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监督协管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1、卫生监督协管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依法行政。2、卫生监督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树立和保持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单位声誉和卫生监督队伍形象的活动。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县内通报、调离工作岗位,直至给予政纪处分和辞退处理。3、不准利用监督协管权以权谋私、诸多刁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事项而构成的刑事行为,由执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等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2、行为均属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调离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开除等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4、不得接受服务相对人的各种馈赠或收受贿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大吃大喝、公款娱乐或提出非分要求。5、坚持严格监督、热情服务方针。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须经领导同意,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以便互相监督,必须客观、公正的填写巡查记录及信息上报记录,正确对待服务对象的不同意见和申诉,做到严格、公正、客观、热情。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群众投诉举报主包括电话投诉、信函举报、网络投诉及群众来访等形式,是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卫生监督协管站要指定专人负责受投
3、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工作。一、 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1、卫生监督协管站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4、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二、群众投诉举报处理1、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2、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
4、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3、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并告知投诉人。4、每年年底要对群众举报投诉所涉及的领域、问题和处理经验进行全面归纳总结,为今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点提供参考。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1、凡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或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领导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回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整理、立卷、定期归档、上柜保存,以便利用
5、。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3、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借阅审批手续。4、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应在档案室永久保存。5、定期对已超过档案管理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凡是需要销毁档案,均应有领导、监销人、经办人员在场。销毁现场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以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6、档案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做到防鼠、防潮、防火、防尘等。7、档案分类及内容:(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2
6、)计划总结:乡镇卫生监督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3)会议记录:乡镇卫生监督组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8
7、)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1、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2、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推行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
8、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3、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督促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具体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4、做好学习培训资料的收集,包括培训计划、通知、培训讲义、签到册及考核结果等。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1、卫生监督协管员对所在辖区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划片包干,对所查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落实案件责任人,全程跟踪,协助办案。2、对事件简单清楚的,由案件发生地段的卫生监督协管责任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具体事宜,并在案件处理交接单上填具处理结果
9、。3、违法事实较重需立案处理的,卫生监督协管责任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全程办理各项事宜,包括调查取证等各项立案、结案所需。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由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4、每位卫生监督协管员经手处理的案子都要登记备案,保证案子件件有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1、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助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积极性,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人才竞争环境,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2、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3、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分为季度考核
10、、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及专项考核四种。4、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5、卫生监督协管员日常考核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必须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如实记载。6、县卫生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具体内容以正宁县卫生监督协管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主。7、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以卫生监督管理效果为主,同时考核履行职责情况。8、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90-100分)、B合格(80-89分)、C基本合格(70-79分)、D不合格(69分以下)四个类别。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协管人员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9、年度评优的比例
11、一般控制在总人数的10%。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离职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予以解聘。10、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考核结果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通知当事人。卫生监督协管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有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1、卫生监督协管例会有正宁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召集召开。2、卫生监督协管例会每季度的季度末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主要为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3、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当季度工作;安排布置下一季度的工作
12、;对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研究解决协管网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理顺运行机制。4、各医疗卫生单位接到例会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专人参加,不得随意缺席或更换人员。与会协管人员应认真总结本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交例会讨论;会后要将会议内容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重大事项必须向主要领导汇报;5、要及时组织召开本辖区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县级例会精神,整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反馈。6、例会接待工作应一切从简,不得铺张浪费。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
13、一户一档。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村卫生所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4、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
14、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卫生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8、督促社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9、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1、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2、被监督单位信息,在许可或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3、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
15、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4、卫生监督检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检测结果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5、案件查处信息,一般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原信息卡就结案情况进行补充报告(跨年度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简易程序案件、立案后不作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报告。另外,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诉讼判决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卡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正。6、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监督执法文书、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完整
16、的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本辖区内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常识; 二、经常深入所在辖区管理的经营单位,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督促办理有关手续并提出改进意见。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以书面资料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督促卫生管理相对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五、按时参加卫生监督所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 六、定期完成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工作; 七、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任务。环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
17、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及时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检查、鉴定。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供水单位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2、建立供水单位制、管水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协助县卫生执法监
18、督所开展对供、管水人员卫生及业务知识培训。四、学校卫生服务 1、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定期对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2、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3、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对辖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2、协助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相关法律和卫生知识。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公共场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3、督促辖区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申报办理卫生许可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现场审查。12 /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