划 ) ,用水、用电计划, 送发包方。第三条工程期限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 天( 日历天) ,自年月 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 ( 附各单位工程开竣 工日期,见附表一 ) 。二、开工前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1.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 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 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36、 ;2. 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 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 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 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 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 停水 8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 停电3 天以上 ( 每次连续 4 小时以上 ) ,影响正常施工 ;5. 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 响施工;7.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四条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
37、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 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 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 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 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 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 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 验收签章后, 方可进行 下一道工序 ;4. 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 量进行评定
38、,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 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 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 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 量监督站备案 ;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 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 工程竣工后, 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 保修时间自通过 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 (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
39、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 证才能用于工程, 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 应允许 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 方承担;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 料、设备方承担。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 )的%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 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计
40、人民币 万元; 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 金额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 办完交工验收后, 待保修期满连本息 ( 财政拨款不计息 ) 一次支付给承 包方。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 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 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 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
41、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 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 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 后拨款。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 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 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承包方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 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若发生增加费用 ( 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 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42、 ) 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 提出修 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 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 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 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 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 实施。第八条工程验收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施 工技术文件为依
43、据。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 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 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 包方无偿保修。 其保修条件、 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84) 城建第 79 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 ( 试行) 执行。第九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 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 按合同中第九条关 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
44、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 除竣工日期得以 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工程中途停建、 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 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 失。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 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 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 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第十条纠纷解决办
45、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一、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 (公)证的合同,送建筑 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 (公)证。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需办理鉴 (公)证的,自办毕鉴 (公)证之日起生效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 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I发包方(盖
46、章):丨承包方(盖章):丨法定代表人(签章):丨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丨委托代理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电挂:电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年月日丨年月日1(公)证机关经办建设银行丨建筑管理部门丨鉴(盖章)丨(盖章)丨(盖章)丨丨丨鉴(公)证意见丨丨经办人:年月日丨年月日丨年月日I相关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贷款合同范本简单版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建筑安装工程分承包合同书 2016年度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合同的样本 最新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 招标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投标书 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范文 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保险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投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