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责 第三章 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四章 试用期工资 第五章 转正定级 第六章 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 薪资核算流程 第八章 员工福利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为通过有效的薪酬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工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 理化、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 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 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二第二
2、章章 权责权责 第一条 各部门部长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员工的试用期工资、 岗位工资、 薪资调整、 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依此规定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章第三章 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一条 行政人员的薪资结构为: 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第二条 行政办公人员(加工厂一线员工及驻外业务员除外)每月 26 天为全勤, 全勤天数以外,加班工资以每天 10 元计算。 第三条 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
3、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具体标准见(岗位工资级 别表): 第四条 绩效工资按基本工资的 30%为基数,根据各系统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 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晋升评定。晋升评定,每季度由人力资 源部、企管部、统一组织。每季度绩效考核总成绩在 270 分以上者,均 有资格填写晋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批复。 第五条 通过评定者,即可按相应级别在下个月的工资中统一调整。成绩不合格 者,根据成绩或不能晋升,或降级,若降级工资同样在个月的工资中调 整。 岗位工资级别表 岗 位 基本工资 级 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部 长 2000-2600
4、 2000 2150 2300 2450 2600 代理部长 1750-1950 副 部 长 1600-20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代理副部长 1350-1550 主管(高级专员) 1200-16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代理主管 1050-1150 文 员 专 员 1000-1200 1000 1050 1100 1150 1200 高级文员 800-1000 800 850 900 950 1200 内 勤 600-800 600 650 700 750 800 注:1、行政办公人员指行政中心、财务中心的所有员工和生产加工厂的行
5、政 人员。 2、代理主管、代理副部长、代理部长的工资标准由系统副总审核,最终 按董事长审批执行。 第六条 每到晋升月份的薪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行政总监、董事长签批 后执行。 第七条 管理层人员的晋升,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工作业绩考评及时调整,不要 求必须统一评定。 第八条 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 标准如下:1、职称,职称补贴分中级、高级,必须是由国家人事部、 财政部、劳动部认可的,主管以下人员享受,每月分别给与补助 40、60 元;2、学历,学历补贴分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每月分别补助 5 元、10 元、15 元;3、工龄,自一豆建厂算起,员工进本公司满一年后 从第
6、十三个月开始,可享受每年每月 20 元的年功薪资补贴,但月年功 薪资补贴额度最多不超过 100 元。 第九条 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奖、扣款、奖惩等不属于基本工资、提成和补 贴部分的内容。 第十条 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第四章第四章 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工资 第一条 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 1-2 个月。 应届生或其它没有 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 3 个月。 (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第二条 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生产工人为 500 元/月,专科为 700 元/月,本科 为 800 元/月。 第三条 管理干部试用期工资:主管级(含车间主任)
7、为 1000 元/月,部长级为 1200 元/月,总监级为 1500 元/月。 第四条 在生产部门特殊工序试用的员工,试用期内即可享受补贴。其它任何岗 位的试用员工均不享受试用岗位的补贴。 第五章第五章 转正定级转正定级 第一条 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 15 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 管审批,其主管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可 以转正于当月 20 日前报本部门部长、总监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依据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 25 日前报 董事长核准定级。 第三条 所有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 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人力资源部统一 上报
8、,凡出现越级上报者,人力资源部将对责任主管罚款 20 元。 第四条 部长级以下干部(含部长级)和员工转正定级,经行政总监签批后,人 力资源部执行正式工资。 第五条 部长级以上人员转正定级必须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执行正式工资。 第六章第六章 有薪假的相关规定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公司将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六 种假别。 第二条 八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共三种假别。 第三条 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3 天) 、五一(3 天) 、十一(3 天) 、元旦 (1 天) 。 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 2 倍执行。 第五条 事假,每
9、月不能超过 4 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 30 天,如确实是 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第六条 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 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章第七章 薪资核算流程薪资核算流程 第一条 各系统考勤员于每月 2 日前将上月考勤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 每月 6 日财务上报部门考核评定表;生产、营销相关负责人依考勤管 理办法中的规定,将所有考勤审核并制做工资表,报人力资源审核。 第三条 每月 8 日前,财务部审核完毕。 第四条 每月 10 日人力资源部将工资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财务部负责。 以上工资核算时间,各部门严格执行,出现工资延误时,对责任人和责任主管各 罚款 50 元。 第八章第八章 员工福利员工福利 第一条 为优秀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种保险; 第二条 为重点岗位人员入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 为员工办理落户手续; 第九章第九章 附附 则则 第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 本制度为*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统必须执行; 如需修改, 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审核、 董事长批准, 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条 此管理办法自总经理核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第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以前所有与本规定相冲突或违背本规定 之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