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CP的发展、概念、原则与组织实施的发展、概念、原则与组织实施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医学的进步是以研究为基础的,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医学的进步是以研究为基础的,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最终有赖于以人作为受试者的试验最终有赖于以人作为受试者的试验。赫尔辛基宣言赫尔辛基宣言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
2、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20 世纪初叶的医学世纪初叶的医学 n在美国,药品在一个个城市的在美国,药品在一个个城市的“药品表演会药品表演会”上做广告和销售;上做广告和销售;n这些药物来自植物、动物、矿物等天然物质,根据经验选择;这些药物来自植物、动物、矿物等天然物质,根据经验选择;n对安全性或疗效没有控制;对安全性或疗效没有控制;n上市前不需要验证;上市前不需要验证;n只有少数几种药物在后来被证明有效只有少数几种药物在后来被证明有效(如(如 吗啡、洋地黄和奎宁吗啡、洋地黄和奎宁等等)。)。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
3、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2w食品与药品管理局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的诞生的诞生n1906 年,年,Upton Sinclair 出版了一本名为出版了一本名为“丛林丛林”的书,揭露了芝加哥肉类加工时恶劣的的书,揭露了芝加哥肉类加工时恶劣的卫生环境;卫生环境;n公众到美国国会群起抗议示威;公众到美国国会群起抗议示威;n1906 年,通过年,通过“完全食品与药物法完全食品与药物法”,食品与,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药品管理局(FDA)诞生;诞生;n要求每种药物的标签必须准确;要求每种药物的标签必须准确;n未要求检测安全性。未要求检测安全性。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
4、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31938 年年 美国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美国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 1937 年,由于使用了一种含有磺胺和乙烯乙二醇的,名为抗链年,由于使用了一种含有磺胺和乙烯乙二醇的,名为抗链球菌奇药(球菌奇药(strep elixir)的药物,美国有)的药物,美国有 100 多人死亡;多人死亡;国会通过了一项名为国会通过了一项名为“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的法案。这项的法案。这项法律要求,任何药物在上市前应有安全性的科学证据。法律要求,任何药物在上市前应有安全性的科学证据。1938 年年 美国食品、
5、药物和化妆品法美国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4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的实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的实验 n数以千计的犹太人被强迫参加非人道的实验;数以千计的犹太人被强迫参加非人道的实验;n在儿童受害者身上进行了实验性烧伤和实验性创伤实验;在儿童受害者身上进行了实验性烧伤和实验性创伤实验;n实施饥饿实验以观察饥饿的症状实施饥饿实验以观察饥饿的症状。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
6、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5纳粹实验的特征纳粹实验的特征 n实施前未获得参加者的同意实施前未获得参加者的同意 n导致了不必要的疼痛、痛苦和死亡导致了不必要的疼痛、痛苦和死亡n对参加者未带来任何益处对参加者未带来任何益处n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减压实验,杀死了一名囚犯减压实验,杀死了一名囚犯 在一名集中营囚犯身上诱导低温在一名集中营囚犯身上诱导低温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61947 年的纽伦堡审判年的纽伦堡审判 n骇人听闻的纳粹实验暴露给公众骇人听闻的纳粹实验暴
7、露给公众n23 名纳粹医生名纳粹医生 受到了战争罪行的审判受到了战争罪行的审判 一名波兰证人在法庭展示了气性坏一名波兰证人在法庭展示了气性坏疽实验给腿部留下的伤疤疽实验给腿部留下的伤疤纳粹医生纳粹医生 Karl Brandt 被被 判处死刑判处死刑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71948 年颁布了纽伦堡法典年颁布了纽伦堡法典 n目的是为了防止纳粹实验这类暴行的再现;目的是为了防止纳粹实验这类暴行的再现;n受试者的参加必须出于自愿受试者的参加必须出于自愿(知情同意知情同意););n实验
8、的进行必须有强有力的科学依据;实验的进行必须有强有力的科学依据;n不允许对受试者造成肉体或精神上的损害或伤害不允许对受试者造成肉体或精神上的损害或伤害(do no harm););n在试验进行中的任何时间受试者有权退出在试验进行中的任何时间受试者有权退出。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8反应停的悲剧反应停的悲剧 n1950 1960 年间,在欧洲、加拿大和拉丁美洲的数千名年间,在欧洲、加拿大和拉丁美洲的数千名儿童出生时患先天发育异常;儿童出生时患先天发育异常;n他们的母亲在妊娠时服用
9、了酞胺哌啶酮(反应停);他们的母亲在妊娠时服用了酞胺哌啶酮(反应停);n在在 300 个人中进行了上市前研究,研究者并未发现毒性作用;个人中进行了上市前研究,研究者并未发现毒性作用;n消费者对此事件的关注影响到美国国会,在消费者对此事件的关注影响到美国国会,在 1962年颁布了年颁布了一项新法律,一项新法律,Kefarver-Harris 修正案,对新药物的批准制修正案,对新药物的批准制订了更严格的安全与疗效方面的要求。订了更严格的安全与疗效方面的要求。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
10、9反应停的悲剧反应停的悲剧 反应停反应停(酞胺哌啶酮(酞胺哌啶酮)在)在1954年年WHO做为催眠药物注册做为催眠药物注册由于在妊娠期服用酞胺哌啶酮导致由于在妊娠期服用酞胺哌啶酮导致的先天畸形的先天畸形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0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1964 年,芬兰年,芬兰 n最著名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管理规范;最著名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管理规范;n规定了在人体进行研究的基本原则和依据;规定了在人体进行研究的基本原则和依据;n提出了以下概念:提出了
11、以下概念:w研究方案由独立的伦理委员会批准;研究方案由独立的伦理委员会批准;w研究者应对受试者的医疗照顾负责;研究者应对受试者的医疗照顾负责;w书面知情同意。书面知情同意。1975 年在东京,年在东京,1983 年在意大利,年在意大利,1989 年在香年在香港港,1996 年在南非,年在南非,2001 年在爱丁堡曾对内容做年在爱丁堡曾对内容做了多次修订。了多次修订。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1在美国科学研究的不当行为案例在美国科学研究的不当行为案例nWillowbrook 州立
12、学校:患有智力发育迟缓的儿童被接种了州立学校:患有智力发育迟缓的儿童被接种了肝炎病毒肝炎病毒(1957)n犹太慢性病医院:终末期的患者给予活癌细胞犹太慢性病医院:终末期的患者给予活癌细胞 接种接种(1963)nTuskegee 试验:阿拉巴马的一组美国黑人患了梅毒后多年试验:阿拉巴马的一组美国黑人患了梅毒后多年未予以治疗未予以治疗(19301970)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21977 年,美国年,美国 FDA 颁布了联邦管理法典颁布了联邦管理法典n针对在美国进行的临床研究的管
13、理法规针对在美国进行的临床研究的管理法规n提出了提出了 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和 数据数据 完整性完整性 的概念的概念1978 年年,Belmont 报告(报告(美国国家委员会为保护参加生物医学和美国国家委员会为保护参加生物医学和行为学研究的人体实验对象而制定的道德原则和准则行为学研究的人体实验对象而制定的道德原则和准则)n1974 年,美国国会任命了一个国家委员会,以保护参加临年,美国国会任命了一个国家委员会,以保护参加临床研究的受试者床研究的受试者n审核临床研究的伦理原则审核临床研究的伦理原则:w自主性自主性w受益性受益性w公正性公正性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
14、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3WHO 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导原则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导原则日内瓦,日内瓦,1993 年年15 项指导原则项指导原则,涉及广泛,包括,涉及广泛,包括:n受试者知情同意受试者知情同意n选择研究对象选择研究对象n资料的保密资料的保密n意外伤害的补偿意外伤害的补偿n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n申办者及所在国的义务申办者及所在国的义务来自不同国家的来自不同国家的 150 名代表审核了这份文件(包括卫生部长、名代表审核了这份文件(包括卫生部长、科学家、医生、伦理学
15、家、哲学家、律师等)科学家、医生、伦理学家、哲学家、律师等)为发展中国家如何进行临床研究提出建议为发展中国家如何进行临床研究提出建议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4国际协调会议国际协调会议(ICH)1996 年年n临床试验规范的国际性指导原则为欧盟、日本临床试验规范的国际性指导原则为欧盟、日本 和美国的临床和美国的临床研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以促进相互间接受临床研究的结果研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以促进相互间接受临床研究的结果n其制定考虑到了不同组织和地区的现行标准,包括欧盟、日其制定
16、考虑到了不同组织和地区的现行标准,包括欧盟、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北欧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本、美国、澳大利亚、北欧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WHO)nICH-GCP 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w保护受试者保护受试者w试验的科学性试验的科学性w数据完整真实性数据完整真实性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5w在人体中使用研究药物的管理规定在人体中使用研究药物的管理规定 1906完全食品与药物法完全食品与药物法-FDA 1938美国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美国食品、药物和化妆
17、品法 1947纽伦堡法典纽伦堡法典 1962Kefarver-Harris 修正案修正案 1964赫尔辛基宣言赫尔辛基宣言 1977FDA 联邦管理法典联邦管理法典 GCP 1978Belmont 报告报告 1990ICH 和和 GCP 的开创的开创 1993国际生物医学研究伦理指导原则国际生物医学研究伦理指导原则 1996国际协调会议国际协调会议 GCP 生效生效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6国际管理法规对临床研究的影响国际管理法规对临床研究的影响n过去过去 50 年中,在伦
18、理上和科学上提高了临床研究的质量年中,在伦理上和科学上提高了临床研究的质量n减少了科学研究中的不当行为;减少了科学研究中的不当行为;n统一了相关的法规,从而促进了临床研究的全球化进程;统一了相关的法规,从而促进了临床研究的全球化进程;n促进了许许多多治疗人类疾病的新药的开发,延长了寿命并促进了许许多多治疗人类疾病的新药的开发,延长了寿命并提高了生活质量提高了生活质量。青霉素青霉素 Alexander Fleming 1941阿司匹林阿司匹林 Felix Hoffman 1900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
19、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7总结总结n在在 1906 年以前对药品没有相关法规;年以前对药品没有相关法规;n纳粹所做的实验警示了科学界需注意不符合伦理纳粹所做的实验警示了科学界需注意不符合伦理 道德的研究;道德的研究;n纽伦堡法典确立了人体研究需有受试者知情同意纽伦堡法典确立了人体研究需有受试者知情同意 的概念;的概念;n赫尔辛基宣言提出了研究方案获得独立的伦理委赫尔辛基宣言提出了研究方案获得独立的伦理委 员会批准的概员会批准的概念;念;nFDA 提出了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概念;提出了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概念;nICH 提供了临床研究中的全球性指导原则提供了临床研究中的全球性指导原则。本文
20、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我国新药管理与我国新药管理与GCP发展概况发展概况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我国新药管理与我国新药管理与GCP发展概况发展概况-11963年卫生部、化工部、商业部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年卫生部、化工部、商业部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是我国最早关于药品临床试验的规定;是我国最早关于药品临床试验的规定;1965年卫生部、化工部药品新产品管理暂行规定;年卫生部、化工部药品新产品管理暂行规定;1978年国务院药政管理条例;年国务院药政管理条例;
21、1979年卫生部新药管理办法;年卫生部新药管理办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5年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标志我国的新药管理进入法制年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标志我国的新药管理进入法制化时期;化时期;1988年卫生部关于新药审批管理若干补充规定,同时颁发年卫生部关于新药审批管理若干补充规定,同时颁发了了15类药物的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类药物的临床试验指导原则;1992年卫生部关于药品审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年卫生部关于药品审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我国新药管理与我国新药管
22、理与GCP发展概况发展概况-21983年、年、1986年和年和1990年,卫生部先后分三批批准年,卫生部先后分三批批准了了35个临床药理基地,包括个临床药理基地,包括114个专业科室。个专业科室。1998年对原有的临床药理基地进行评估后,重新确认年对原有的临床药理基地进行评估后,重新确认和批准了临床药理基地(化学药)和批准了临床药理基地(化学药)83个,包括个,包括379个个专业科室;先后批准了中药药理基地专业科室;先后批准了中药药理基地32个,包括个,包括164个专业科室。总计个专业科室。总计115个临床药理基地,个临床药理基地,543个专业科个专业科室。室。2004年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重新
23、进行资格认定年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重新进行资格认定。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我国新药管理与我国新药管理与GCP发展概况发展概况-31992年我国派员参加年我国派员参加WHO组织组织GCP定稿会并酝酿起定稿会并酝酿起草我国草我国GCP;1993年至今卫生部修改并颁布了年至今卫生部修改并颁布了28类药物的临床试类药物的临床试验指导原则;验指导原则;1997年卫生部药政局派员参加年卫生部药政局派员参加ICH大会,并参照大会,并参照ICH-GCP修订形成我国修订形成我国GCP试行稿;试行稿;1998年年3月卫生部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24、(试月卫生部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试行);行);1998年年8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正式成立;)正式成立;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我国新药管理与我国新药管理与GCP发展概况发展概况-41999年年5月月SDA新药审批办法、新生物制品审新药审批办法、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仿制药品审批批办法、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仿制药品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新);2003年国家药品监督
25、管理局(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正式更名为国家)正式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2003年年8月月SFDA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5年年2月月S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新)。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我国新药管理与我国新药管理与GCP发展概况发展概况-5其他相关法规其他相关法规n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2000n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n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
26、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管理办法(局令第(局令第7号)号)2004。n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04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局令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局令第21号)号)2005n药物研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药物研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04n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号)2004n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6号)号)2004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
27、站或本人删除。2001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必须严格年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必须严格按照按照GCP进行。进行。n第三十条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第三十条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必临床试验机构必须须分别分别执行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范。所有所有承担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及其他有关人员均应全面地掌握承担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及其他有关人员均应全面地掌握GCP所要求的内容并在研究工作中所要求的内容并在研究工作中严格遵循严格遵循。我国新药管理与我国新药管理与GCP发展概况发展概况-
28、6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GCP的概念的概念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GCP的核心概念的核心概念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我国曾译为药品)我国曾译为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现行的正式译法药物临床试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现行的正式译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验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n方案设计方案设计n组织实施组织实施n监查、稽查监查、稽查n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作用作用n保护受
29、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n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遵循遵循GCP的重要性的重要性GCP确保确保n临床试验受试者得到充分的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得到充分的保护;n试验具有良好的科学性、缜密的设计及恰当的分析;试验具有良好的科学性、缜密的设计及恰当的分析;n试验操作规范且有记录。试验操作规范且有记录。违背违背GCPn受试者不能得到保护,且处于危险之中;受试者不能得到保护,且处于危险之中;n收集的资料缺乏可信性;收集的资料缺乏可信性;n药政管理
30、部门会否决该试验。药政管理部门会否决该试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中国中国SDA关于关于GCP的定义的定义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为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为保证药品临床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保证药品临床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WHO关于
31、关于GCP的定义的定义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实施、终止试验、监查、记录、分析、报告和文件。实施、终止试验、监查、记录、分析、报告和文件。为保证临床试验的科学和伦理性,并保证试验文件的为保证临床试验的科学和伦理性,并保证试验文件的妥善保存。妥善保存。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ICH关于关于GCP的定义的定义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科学及伦理的标准规定、包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科学及伦理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实施、监查、记录、分析和报告。为保括方案设计、实施、监
32、查、记录、分析和报告。为保证试验数据和结果可靠、准确、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及证试验数据和结果可靠、准确、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及隐私。隐私。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SDA、WHO及及ICH GCP的比较的比较-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nSDA-中国实施临床试验的规定。中国实施临床试验的规定。nWHO-全球药品临床试验通用规定。全球药品临床试验通用规定。nICH-欧共体、日本、美国实施临床试验的规定,以求各国临欧共体、日本、美国实施临床试验的规定,以求各国临床试验资料共享,用于药品临床注册。床试验资料共享,用于药品临床注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
33、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SDA、WHO及及ICH GCP的比较的比较-2目的目的nSDA-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参照国际公认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参照国际公认原则,指导中国临床试验。则,指导中国临床试验。nWHO-是在承认各地区文化、法律、经验和资源差异的基础是在承认各地区文化、法律、经验和资源差异的基础上,力求制定全球可实施的规定。上,力求制定全球可实施的规定。nICH-用于欧共体、日本、美国注册的需要。用于欧共体、日本、美国注册的需要。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
34、站或本人删除。SDA、WHO及及ICH GCP的比较的比较-3三个三个GCP都遵循都遵循GCP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他们的区别主要在覆盖的区域、详细的程度及书写的他们的区别主要在覆盖的区域、详细的程度及书写的形式。形式。WHO-GCP描述了注册法规部门的责任,而中国描述了注册法规部门的责任,而中国SDA和和ICH未作规定。未作规定。ICH对研究者如何遵循对研究者如何遵循GCP给予了细节描写及要求、给予了细节描写及要求、而而SDA和和WHO稍简单。稍简单。SDA、WHO和和ICH的名词解释区别很小,且会随着新的名词解释区别很小,且会随着新版本而消除。版本而消除。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
35、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GCP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GCP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1临床试验必须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临床试验必须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治疗效果和可能产生的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
36、治疗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危害,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危害,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GCP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2受试者的个人权益、安全应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受受试者的个人权益、安全应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的考虑。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
37、料,和临床资料,作为科学依据。研究资料,和临床资料,作为科学依据。临床试验必须具有科学性,试验方案应具有详细的规临床试验必须具有科学性,试验方案应具有详细的规定和描写。定和描写。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GCP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3临床试验必须遵循方案实施,该试验方案需经伦理委临床试验必须遵循方案实施,该试验方案需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受试者应在参加临床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员会批准。受试者应在参加临床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应给受试者提供医疗关爱。书。应给受试者提供医疗关爱。研究者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研究者应具
38、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能力。所有临床试验文件应完整记录、处理及保存。所有临床试验文件应完整记录、处理及保存。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临床试验中临床试验中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职责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职责-1主要研究者的资格:主要研究者的资格:n在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在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医资格;n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
39、验;n对临床试验方法具有丰富经验,或者能得到本对临床试验方法具有丰富经验,或者能得到本单位有经验的研究者在学术上的指导;单位有经验的研究者在学术上的指导;n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文献;n有权支配参与该项试验的人员和使用该项试验有权支配参与该项试验的人员和使用该项试验所需的设备。所需的设备。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职责-2研究者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研究者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按照方案执行。n
40、研究者需遵从申办者同意的方案实施试验;研究者需遵从申办者同意的方案实施试验;n方案应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方案应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n研究者及申办者在方案上签字;研究者及申办者在方案上签字;n研究者不可随意违反方案,改变方案必须首先获得伦理委员研究者不可随意违反方案,改变方案必须首先获得伦理委员会及申办者同意,除非有影响受试者安全的突发事件发生;会及申办者同意,除非有影响受试者安全的突发事件发生;n研究者应记录和说明任何违背方案的现象。研究者应记录和说明任何违背方案的现象。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职责
41、-3有良好的医疗设备、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医疗机有良好的医疗设备、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该机构具有处理紧急情况的一切设构进行临床试验,该机构具有处理紧急情况的一切设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实验室检查结果应准确可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实验室检查结果应准确可靠。靠。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主管单位的同意,保证在规定时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主管单位的同意,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临床试验,确保有间内完成临床试验,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方案入选足够数量并符合方案入选标准标准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
42、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职责-4应了解并熟悉试验用药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应了解并熟悉试验用药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确保试验协作者熟知试验相关信息。确保试验协作者熟知试验相关信息。n主要研究者负责试验用药;主要研究者负责试验用药;n主要研究者可指派药师或合适人员具体监管试验用药;主要研究者可指派药师或合适人员具体监管试验用药;n药品管理员应保留药品接收、分发、返回记录。这些记录应药品管理员应保留药品接收、分发、返回记录。这些记录应包括时间、数量、批号及失效期等;包括时间、数量、批号及失效期等;n试验用药应按药品储存条件保存;试验用药应按药品储存条件保存;n研究者应确
43、保试验用药仅用于试验人群研究者应确保试验用药仅用于试验人群;n应指导受试者用药。应指导受试者用药。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职责-5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试验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试验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研究者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研究者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及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并采取
44、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及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适当的治疗措施。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职责-6在试验文件上签名,以确保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在试验文件上签名,以确保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记录在原始病历和病例报告表中。及时、合法地记录在原始病历和病例报告表中。n研究者确保研究者确保CRF中数据准确、完整、易认和及时;中数据准确、完整、易认和及时;nCRF的任何信息均有原始资料支持;的任何信息均有原始资料支持;nCRF中的任何改动均应有日期、签名和解释;中的任何改动均应有日期
45、、签名和解释;n研究者应保存试验相关文件,并避免损毁;研究者应保存试验相关文件,并避免损毁;n相关文件需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相关文件需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5年。到期后未经申办者方年。到期后未经申办者方书面同意、核准,不得销毁。书面同意、核准,不得销毁。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职责-7研究者应接受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或稽查员的监查和研究者应接受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或稽查员的监查和稽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稽查和视察,确保临床试稽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稽查和视察,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验的质量。研究者应与申办者商定
46、有关临床试验的费用,并在合研究者应与申办者商定有关临床试验的费用,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用药所需的费用;同中写明。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用药所需的费用;临床试验完成后,研究者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签名并临床试验完成后,研究者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签名并注明日期后送交申办者。注明日期后送交申办者。研究者提前中止或暂停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受试者、研究者提前中止或暂停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阐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阐明理由。明理由。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47、临床试验中临床试验中申办者的职责申办者的职责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申办者的职责申办者的职责-1定义:申办者发起一项临床试验,并对该试验的启动、定义:申办者发起一项临床试验,并对该试验的启动、管理、财务和监查负责的公司、机构或组织。管理、财务和监查负责的公司、机构或组织。申办者获得临床试验的申请和批文。申办者获得临床试验的申请和批文。选择临床试验的机构和研究者,认可其资格及条件以选择临床试验的机构和研究者,认可其资格及条件以保证试验的完成。保证试验的完成。申办者的责任申办者的责任提供研究者手册。提供研究者手册。在获得在获得
48、SFDA临床试验批件,并取得伦理委员会批准件临床试验批件,并取得伦理委员会批准件后,方可按方案开始临床试验。后,方可按方案开始临床试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申办者的职责申办者的职责-2与研与研究者共同设计临床试验方案。签署双方同意的试究者共同设计临床试验方案。签署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案及合同。验方案及合同。向研究者提供试验用药。向研究者提供试验用药。任命合格的监查员,并为研究者所接受。任命合格的监查员,并为研究者所接受。建立对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可组织建立对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可组织对临床试验的
49、稽查以保证质量。对临床试验的稽查以保证质量。与研究者共同迅速研究所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采取与研究者共同迅速研究所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并及时向药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并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涉及同一药物的临床试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涉及同一药物的临床试验的其他研究者通报。验的其他研究者通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申办者的职责申办者的职责-3申办者提前终止或暂停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研究申办者提前终止或暂停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和者、伦理
50、委员会和SFDA,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研究者不遵从已批准的方案或有关法规进行临床试验研究者不遵从已批准的方案或有关法规进行临床试验时,申办者应指出以求纠正,如情况严重或坚持不改,时,申办者应指出以求纠正,如情况严重或坚持不改,则应终止研究者参加临床试验并向则应终止研究者参加临床试验并向SFDA报告。报告。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