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爆破基本安全要求的检査 在煤矿井下的所有爆破作业工作面,都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并按矿井和爆破工作面所处区域的瓦斯等级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合理选用。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回采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都不得装药、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和爆破前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歼或其他物
2、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穿透采空区等情况时。 (5)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时。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在做出妥善处理前,爆破工有权拒绝装药、爆破。 除上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时,爆破工也不得装药、爆破: 在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 巷道内未洒水降尘时。爆破前,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都 没有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时。 (1)爆破前,靠近掘进工作面10m长度内的支架未加固时; 掘进工作面到永久支护之间,未使用临时支架或前探支架,造成空顶作业时。 (2)用支护材料时;爆破与放
3、顶工作执行平行作业,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时。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 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应按规程执行。 (3)炮眼封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砂子、孰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制成的粘土炮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执行爆破操作规程和要求的检查 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 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
4、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1)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人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梱在药卷上。 (3)电雷管插人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
5、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成短路。装药前, 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4)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爆破前, 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道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煤矿井下爆破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爆破母线连接线。巷道掘 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
6、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路。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别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人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内。爆破后, 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査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