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律师制度律师制度o一、概念它是一国民主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家立法及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管理水平的办法,确立有关律师的性质的资格,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及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管理等内容的一项国家司法制度。o二、历史沿革律师制度律师制度o三、律师的性质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四、律师的任务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3、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律师制度律师制度o五、律师的主要业务1、法律顾问2、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参加诉讼3、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活动4、申诉5、参加调解和仲裁6、进行非诉讼业务律师资格和执业律师资格和执业o一、律师资格
2、1、“执业资格准入制度”2、取得条件(1)国籍条件(2)政治条件(3)业务条件(考试和考核)(4)道德条件律师资格和执业律师资格和执业3、取得途径(1)国家司法考试(2)考核授予程序:二、律师执业1、律师资格和律师职务相互分离制度2、执业证书的申领律师资格和执业律师资格和执业(1)领取条件A、具有律师资格B、在律事务所实习1年C、品行良好,但是有下列情形不得颁发(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b)受过刑事处罚的,但是过失犯罪除外(c)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律师职业证书律师资格和执业律师资格和执业(2)领取程序a、实习b、申请c、审核和颁发证书3、证书的管理4、律师执业的有关规定第一、禁止
3、跨所执业第二、有关兼职的规定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o一、律师的权利 1 律师的人身权利 律师法对律师人身权利的保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它包括:律师执业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名誉不受损害。对于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行为,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2 律师的执业权利(1)、因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辩护或者代理。注意(1)(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
4、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3)、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o律师一般只能在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下拒绝为当事人辩护或者代理o第一,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违法,如当事人委托在法庭上作伪证;o第二,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进行合同欺诈活动;o第三,委托人对律师隐瞒事实;o第四,委托人严重侮辱律师的人格,导致律师无法工作。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o(三)、律师的义务 1 对律师的执业限制 2 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 附(2)3 律师对法院、仲裁机构的义务 附(3)4 律师的其他义务 附(4)律师的权利
5、和义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o(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陷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o(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o(3)、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o(4)、律师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o(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o(1)、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不得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o(2)、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
6、、检察官、仲裁员;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o(3)、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的权利和义务o(1)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o(2)统一收费。o(3)不得扰乱律师管理制度。o(4)律师不得诋毁其他律师。o(5)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律师应当依法纳税。o(6)提供法律援助等义务作了规定 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o一、职业道德o1、内涵o2、使用对象(1)律师(2)律师外的履行代理、辩护职责的人,
7、在履行职责期间(3)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务所,服务所的人员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o3、特点和作用(1)职业性(2)自律性(3)现实约束性(4)互补性o4、意义(1)律师实现职业使命的要求(2)行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o5、基本内容(1)服务于社会事业和人民利益(2)忠于法律和事实(3)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4)道德高尚,廉洁自律(5)诚实信用、勤勉尽责(6)保守职务秘密(7)尊重同行,公平竞争(8)敬业勤业,提高素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o2、职业纪律(1)工作机构中的a.律师应当遵守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工作规章和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行业规范,必须遵守工作纪律
8、和规章制度。b.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或财物。c.律师不得拒绝或疏怠履行指派承担的法律援助义务。d.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e.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2)诉讼和仲裁活动中的a.律师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及有关执法人员有亲朋关系,也不能利用这种关系。b.律师不得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c.律师应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和仲裁员。应当遵守出庭时间、提交法律文书期限及其他与履行职务有关的程序规定。
9、d.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e.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3)对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的a.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b.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作虚假承诺。c.律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服务和帮助。d.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
10、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e.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f.律师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不得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g.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h.律师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利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i.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代理人。j.律师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的活动。k.律师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但办结委托事项后除外。l.律师应当合理开支办案费用。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4)同行间的a.律师不
11、得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和名誉。b.律师不得阻挠或者拒绝委托人再委托其他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律师之间应明确分工,密切协作,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及时通报委托人决定。c.禁止律师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贬损或诋毁其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给委托人或介绍人各种名义的财、物和利益许诺;、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经济组织的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其他不正当的竞争手续。律师的法律责任o一概念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为故意或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o二特点
12、1.主体:执业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辩护期间的公民2.主观:过错3.客观: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司法秩序的客观行为4.内容:道义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律师的法律责任o三、民事法律责任1.赔偿主体:律师事务所2.责任范围:(1)超越委托权限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2)遗失重要证据而导致无法举证或证据时效的;(3)泄露国家机密、当事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4)出具错误法律意见书的;(5)应收集的证据,由于律师的原因没有收集,而造成泯灭的;(6)由于律师原因,使得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的;(7)玩忽职守,草率处理案件的律师的法律责任3.赔偿标准(1)退还律师费;(2)造成的直接损失应该赔偿
13、;(3)合作所,有限责任:合伙所,无限连带责任o四、行政责任1.处理方式:律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书律师的法律责任2.处罚机关: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吊销执业证书:只有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的法律责任3.违纪行为:1.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2.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3.代理活动中,和第三方恶意串通,侵害当事人利益的;4.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律师的法律责任5.利用相关权力,对法律服务行业进行垄断的;6.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
14、,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7.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8.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9.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10.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律师的法律责任11.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12.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的;13.违反规定携带他人会见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或传递信件、物品的;14.为阻挠当事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
15、吓当事人或者扣押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的15.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16.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律师的法律责任o五、刑事责任(一)泄露国家秘密的;泄漏国家秘密罪(过失或者故意)(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 (三)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妨害作证罪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处理:因为 故意犯罪的应当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案例2.刘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天,某单位领导李某找到其,说明本公司因为经济纠纷想起诉另一家公司,但对于能否胜诉没有把握,因此对是否向法院起诉很犹豫。刘律师让其简单
16、介绍了一下该经济纠纷的情况,听完介绍后,对李某说,胜诉的把握很大。李某还是犹豫,刘律师就说,如果起诉,审理该案的法院院长是他的一个老同学,关系很好。同时许诺愿将该案所得的律师代理费10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李某。于是李某决定委托刘律师作其所在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起诉另一家公司。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去找承办此案得法官,请其吃饭,并一块娱乐娱乐,遭到拒绝。这时李某找到刘律师说他们公司又有一起知识产权纠纷,听说某律师承办此类案件很有经验。刘律师告诉李某,某律师知识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来代理诉讼。请指出刘律师的哪些说法及做法是错误的,并简要说明理由。作业o一、名词解释1、律师2、律
17、师资格 o二、简答题1、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两者是何关系?2、依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应承担哪些义务?3、简述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关系中的纪律要求。o三、论述题试述律师享有那几个方面的权利?案例分析o律师A某由于收案较少,就到各个法院找法官恳求介绍案子,并对认识的法官悄悄许诺:“介绍来的案子以代理费的20%给介绍费,大案子还可高于这个比例。”于是A某案子接连不 断。A某按原来许下的比例付给法官介绍费,大案高于这个比例,标的100万元以上的案子分 给法官30%的介绍费。由于案子过多,A某经常几个案子时间冲突,阅卷开庭经常不去,当事人 不满意,责问A,A便自吹:“我在底下已做好工作,审判长、
18、院长我都认识,关系很好,我不出 庭也没有啥大问题,请放心。”但A代理的不少案子败诉,出现了11个当事人找律师事务所要 求退还代理费的情况。当事人并反映A某曾向委托人索要报酬外钱财共20000元,还反映A某 向委托人要钱向审判人员行贿的事实,都有证据。o A某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哪些规定?应承担 怎样的法律责任?律师的工作机构o一、律师事务所的概念、特征、任务1.概念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核准设立的律师的执业机构。2.特征(1)是从事律师业务的组织。(2)不以盈利为目的。(3)依法自主开展业务活动,独自承担法律责任。(4)依法设立。律师的工作机构3.任务(1)律师事务所按
19、照章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2)组织律师国家方针,政策,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3)组织律师学习法律知识,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业务素质。T22:律师事务所按照章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律师的工作机构o二、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一)国资所1.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2.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三)有3名以上的律师。3.内部管理:律师会议制度律师的工作机构4.终止和法律责任(1)设立机关决定撤销的;(2)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3)法律法规规定应
20、当解散的其他情形。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二)合作所1.律师可以设立合作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律师的工作机构2.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三)有3名以上的发起人,且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前3年未受过停业以上的处罚,能专职从事律师执业的人。3.内部管理合伙人会议律师的工作机构4.终止和法律责任(1)律师不足3人,且3个月内没有补齐,(2)财产不足10万元,3个月内没有补齐,(3)合作所会议决定解散,(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散的其他情形。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合作人依章程进行分割,合作律师事务所的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21、律师的工作机构(三)合伙律师事务所1.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2.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三)有3名以上的发起人,且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前3年未受过停业以上的处罚,能专职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四)有书面合伙协议。律师的工作机构3.合伙人4.入伙退伙5.内部管理合伙人会议6.变更和终止o三、设立、变更和终止(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律师的工作机构(二)审批程序T19: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经省、
22、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依据T48条的规定,申请人对不予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司法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起诉。(三)变更和终止律师的工作机构o四、分支机构(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1.概说2.条件(1)律师事务所成立满4年;(2)有20名以上的专职律师;(3)事务所在提出申请前2年没有收到过处罚。其分所要具备
23、:(1)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3)有3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分所的律师,其中分所负责人必须要有2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律师的工作机构(二)律师事务所驻国外的分支机构要具有以下条件:(1)设立满2年;(2)有执业律师10人以上,其中能熟练运用外语的不少于3人;(3)提出申请前2年没有受到惩戒处分;(4)具有相当的办公设备和其他开展业务的工作条件。律师的工作机构o五、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一)共性1.同一收费,收费制度2.案件讨论制度3.业务归档制度4.业务培训制度5.律师奖惩制度(二)个性国办所:律师会议制度合作所:合作人会议合伙所:合伙人会议律师协会o一、概说1
24、、概念:律师协会是指由律师组成的对自身进行监督管理的社会团体组织。2、发展3、性质:T37: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特征(1)是社团组织 (2)是自律性组织律师协会o二、律师协会的职责1、权益保障2、业务指导3、执业的监督和管理o三、律师协会的设置和会员(一)设置(二)会员:1、凡事执业律师都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2、权利和义务法律援助o一、概说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减受或者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 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和公证。狭义上的
25、法律援助是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代理中提供代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缺乏经济能力或出于若是地位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o二、对象(一)一般援助对象1、我国公民2、外国公民(二)特殊援助对象刑诉法T34:1、盲、聋、哑和未成年人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或嫌疑人的,确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4、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
26、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三)对于限制法律援助对象的法律事务的限制(援助的范围)1 刑事案件;2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3 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法律赔偿的法律事项;4 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 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 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法律援助o三、资金来源1、政府财政的援助2、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收费中提取的一定比例3、社会捐赠法律援助四、程序(一)法院指定援助的程序(二)一般案件的申请1、申请的管辖2、申请的方式和要求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法
27、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及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援助(三)申请的审查 案情审查和经济审查。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案情审查决定当事人是否具有合理的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或更深入的获得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经济审查是看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程度是否在法律援助规定的限额内,该标准必须参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注意:有关回避的问题法律援助(四)批准法律援助机构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至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然后与之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委派律师或者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援助服务。申请
28、人对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议,司法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仍遭拒绝,则可向社会团体,政法院校以及综合大学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法律援助(五)注意申请人:(1)获得法律援助,须向诉讼案件人民法院所在地、非诉讼法律事务申请人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同级或基层援助中心提出申请。(2)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递交证明本人身份、经济困难、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3)除规定应当亲自实施的法律行为外,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提出申请,但应同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4)申请应如实陈述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
29、由,提供的材料具有证据效力。申请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取消其受援资格,并责令其支付已获得服务的全部费用。法律援助o五、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原因:1、是律师的性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律师是实施法律援助的主要力量。2、法律援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事实表明律师是实施法律援助的主要力量。3、法律明确规定律师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内容:1、为法律援助提供资金援助 2、为法律援助受援助人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o法律援助是否完全免费?法律援助是否完全免费?一般情况下,您无须支付律师的代理费,但须分担一定的必要费用。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代理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
30、条件,应当先行对受援人做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的支付。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经人民法院调节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诉讼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双方具体情况做出决定。有人民法院判决结案的案件,败诉方为非受援方当事人,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败诉方为受援方当事人,由于其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诉讼费;双方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诉讼费,受援方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其应承担的部分。律师实务之证据运用o一、证据的收集(一)依据:律师法和有关的诉讼法(二)律师收集证据的局限性:1、时间上的局限性;2、权利上的
31、局限性;3、条件上的局限性。律师实务之证据运用(三)范围:(四)方式:1、会见、访问;2、复印、抄摘资料;3、拍照、录像;4、录音;5、鉴定;6、勘验;7、实验律师实务之证据运用二、证据的判别方法:1、甄别 2、比较 3、综合 4、取舍o三、证据的运用实例:法律顾问o一、概述1、概念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为进行正当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社会和经济效益,维护合法利益,而聘任的以其知识和技能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所进行的专业活动。2、职责(1)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最主要)(2)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直接目的)(3)宣传法制法律顾问o二、法律顾问的基本工作要求(一)遵法守法(二)忠于职守(三)
32、保守秘密(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o三、种类(1)常年法律顾问和临时法律顾问(2)专项法律顾问和综合法律顾问(3)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 和个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o四、法律顾问的受聘(一)审查聘请方的资格1、是否有独立的主体资格2、聘请方的性质3、聘请方的业务范围4、聘请方的有关情况(二)办理聘请手续(三)建立有关卷宗,归档备查。法律顾问o五、工作范围1、解答法律咨询,对聘请方的有关事宜做出法律意见。2、参与起草,审核聘请方重要的规章、制度。3、参与聘请方的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处里法律事务。4、审核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5、接受委托,办理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6、接受委托,参
33、加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7、配合聘请方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顾问o六、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2、指导为主3、经济和管理事务为主4、不强加于人5、保密原则6、法制原则(核心、关键)代理o一、律师代理权概述(一)概念是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所享有的,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的资格。(二)产生源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三)范围1、一般代理2、全权代理代理(四)代理权限的变更1、扩大代理权限2、缩小代理权限(五)转委托代理情形:1、2、3、4、5(六)代理权的行使1、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行使代理权2、应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行使代理权3、不得滥用代理权(七)终结情形:1、2、3
34、代理o二、一审原告代理人(一)概念(二)主要工作1、提起诉讼(撰写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2、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证据保全)3、申请先于执行4、调查、收集证据5、查阅案卷6、准备代理意见7、参加法庭审理8、休庭后的工作代理o三、担任一审被告的代理人(一)概念(二)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1、管辖审查2、向法院提交民事答辩状3、对原告人提起反诉4、与法院联系代理5、调查收集证据6、查阅案卷7、参加法庭审理8、休庭后的工作(三)民事答辩状(四)民事反诉状代理o四、二审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一)概念(二)二审代理委托的条件1、法院一审判决确有错误2、有法定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3、符
35、合法定的上诉期限代理(三)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1、制作民事上诉状2、制作民事答辩状3、与二审法院联系4、查阅案卷5、调查收集证据6、参加法庭调查(四)民事上诉状代理o五、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代理(一)概念(二)注意1、提出重新审理要有充分的理由2、当事人的请求符合法定的再审条件,应当提出再审申请3、当事人对民事案件提出申请不受时间的限制4、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时,代理律师开始诉讼代理(三)民事再审申请书代理o六、执行中的代理(一)概念(二)注意1、提出执行申请要符合法定的条件2、必须明确律师在执行中的代理权限(三)主要工作1、代理提出执行申请2、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人财产状况3、进行执行
36、和解(四)执行申请书律师的刑事辩护o一、辩护(一)辩护权1、概念:是指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辩解、辩驳,以维护他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项权利。2、特征(1)专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以犯罪指控为其存在的前提(3)其行使是以维护自身权利和合法利益为目的的(4)以辩解和辩驳为其基本手段律师的刑事辩护3、内容(1)针对指控进行辩解(2)针对起诉进行辩驳(3)与诉讼参与人进行辩论(4)最后陈述权(5)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4、行使方式(1)本人辩护(2)委托辩护(3)指定辩护律师的刑事辩护(二)律师参加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工作1、收案条件:注意:2、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会见犯罪嫌疑人(2)办理取保候审(3)代为申诉和控告律师的刑事辩护3、在审查起诉阶段(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2)调查、收集案件有关材料(3)提出辩护或者代理意见4、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1)审查(2)阅卷(3)会见被告人(4)调查收集证据律师的刑事辩护(5)出庭准备(6)法庭调查(7)法庭辩论(8)休庭后的工作5、二审辩护6、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