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与技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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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讲第十讲 民事诉讼程序与技巧民事诉讼程序与技巧 -法庭调查与质证法庭调查与质证 主讲老师:于蓉第1页,共56页。法庭调查顺序法庭调查顺序 n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百二十四条规定:n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n(一)当事人陈述;(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五)宣读勘验笔录。第2页,

2、共56页。二、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若干规定中,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中,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n、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明具体请求和理由。、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

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的意见。、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原、被告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或者被告出、原、被告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或者被告出示的

4、证据进行质证。示的证据进行质证。、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发问,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审判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第3页,共56页。三、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中,对法庭调查中质证的顺序作了调整。对法庭调查中质证的顺序作了调整。n第五十一条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n(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

5、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

6、予以说明。第4页,共56页。审判实践中,普通的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实践中,普通的一审民事案件的法庭调查顺序法庭调查顺序 n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n、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具体请求和理由。、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

7、;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原告或者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意见。n6、当事人质证当事人质证n7、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n8、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n9、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8、n10、专家辅助人出庭。、专家辅助人出庭。第5页,共56页。注意的问题:注意的问题:n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法庭调查顺序的规定略有不同,对法庭调查顺序的规定略有不同,不一致的。以不一致的。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为准。为准。n2、审判实践中,、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对当事人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质证后,法质证后,法庭

9、才安排庭才安排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第6页,共56页。质证的意义质证的意义n质证的证据可作为定案依据质证的证据可作为定案依据n质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决定性步骤。质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决定性步骤。n质证是直接原则、言词原则的具体体现。质证是直接原则、言词原则的具体体现。n质证是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质证是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

10、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七条规定:中,第四十七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n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7页,共56页。两种不同的审判模式两种不同的审判模式n审判的模式分为讯问式审判和对抗式审判,前者主要存在于大陆法系,审判的模式分为讯问式审判和对抗式审判,前者主要存在于大陆法

11、系,后者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与其模式特点相适应,在质证方式上也呈现后者主要存在于英美法系。与其模式特点相适应,在质证方式上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大陆法系审判活动的重要特征是职权主义,即大陆法系出不同的特点。大陆法系审判活动的重要特征是职权主义,即大陆法系的审判是以法官的广泛权力为重心所构建的调查案件事实的活动。法官的审判是以法官的广泛权力为重心所构建的调查案件事实的活动。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主动、突出。而英美法系审活动的重要特征是:双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主动、突出。而英美法系审活动的重要特征是: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的提出和事实的调查发挥着主导作用。这两种质证模式方当事人对证据的提出和事实的调查发挥着

12、主导作用。这两种质证模式最根本的区别是: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最根本的区别是: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在审判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n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其本身也集合了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其本身也集合了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优点,注重在庭审中发挥当事人的作用。证据应当在庭上出示,由当优点,注重在庭审中发挥当事人的作用。证据应当在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这是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事人质证,这是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第8页,共56页。n庭审活动的核心:即当事人在庭上举庭审活动的核心:即当事人在庭上举证、质证以及法官认

13、证的过程。证、质证以及法官认证的过程。第9页,共56页。n质证的含义:质证的含义:n是指当事人双方采用询问、辨认、质疑、是指当事人双方采用询问、辨认、质疑、辩驳等核实方式对一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辩驳等核实方式对一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辩的过程。辩的过程。n质证的目的:质证的目的:n是为了就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对法官的心是为了就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对法官的心证产生影响,使法院正确认定证据的效力。证产生影响,使法院正确认定证据的效力。第10页,共56页。质证的特点:质证的特点:n1、质证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这是从诉讼权利的角度,是、质证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这是从诉讼权利的角度,是 狭义狭义的规定。的

14、规定。n若将质证作为一种法庭调查的方式来进行划分,质证的主体应包括当事人、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这是广义的质证主体。n2、质证的范围,是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质证的范围,是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nA是指在法庭上能够出示的证据,而不是所有的法定证据种类。即仅限于双方当事人为证明争议的事实而提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nB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不需要在法庭上进一步质证,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11页,共56页。应当注意的问题:应当注意的问题:nA、质证的范围,仅限于双方当事人为证明争议的事实而提、质证的范围,仅限于双方当事人为证明争议的事实而提供

15、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另外供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另外4种证据(证人证言、勘种证据(证人证言、勘验笔录、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的调查另有规定。验笔录、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的调查另有规定。n nB、对对方的证据,自认的问题,要慎重。根据证据规则,在自认的、对对方的证据,自认的问题,要慎重。根据证据规则,在自认的情况下,就免除了对方的质证责任。情况下,就免除了对方的质证责任。n不公开质证的证据不公开质证的证据n1、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n2、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n3、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n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

16、证据 第12页,共56页。如何质证?如何质证?n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n质证的对象:n是质证的重要内容之一。质证的目的是确定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质证的对象应当是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特性。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特性,表现在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方面。质证时,应当围绕这两个方面来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第13页,共56页。质证应当审查证据的证据能力质证应当审查证据的证据能力n证据能力,即证据资格或者称为证据的可采性。任何证据能力,即证据资格或者称为证据的可采性。任何一个具体事实,要成为定案的根据

17、,必须符合以下三一个具体事实,要成为定案的根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特征:个特征:nA、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但是,这不意、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但是,这不意味着有关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一定是客观真实的,因此,要查证属味着有关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一定是客观真实的,因此,要查证属实。实。nB、关联性。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其中,、关联性。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其中,因果联系是最常见、最重要的联系。因果联系是最常见、最重要的联系。nC、合法性。、合法性。na、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

18、法收集的。nb、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nC、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第14页,共56页。质证应当审查证据的证明力质证应当审查证据的证明力 n当事人针对证据的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当事人针对证据的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过程,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过程,也是法官心证的形成过程。也是法官心证的形成过程。第15页,共56页。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nA、要根据每个证据本身所具有的不同特、要根据每个证据本身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必要的查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必要的查证核实。证核实。nB、要综合全

19、案证据,审查所有的证据之、要综合全案证据,审查所有的证据之间是否协调一致。间是否协调一致。第16页,共56页。质证的顺序质证的顺序 n当事人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n(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进行质证;n(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进行质证;n(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人进行质证。第17页,共56页。注意的问题:注意的问题:n该质证顺序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该质证顺序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14号

20、的号的质证顺序作了科学的修订,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相适质证顺序作了科学的修订,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也体现了当事人平等原则。应的原则。也体现了当事人平等原则。n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n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说明。第18页,共56页。注意的问题:注意的问题:1、对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

21、的态度:、对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的态度:A、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本质属性上仍然属于当事人提出的支持其诉讼主事人提供的证据,在本质属性上仍然属于当事人提出的支持其诉讼主张的证据。因此,仍应质证。张的证据。因此,仍应质证。B、要对证据质证,而不是对法官评论。、要对证据质证,而不是对法官评论。2、对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的态度:、对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的态度:A、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并不具有优越的地位。因、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并

22、不具有优越的地位。因此,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此,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B、对该证据如果有不同意见,要针对证据与当事人辩驳,而不要、对该证据如果有不同意见,要针对证据与当事人辩驳,而不要同法官争执与辩驳。同法官争执与辩驳。第19页,共56页。质证先要举证质证先要举证-庭审举证的技巧庭审举证的技巧 1、及时举证、及时举证 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及时举证,切忌“留留一手一手”,企图在法庭辩论时用此证据作为,企图在法庭辩论

23、时用此证据作为驳倒对方的驳倒对方的“秘密武器秘密武器”。第20页,共56页。2、按序及时举证、按序及时举证 A、举证顺序。、举证顺序。法庭调查的举证顺序是:法庭调查的举证顺序是:a、原告,、原告,b、被告,、被告,c、第三人。、第三人。B、如何按序举证?、如何按序举证?a、原告举证原告举证 b、被告举证被告举证 c、科学举证科学举证-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开庭前作要好充分准备,将证据分类,列出证据清单。(将所有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分类、编号、说明每一份证据证明什么问题)d、举证的误区举证的误区 切忌:

24、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切忌:将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不分种类、不分主次全部送交法庭,以致致“淹没淹没”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最重要的证据,影响证据的效力。第21页,共56页。3、疑证不举、疑证不举 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举证的目的,是为了使己方证据得到法官的肯定与认可,以及得到有利的判决结果。有利的判决结果。诉讼实践中,收集的诉讼实践中,收集的“似是而非似是而非”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据,这些证据有利于己方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的证明价值,又有利于对方的证明价值,甚至对方的证明价值高于己

25、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高于己方。对于这类证据在诉讼中应尽量少举或不举。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切忌举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 第22页,共56页。4、彼证我用、彼证我用 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由于各种原因己方当事人将重要证据灭失,或原始证据在对方保存。由于举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怎么办?证不能,会在诉讼中处于非常被动地位。怎么办?A、通过对方的起诉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通过对方的起诉或答辩时的疏忽和遗漏,及时申请法庭要求对方举出相应的证据,为我所用。证据,为我所用。B、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

26、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通过对对方当事人证据的质证,去伪存真,彼证我用。C、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提供证据证明证据在对方,举证责任倒置。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方若不出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示,法庭将推定对方妨碍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

27、主张成立。第23页,共56页。5、以攻为守、以攻为守 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如果处在举证不能或无证可举的情况下,怎么办?最好的防守就是进主动进攻。最好的防守就是进主动进攻。A、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从对方陈述的事实中寻找“蛛丝马迹蛛丝马迹”;B、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从对方提交的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寻找找“蛛丝马迹蛛丝马迹”;C、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通过发问,否定对方及其证人不利的陈述或证据,将对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己方有利的回答或证据为我所用。如: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

28、、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时间、地点、物证的大小、价格等方面发问。第24页,共56页。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第五十四条五十四条规定: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29、。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第25页,共56页。注意的问题:注意的问题:1、1、准备出庭作证的证人,当事人要在规定期准备出庭作证的证人,当事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限内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2、2、先行支付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先行支付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第26页,共56页。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如何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规

30、规定: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31、。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第27页,共56页。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创设具有重要意义: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创设具有重要意义:A、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的参与性;B、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独立性。、有助于法官保持必要的独立性。专家辅助人的作用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A、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就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说明和接受询问或者对质。质。B、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帮助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询问。第28页,共56页。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1、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专家辅助人与专家证人是不同的。前者的作用是阐释和

32、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阐释和说明,后者的作用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性意见。出结论性意见。2、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专家辅助人出庭,当事人要书面申请,并须得到法庭批准。法庭批准。3、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专家辅助人出庭,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人负担。第29页,共56页。质证方法(法庭调查模式)质证方法(法庭调查模式)1、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单一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质。即将对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和法院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证据和法院调取的证据逐一加以质证,并提出反驳证据或意见。意见

33、。2、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一组一质证,即阶段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3、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质证,即对证据或诉讼请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先进行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分类,确定几条线索,再加以质证。4、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综合质证,即对全案待证事实和所有证据进行集中认证。证。以上四种质证方式,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交叉运以上四种质证方式,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交叉运用。用。第30页,共56页。质证应遵循的原则质证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法。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做到言出法随,严

34、禁用威胁、欺骗、引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做到言出法随,严禁用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逼取、套取证言进行质证。诱等非法手段逼取、套取证言进行质证。2、求疑。求疑。质证的对象,必须是有疑问的证据。质证要言之有据,不能信口开河。质证的对象,必须是有疑问的证据。质证要言之有据,不能信口开河。3、有利。、有利。必须有利于实现代理目的,有利于获取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言,有利必须有利于实现代理目的,有利于获取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言,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为代理活动确立充分确实的证据。总之,都必须要于查明案件事实,为代理活动确立充分确实的证据。总之,都必须要有利于已方当事人。有利于已方当事人。4、一证一质。一证

35、一质。要遵循一证一质原则,即在举证的基础上,由双方围绕所举证据进行质要遵循一证一质原则,即在举证的基础上,由双方围绕所举证据进行质证。证。第31页,共56页。质证的技巧质证的技巧 一、一、听的技巧听的技巧1、聚精会神、聚精会神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第32页,共56页。二、看的技巧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36、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第33页,共56页。三、问的技巧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如: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如: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重复发问”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发问。第34页,共56页

37、。四、对质的技巧四、对质的技巧 1、证据失实的,以所获之实对质。、证据失实的,以所获之实对质。2、证据片面的,以全面对质。、证据片面的,以全面对质。3、证据谬误的,以真理对质。、证据谬误的,以真理对质。4、证据矛盾的,以借言对质。、证据矛盾的,以借言对质。第35页,共56页。五、如何对书证、物证、视听五、如何对书证、物证、视听 资料进行质证?资料进行质证?n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n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的除外:n

38、(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n(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第36页,共56页。对书证的质证对书证的质证 na、书证的来源是否可靠。nb、书证的形成是否合法?nc、书证的制作者是谁?制作者是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的?nd、书证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内在联系,以及有哪些方面的联系。ne、书证的内容有否错误?是否与国家法律相抵触?nf、书证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ng、书证有否伪造或

39、者变造?nh、书证的类型?ni、书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第37页,共56页。对物证的质证对物证的质证 n要通过辨认、对比、鉴定等方法,鉴别真伪,作出判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质证:na、物证的来源是否可靠?nb、应查清该物证是否属于涉及本案事实的物品?物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以及有哪些方面的联系。nc、物证的类型?nd、物证有否伪造或者变造?ne、物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第38页,共56页。如何对视听资料进行质证?如何对视听资料进行质证?n在正常情况下制作的视听资料,是可以采信的。但录音、录像以及电子技术资料,存在剪辑、加工、伪造的可能性。n方法:na、要求将视听资料当庭播放,让有关人员对

40、其形式和内容进行质证nb、要求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nc、对视听资料的制作过程进行查证分析。nd、对视听资料进行科学鉴定。n质询是对质询是对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据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据的主要调查手段主要调查手段 第39页,共56页。需注意的问题:需注意的问题:n1、当事人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当事人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须经法庭许可。问,须经法庭许可。n2、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性的言语和方式。用威胁、侮辱性的言语和方式。n3、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

41、用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第40页,共56页。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规定:规定: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n第五十九条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第五十九条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n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

42、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n第六十条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第六十条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人发问。n 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第41页,共56页。证人的适格性证人的适格性 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干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规定:不能正确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n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

43、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第42页,共56页。证人资格基本要求:证人资格基本要求:na、证人有准确感知、记录和回忆有关事、证人有准确感知、记录和回忆有关事实印象的能力(具有生理和精神上的能实印象的能力(具有生理和精神上的能力);力);nb、证人确实对案件事实有所感知、记证人确实对案件事实有所感知、记录并且能够对有关印象进行回忆(具有录并且能够对有关印象进行回忆(具有亲身感知);亲身感知);nc、证人宣明他将讲实话。、证人宣明他将讲实话。第43页,共56页。注意的问题:注意

44、的问题:n1、儿童证人的适格性问题。(将不满、儿童证人的适格性问题。(将不满10岁的幼年人一律排除在证人之外的作岁的幼年人一律排除在证人之外的作法是错误的)法是错误的)n2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和证人适格性之间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和证人适格性之间的关系问题。关系问题。第44页,共56页。六、如何对证人证言质询?六、如何对证人证言质询?n证人的出庭义务证人的出庭义务n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n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第45页,共56页。证人确

45、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情形:n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庭”,是指有下列情形:,是指有下列情形:n(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n(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n(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n(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n(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n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

46、证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第46页,共56页。1、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询。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询。a、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b、证人的主观能力。如理解力、记忆力、表达能力、感觉能力等。c、证人的基本情况。d、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e、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f、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g、证人前后的证言是否矛盾。h、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第47页,共56页。2、对证人证词的质证,即是对法庭上、对证人证词的质证,即是对法庭上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的质证。宣读

47、的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的质证。na、证词形成的时间、地点和环境nb、证词的来源。nc、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nd、证人的基本情况ne、证人的主观能力。如理解力、记忆力、表达能力、感觉能力等。nf、证词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ng、证词的真伪。nh、证词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ni、证人未能出庭的原因。nJ、必要时,要求当庭质证,或提出不可信的意见。第48页,共56页。注意的问题:注意的问题:n1、对宣读的证词有疑问的,一定要亲自、对宣读的证词有疑问的,一定要亲自辨认。辨认。n2、证人未出庭的原因不属于法定情形的,、证人未出庭的原因不属于法定情形的,则可向法庭表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否则可向

48、法庭表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否则,不认可该证据。则,不认可该证据。第49页,共56页。七、如何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七、如何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第五十九条九条规定: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n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第六十条六十条规定:规定: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经法

49、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定人、勘验人发问。n 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第50页,共56页。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对鉴定结论的质证 na、供鉴定的材料是否充分可靠;nb、鉴定部门和鉴定人的资格;nc、鉴定所采用的方法和操作程序是否科学;nd、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ne、鉴定结论与有关证据是否一致。nf、鉴定结论与有关证据有矛盾,或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应请求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询问。第51页,共56页。需注意的问题:n1、鉴定结论被用来证明案情时,

50、同其他证据一样,同样要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n2、由于鉴定在广义上属于人证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鉴定人的质证遵循与证人、勘验人同样的规则和程序。n3、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而鉴定人又未出庭,向法庭申请,请求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询问。第52页,共56页。八、如何对当事人陈述进行质证?八、如何对当事人陈述进行质证?n1、当事人陈述是法定的证据类型。、当事人陈述是法定的证据类型。n2、如何对待当事人陈述?、如何对待当事人陈述?nA、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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