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刑事诉讼法学(第六版).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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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第一章章 刑事刑事诉讼法诉讼法概述概述1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第一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诉讼 l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l 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l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l 我国刑事诉讼的特征2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刑事诉讼阶段l 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如下:l 1、直接任务。l 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l 3、诉讼行为的方式。l 4、诉讼法律关系。l 5、诉讼的总结性文书。l 按照上述标准,可以将我国的刑事诉讼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等阶段。此外,还

2、有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两个特殊阶段。第一节第一节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 3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法诉讼法 l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属性l 刑事诉讼的特征之一就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l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及其权力和义务;(2)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权利和义务;(3)刑事诉讼的原则、规则和制度;(4)刑事诉讼中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规则和制度;(5)刑事诉讼的程序。4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法诉讼法 l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属性l 对刑事诉讼法,可以从不同角度考察其法律属性:l 1程序法。l 2公法。l 3

3、基本法。5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l 1宪法。l 2刑事诉讼法典。l 3有关法律规定。l 4立法解释。l 5司法解释。l 6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l 7地方性法规。l 8国际公约、条约。第二节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6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l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所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决定了它们的诉讼原则、制度、程序有以下区别:l 1诉讼主体。l 2诉讼原则。l 3证据制度。l 4强制措施。l 5诉讼程序。第二节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7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第三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法学诉讼法学l 一、刑

4、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l(一)刑事诉讼法律规范l(二)刑事诉讼实践l(三)刑事诉讼理论8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l(一)辩证思维的方法l(二)比较与借鉴的方法l(三)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第三节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9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章章 刑事刑事诉讼法的历史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发展10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第一节节 外国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l 一、外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演变l 上古至中世纪的外国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法律体系比较原始,部门法分工不明,界限不清,民事、刑事混杂,实体、程序不分,因此都没有专门的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

5、讼法律是与其他法律混合规定在一部法典之中。l 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颁布了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该法典是历史上最早、最完备的成文法。11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第一节节 外国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l 一、外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演变l 古罗马时期,简单商品经济的发达带动了私法和公法的相对成熟,十二铜表法成为“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l 继罗马法之后,公元5世纪至9世纪的欧洲又形成了日耳曼法。l 公元4世纪到15世纪,罗马天主教的法规从罗马法和日耳曼法中借鉴了许多法律原则和制度,成为欧洲中世纪的重要法律。12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外国近现代刑事诉讼

6、制度的沿革l 随着近代欧洲启蒙运动的兴起和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纠问式诉讼的不公正性和非人道性日益引起公众的不满,一股要求以英国诉讼程序为模式,彻底改革刑事诉讼制度的潮流在欧洲大陆勃然兴起,并日趋高涨。l 与大陆法系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不同,英国刑事诉讼制度经历了一个特殊的演变过程。第一节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13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外国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沿革l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国际性人权保障运动的蓬勃发展,各国相继开展了刑事司法改革运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上,相互吸收,相互接近,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之间的差距日益缩小,刑事诉

7、讼制度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l与大陆法系国家相似,英美法系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对其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l鉴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法西斯主义对人权的极大侵犯,联合国和其他地区性国际组织也通过了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确立了无罪推定、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独立、公正审判等原则,为各国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确立了最低标准,为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方向和目标。第一节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14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中国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l 一、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演变l 中国古代最初的立法是诸法合体、实体法与程序法合一

8、。l 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在其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基本的特征:l 第一,司法隶属于行政,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l 第二,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没有实质性区别。l 第三,控诉与裁判职能不分,诉讼采取“纠问式”l 第四,广泛采用刑讯逼供手段。l 第五,建立多种监督程序,做到“明德慎刑”。15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沿革l(一)清末的刑事诉讼改制活动l(二)中华民国时期刑事诉讼制度的演变第二节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6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l(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l(二)中华人

9、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l(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补充第二节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17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第三章章 刑事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诉讼理论基本范畴18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第一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目的诉讼目的l 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立法者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并基于对刑事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刑事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l 刑事诉讼目的可分为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两个层次。l 刑事诉讼目的集中体现了立法者的刑事诉讼价值观l 我国诉讼法理论一般认为,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控

10、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个方面应当并重,不宜在直接目的的两个方面中确立一个绝对优越的价值标准。19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结构诉讼结构 l 刑事诉讼结构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间的法律关系。l 西方的理论成果l 我国的理论成果20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第三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职能诉讼职能l 诉讼理论通说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称为“三职能说”。l 在我国,有的学者主张“四职能说”(侦查、控诉、辩护、审判),有的学者主

11、张“五职能说”(侦查、控诉、辩护、审判、监督),也有的学者主张“七职能说”(侦查、控诉、辩护、审判、执行、协助诉讼、诉讼监督)。l 但是,我们认为,从基本职能方面说,刑事诉讼的职能只能是三种,即控诉、辩护、审判。21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四第四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价值诉讼价值l 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l 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l 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不得因此而导致无序状态。22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四第四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价值诉讼价值l 刑事诉讼的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l 实体公正既包括

12、通过惩治犯罪实现社会正义,也包括对犯罪惩罚本身的公正性;l 程序公正是指程序本身符合特定的公正标准。23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刑事诉讼的效益在狭义上一般称为效率,指以一定的司法资源投入换取尽可能多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即提高单位时间内的有用工作量,提高刑事程序的运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少案件积压和司法拖延等现象。l 从广义上讲,诉讼效益还包括诉讼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24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刑事诉讼的秩序、公正、效益诸项价值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可偏废。l 刑事诉讼的秩序、公正、效益价值是通过

13、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25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五第五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主体诉讼主体l 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l 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l 刑事诉讼主体说是资产阶级法学家首先提出的。26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在改善被告人诉讼地位方面,主体学说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不过,诉讼主体学说自身也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l 刑事诉讼主体不仅是一个理论概念,在有的国家和地区,它已经成为一个法律概念。l 关于如何确定刑

14、事诉讼主体,我国学术界有不同认识。27第五第五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主体诉讼主体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我们认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l 一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l 二是直接影响诉讼的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l 三是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28第五节第五节 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六第六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客体诉讼客体l 刑事诉讼客体是指刑事诉讼主体实施诉讼行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刑事诉讼主体的活动围绕一定的诉讼客体进行,离开诉讼客体,诉

15、讼主体的活动也就失去了目标和对象。l 刑事诉讼客体即刑事案件,具体包括刑事诉讼中所要查明的实体法事实和对该事实的法律评价。l 诉讼客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29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四第四章章 刑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诉讼法的基本理念30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第一节节 控制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l 所谓控制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l 所谓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控制犯罪的过程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l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既对立又统一。3

16、1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实体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l 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l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具体要求主要是:l(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l(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名;l(3)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l(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弥补。32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程序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其具体要求主要是:l(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l(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

17、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l(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l(4)真正实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l(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l(6)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自有其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33第二节第二节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一方面,程序的价值在于保证实体价值的实现。l 另一方面,诉讼程序本身还有它的独立价值,即程序公正本身直接体现出来的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这些是不依赖于实现实体公正而存在的,其本身就是社会正义的一项重要内容。l 我国刑事诉讼法秉持实体公正与程序

18、公正并重的理念,并设计了制度保障。34第二节第二节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第三节节 公正公正优先,追求效率优先,追求效率l 现代各国刑事诉讼都把效率视为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并在一些立法中加以规定。l 当然,在刑事诉讼中,追求效率是以公正为前提的。35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四第四节节 控审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 l 一、控审分离l 控诉、审判分离是调整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关系的一项重要理念和原则。l 控诉、审判分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控诉与审判职能分离,控诉与审判职能分别由不同主体承担;未经起诉机关或个人起诉的事项,审

19、判机关不得审判,审判机关审判的范围受起诉的制约。l 作为与纠问式刑事诉讼有重大区别的现代刑事诉讼,贯彻控审分离原则是其标志之一。36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四第四节节 控审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 l 一、控审分离l 控审分离原则也为联合国有关文件或者其他国际性文件所确认。l 基于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可以说,控审分离的实质,应当是使程序符合认识规律和诉讼规律,追求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控审之间的权力分工与制约,而非单纯为分离而分离,否则,分离的价值就不复存在。37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控辩平等对抗l 诉讼的科学程序要求控诉与辩护双方在形式上应保

20、持平等对抗的格局,这是保证诉讼客观、公正的前提。l 首先,要求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体地位。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防御追诉机关非法侵害的必要手段和保障辩护人在各诉讼阶段的诉讼权利,是坚持辩护与控诉平等对抗的基本保障。38第四第四节节 控审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控辩平等对抗l 其次,要求辩护与控诉在形式上具有平等性。还应结合确立审判职能的中立性考虑辩护与控诉双方形式上的平等性,以便保持诉讼整体构造的平衡。l 在我国,在审判程序中,形式上的控辩平等已经确立,但实质上的平等对抗还没有形成。39第四节第四节 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

21、和审判中立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三、审判中立l 审判中立,要求审判职能在诉讼中保持中立性。l 在控、辩、裁关系中,审判职能不仅最终决定控辩双方起诉与辩护的命运,而且对诉讼程序起主导和控制作用;不仅对被告人行为作出结论,而且还要评判侦查、起诉等追诉行为和辩护行为。因此,审判职能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而审判中立,则是保证审判职能正确发挥其功能的前提。40第四节第四节 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五第五章章 刑事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和任务41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

22、第一第一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诉讼法的制定目的l 1、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l 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l 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42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法的根据诉讼法的根据l 事诉讼法制定的根据是宪法,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l 1、我国宪法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规定,是制定、修改和实施刑事诉讼法时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和出发点。l 2、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直接根据。43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法的根据诉讼法的根据l 3、我国宪法关于人民法院

23、、人民检察院基本职能、机构建制、组织体制的规定,关于诉讼中应当遵循的原则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直接依据。44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第三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法的任务诉讼法的任务l 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理解:l 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这是刑事诉讼法的直接任务。l 2、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l 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45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

24、材第六第六章章 专门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机关与诉讼参与人46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一第一节节 概述概述l 一、专门机关l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并在诉讼中承担一定职能的国家机关。l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l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除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以外,还有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机关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担负着重要的刑事诉讼职能。l 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和监狱在办理特定的刑事案件时,也是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47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诉讼参与人l 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国家专门机关以外的所有依法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并

25、且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l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l 根据诉讼参与人与案件结局的利害关系及对刑事诉讼过程的影响不同,诉讼参与人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当事人;二是其他诉讼参与人。48第四节第四节 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l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权l根据宪法第128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l审判权是指依法审理判决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6、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l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49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权l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范围包括:一切公诉案件的审判、自诉案件的调解和审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和审判。l 在诉讼程序上包括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提审和再审。l 为了保证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刑事诉

27、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赋予人民法院必要的职权。50第二节第二节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及领导体制l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l 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主要包括六项内容。l 除了办理上诉、再审、抗诉或死刑复核案件,审判指导也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监督的重要内容。51第二节第二节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三、审判组织l(一)独任庭l(二)合议庭l(三)审判委员会52第二节第二节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现代刑

28、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第三节节 人民人民检察院检察院l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和职权l 根据宪法第134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l 检察权是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全体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l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同人民法院一样属于国家的司法机关。53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和职权l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职权如下:l 1、侦查权。l 2、公诉权。l 3、监督权。54第三节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人民检察院

29、的组织体系及领导体制l 1、最高人民检察院。l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l 3、专门人民检察院。l 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l 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一名检察官独任办理,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l 此外,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委员会。55第三节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四节第四节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l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l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l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犯罪,侦查和打击犯罪,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保卫人民

30、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l 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和职权非常广泛。56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和领导体制l 我国公安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和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l 此外,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一些特殊的部门或单位设立专门公安机关。l 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57第四节第四节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五第五节节 当事人当事人l 一、当事人概述l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者辩护地

31、位的诉讼参与人。l 诉讼参与人要成为当事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l 一是与案件的最终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l 二是当事人必须在诉讼中拥有较广泛的诉讼权利,并且能对诉讼过程和诉讼结局发挥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大的影响。58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五第五节节 当事人当事人l 一、当事人概述l 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具有主体上的确定性。l 当事人具有对称性。l 必须注意的是,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虽然处于控诉地位,承担控诉职能,但公诉人不是当事人。59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被害人l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l 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独立的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但被

32、害人除了享有一些为其他当事人所共有的诉讼权利外,还享有一些特有的诉讼权利。l 被害人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还须在诉讼过程中承担一些法定的诉讼义务60第五节第五节 当事人当事人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三、自诉人l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参与人。l 自诉人通常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时,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 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完整的诉讼地位。l 自诉人的权利和义务61第五节第五节 当事人当事人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四、犯罪嫌

33、疑人、被告人l“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l其中,犯罪嫌疑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诉讼参与人。l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而被提起公诉和自诉的诉讼参与人。l对于公诉案件而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种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不同称谓。l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案件一经人民法院受理即直接进入审判阶段,因此,在自诉案件中,被追诉人统称为被告人。62第五节第五节 当事人当事人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l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l 刑事诉讼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立了一

34、系列的诉讼权利,以达到现代诉讼所必需的控诉与辩护相平衡的目的。l 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系列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一些诉讼义务。63第五节第五节 当事人当事人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五、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l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并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参与人。l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参与人。l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l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享有的特殊的诉讼权利 64第五节第五节 当事人当事人现代刑事法学系

35、列教材第六第六节节 其他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 l 一、其他诉讼参与人概述l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之外,参与诉讼活动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诉讼参与人。l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l 其他诉讼参与人与案件结局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其实体权益并没有因诉讼的进行而处于待判定状态,也不会因诉讼的结束而受到有利或不利的影响。65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法定代理人l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被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诉讼参与人。l 法定代理人产生的根据是法律的规定,而不是被代理人的意思

36、;只有当被代理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诉讼行为能力人时,才有可能出现法定代理人。66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三、诉讼代理人l 诉讼代理人是指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l 除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以外,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代理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被代理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67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四、辩护人l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经法

37、律援助机构指派参加诉讼活动,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l 除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以外,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都可以担任辩护人。68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五、证人l 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而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人。l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l 证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同案件结果之间没有任何直接的利害关系,但证人证言的内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却有着有利和不利的区别。l 了保证证人能够

38、客观真实地提供证言,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证人一系列权利 69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六、鉴定人l 鉴定人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聘请或者指定,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诉讼参与人。l 鉴定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l 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 l 鉴定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l 鉴定人的诉讼义务 70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七、翻译人员l 翻译人员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的聘请或者指定,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语言或文字翻译工作的人员。l 翻译人员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不能有利害关系,否则应当适用回避

39、的规定。l 翻译人员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71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七第七节节 单位单位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l 一、单位被害人l 单位作为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与自然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负担的诉讼义务基本相同。但由单位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单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方式与自然人存在一定的区别。l 二、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l 尽管刑法已经明确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但单位能否成为刑事诉讼的主体,在立法上没有得到解决,在理论上也存在一些分歧。72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七第七章章 刑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诉讼基本原则73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

40、材第一第一节节 刑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诉讼基本原则概述l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74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根源于人类对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的理想和追求,一般具有以下特点:l 首先,根本性。l 其次,至上性。l 最后,广泛性。75第一节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二第二节节 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l 一、刑事程序法定原则l 其

41、基本含义:l 一是立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l 二是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l 刑事程序法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治的轨道,以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确定性、公正性,防止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76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一、刑事程序法定原则l 刑事程序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具体要求:l 首先,国家应保证刑事诉讼程序法治化。l 其次,各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l 最后,要建立必要的诉讼监督制约机制。77第二节第二节

42、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司法独立原则l 司法独立原则是现代西方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调整政治体制的一项宪政原则。l 在刑事诉讼中,司法独立原则具体包括以下要求:l 一是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司法职权的独立性 l 二是法官办理刑事案件的独立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司法独立原则的核心是法官独立。l 司法独立原则,是国家权力制衡理念的反映,是诉讼规律的体现,也是实现诉讼公正的基本保障。78第二节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三、无罪推定原则l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司法程

43、序最终确认有罪之前,应假定其无罪。l 无罪推定原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79第二节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四、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l 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受到权利保障的角度看,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体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反对强迫自我归罪的特权;从权利内容看,又可以称为沉默权。l 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含义。l 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沉默权在许多国家的立法中有规定或有所体现。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是与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诉讼构造及一系列诉讼原则和制度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相关具体制度和程序的保障。

44、80第二节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五、不告不理原则l 不告不理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只有根据合法有效的起诉,才得启动刑事审判对案件进行审理。l 作为一种诉讼现象,不告不理最早产生于古代弹劾式诉讼之中。81第二节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六、平等对抗原则l 平等对抗原则,又称手段同等原则、平等武装原则,是指对待被告人,在原则上应当如同刑事追究机关一样予以平等地对待。l 一般认为,平等对抗原则包含三方面的要求:l(1)控辩双方诉讼地位平等 l(2)控辩双方信息平等l(3)控辩

45、双方实质能力平等 82第二节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七、诉讼及时原则l 诉讼及时原则,是指为有力追究犯罪,保障被告人利益,查明事实真相,刑事诉讼活动应当尽可能避免一切不必要的延误,从而保证刑事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l 诉讼及时原则,要求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定的诉讼行为。83第二节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八、强制性措施限制适用与适度原则l 强制性措施限制适用与适度原则,又称相应性原则、比例原则、适度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特别是

46、限制或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在种类、轻重、期限上,必须与犯罪的严重性、掌握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案情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相适应。84第二节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九、一事不再理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l 一事不再理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指对被追究者的同一行为,一旦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确定判决,不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判决,都不得再次启动新的刑事诉讼程序,即对同一行为不得再次进行审理和处罚。l 在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制度中一般称作“一事不再理原则”,侧重于对确定判决“既判力”的维护。l 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称作“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侧重于强调任何人不得因

47、同一行为而遭受两次不利。85第二节第二节 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发达国家刑事诉讼的通行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第三第三节节 我国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l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l 1、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l 2、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l 3、专门机关必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86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l 1、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都是独立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l 2、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

48、,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l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责。87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l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作了规定,是调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相互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l 对此,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88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四、人民检

49、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l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实行监督。l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l所谓刑事诉讼监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除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职权,履行自身的诉讼职能外,还要依法对整个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包括对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实行全面法律监督。89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l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主要内容如下:l(一)立

50、案监督l(二)侦查监督l(三)审判监督l(四)执行监督90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l 在我国,以事实为根据包含两方面的要求:l 第一,在诉讼理念上,必须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为理想目标。l 第二,在事实认定上,必须牢牢树立证据的观念。91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l 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l 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而言,包含两方面的含义:l 一是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和展开,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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