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行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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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行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篇:通信行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通信行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徐州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员工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不断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根据国家法律和上级公司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分公司、各营销管理中心、市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1.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层层保障公司安全。2.贯彻执行各项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

2、位的安全情况;3.将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一起进行统筹安排,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4.为本单位的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5.逐级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及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6.组织各种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8.加强合作单位安全监管。第四条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组织、实施、落实下列安全管理工作:1.拟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4

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防盗设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并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 6.掌握本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并做好对合作单位的安全监管;7.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各单位安全员变动必须通过业务联系单向市公司综合部报备,并由市公司综合部组织安全培训。第三章 安全检查内容第六条 安全台账检查内容:安全台账建立应做到规范、及时,台账内容详细真实,无虚假,应建立的主要安全台账有:1.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表,明确阐明单位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各中心、各班

4、组的安全责任人。2.各单位、班组应建立与工作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台账。3.公司级、单位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学习、教育登记台账应齐全。4.各级安全会议台账应齐全,参与人员应手签或提供会议纪要。5.安全检查、整改登记台账应齐全并闭环管理,检查应按规定开展,隐患整改应有记录。6.安全工作月报准时、准确。7.消防、安防器材配臵情况登记表内容应包括灭火器、红外防盗、监控、警具等物品的配臵部位、配臵数量、品牌型号等内容。8.物资出入登记应注明出入物资数量、名称,具备相关审批手续。9.车辆维护记录、驾驶员培训学习、GPS系统定位台账等管理资料10.其它有关安全工作管理内容的记录等工作台账(各类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5、楼宇水箱清洗报告等)第七条 安全报表检查内容安全报表上报应及时,内容准确详实,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1.每月23日前,各单位须以业务联系单形式上报当月安全月报表,内容包括当月安全工作开展、上月隐患整改情况、下月安全工作计划;每月10日前,上报机动车辆行车记录、油耗等报表;按时上报半年、全年安全工作总结。以上文件须按要求上报,漏报或超时上报,当月不得分。2.各单位发证的火灾、盗窃、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第八条 安全教育检查内容: 各单位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每月组织一次专职驾驶员学习,每季度对合作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次恶劣天

6、气、重大节日前及时发送安全提醒短信。每半年组织1次私家车驾驶员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及时、准确地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各类安全教育均有书面记录或会议纪要,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有关消防治安法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重点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报火警、盗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3.安全保密制度,防盗、防爆、防抢常识;火灾、车祸、营业纠纷、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4.资金、信息、施工、动用明火、要害部位出入等安全管理规定及防范手段。5.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

7、岗前的安全培训。第九条 安全会议检查内容:各班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会议,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班组长及班组长级别以上的安全会议。第十条 车辆管理检查内容:各单位(单位)应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无少开、漏开派车单现象,派车单经审批且符合要求(或用车计划上报及时、合理);车辆日常保养及时(或爱护车内设施,文明乘车,及时提醒、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无损坏,车况良好,严格执行安全部件检查规定;无违反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现象,无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私自出车现象;车辆无任何责任事故发生。GPS台账记录信息准确、完整。第十一条 治安保卫检查内容:各单位应能加强所辖部位治安保卫工作,落实红外防盗、监控

8、、门禁各项防盗设施的管理,每月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盗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每月安全防护检查和夜间值班情况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记录备查。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各单位应将各种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位员工,层层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防火、防盗、防爆、防汛工作落实情况;4.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建立灭火器使用台账,记明配臵类型、数量、放臵位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5.现金使用、充值卡的保管和

9、账务处理等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安全防护情况;8.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有检测报告,存档备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及时、彻底,无事故隐患。第十三条 合作单位安全监管检查内容:1.合同主办单位必须负责对合作单位进行资质和安全信用审查; 2.在合同中必须对安全责任进行约定,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工程项目必须聘请监理,加强对合

10、作单位安全监督管理; 4.项目管理人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代,同时填写施工审批表;5.出入大楼机房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审批手续。第四章 隐患整改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第十五条 对违反下列安全规定的行为,各单位、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2.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防设施标志不清不全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3.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脱岗的;4.防

11、盗措施不健全、设施不牢固,存在隐患的; 5.违章驾驶、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 6.违反现金使用、保管和账务处理等财务制度的; 7.违反信息安全规定查询用户、员工信息的; 8.违反操作规程违规施工的;9.私拉乱接电源、强弱电线路混放等违规用电的;10.无电工、电焊、登高、叉车、消控、电梯、变电等特殊操作证进行操作的;11.其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第十六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各单位安全员应当及时将存在的隐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负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责任人。第十七条 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重大隐患,各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立即向市公司综合部报告。第十八条 对公

12、司责令限期改正的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公司综合部。第五章 奖励考核第十九条 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公司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考核主要以季度为周期,按照附表内容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为了强化各单位安全工作落实,量化安全管理工作指标。采用分值考核法,具体考核办法如下:检查考核分值以85分为达标分值,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不予考核。检查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但低于85分(不含85分)单位月度基础管理分值扣1分。检查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单位月度基础管理分值扣2分。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

13、中发现影响通信、危及人身安全、消防隐患等重大安全隐患时,在勒令停工、排除隐患后,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第二十三条 因安全监管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其负责人和经办人承担责任,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触及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市公司综合部。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第二篇:安全监理实施细重庆市园博园巴渝园工程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园博园项目监理部一、安全监理的依据: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施工组织设计。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

14、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8.施工

15、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营业执照; 施工许可证; 安全资质证书;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安全技术措

16、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土方工程: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

17、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脚手架:A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模板施工;A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 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 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高处作业:A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18、B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交叉作业:A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临时用电: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

19、、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

20、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

21、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2010年12月1日第三篇:仓储精细化管理实施细1仓储精细化管理为了贯彻粮库提出的开展仓储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仓储管理水平,并有效控制储存成本。结合我库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细则。一业务流程的管理1收购入库环节(1)搞好新粮调查。每年秋粮收购前,我库都要派经营部对辖区内的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填写新粮自然质量情况调查记录,准确掌握收购范围内各乡镇的粮食产量、等级、水分等情况,为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提供依据。(2)做好粮食接收准备

22、工作。空仓进行清仓消毒,地上衡进行检测,各种检验设备作好校验和鉴定,输送、清理等设备做好检修,铺设好通风地笼,布置好粮情检测设备,落实好收购资金,对参与收购的人员做好收购政策的宣传。(3)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严格执行门检制度,检斤室每台秤要2人进行操作,一名检斤员,一名复核员,对入库的每一车粮食进行认真的检斤。保管员要认真坚守收购现场,对每一车粮进行数量的核对,同时和复检员密切配合,保证入库粮食的质量。2装仓环节(1)粮食装仓要做到“五分开”即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等级、不同水分、不同的粮食分开储存。(2)粮食入仓前,要做好仓房的检查工作,对仓房的质量、气密性、防潮、仓顶隔热层都要做好检查。同

23、时对与仓房配套的通风设备、电子检温设备、照明设备等进行检测,做到一切完好无损。(3)对入仓的粮食要进行严格的检验。按照中央临储粮的有关政策的要求,确保入库的粮食在中等品以上。(4)粮食入仓前要进行清杂处理。对入仓的粮食要过筛处理,减少杂质含量,同时在仓内派专人清扫粮堆表面的大型杂质。(5)保管员要对当天装仓的粮食进行汇总。每天装仓结束后,保管员要根据收购数量或内部移库证的数量进行汇总,形成装仓日结报单,与仓储统计、检斤员核对无误后记载保管帐,并将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存档备查。(6)粮食装仓结束后,化验室要对入仓的粮食质量情况进行复检,同时做好品质分析。保管员根据检测结果,填写中央储备粮油专卡、中

24、央储备粮实物台帐、粮情检查分析记录等。(7)粮食装仓结束后,要对粮面表层30公分拌入保粮粉,铺设检温电缆,配备手动检温探子。平整粮面,铺上踏粮板,最后关闭门窗,进入常年保管阶段。3日常保管环节1粮食入仓后,保管员每天要对仓库实行电子检温,分析粮温变化规律,绘制储粮三温曲线图,详细记载临储粮粮情检查分析记录,如发现粮温变化异常,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另外保管员每三天进仓检查一次粮情,进行手动检温,与电子检温相对照,避免出现意外,同时填写临储备粮检查记录簿。粮办仓储成员每七天进行一次小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小组检查记录。每十五天进行一次有仓储主任参加的大组检查,认真填写联合检查记录。

25、上级领导检查时,认真填写领导检查工作记录。如遇风雨天气,要进仓检查门窗是否密闭,仓壁、仓顶是否渗水漏雨,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随着季节的变化,适时做好机械通风。进入11月份后,选择有利天气进行降温通风,通风前化验室要对通风仓库的水分进行测定。通风时必须监控粮温、外温、外湿变化情况,安排专人每隔4小时对粮情检查一次,作好记录,通风结束后,化验室要对仓库的水分进行测定,保管员要根据通风中记录的各种数据填写中央储备粮机械通风记录。夏季尤其是进入7月中旬以后,仓内积温普遍较高,这时可利用有利天气打开窗户或开启轴流风机降低仓温,延缓粮食表层粮温变化。如果粮食局部发热或通风时出现死角,可利用多管通风机,进

26、行局部通风降温。3发现虫粮,及时处理。如发现虫粮,首先要确定害虫的密度、种类、抗药性和在粮堆中的部位,再根据粮食品种、数量、水分、粮堆高度、粮温、气温、仓湿和大气湿度等到情况,制定完整的熏蒸方案进行熏蒸。4出库环节1临储粮出库时,必须凭华粮吉林分公司下达的轮换计划或中央储备粮油出库单才能出库。2临储粮出库前,要做好设备、器材、检验、检斤等各项准备工作,以便临储粮能顺利的出库。3粮油出库时要认真填写临储粮内部移库,做到数量真实。化验室要对出库的粮油进行检验,做到质量良好。粮油出库后,及时进行帐实对照,核算粮食溢余或损耗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统计员、保管员、会计员核对出库无误后,核减库存粮

27、油数量,调整帐卡。二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场所,如锅炉房、烘干车间、检验室、药品库,要配备2只以上灭火器,配电室要配备4只以上专用灭火器。储粮仓房周边50米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和污染源,储粮区要有消防设施、设备。储粮区、资材区、仓内不准吸烟。保管员、检验员及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机械通风、谷物冷却、粮食出入库等生产作业现场要设立安全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停机,由技术人员排除,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三、仓储费用定额管理1、加强预算管理,控制费用仓储管理的收购、烘干、装仓、日常保管、出仓环节的费用支出进行测算和预算。对各业务环节的每个细节,综

28、合各种因素,制定出科学、先进、合理的指标,在此基础上,编制仓储费用开支计划,纳入本企业财务预算,通过加大仓储费用管理力度,严格控制费用开支。2、实行定额管理,减少费用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环节的费用指标,要根据作业量、作业时间、强度,量化到用工、耗能、耗材、小修费,制定消耗定额、劳动定额和费用定额,促使仓储作业过程中厉行节约,减少费用。3、加强核算管理,节约费用要加强仓储业务环节的费用核算管理,在仓储保管费用形成过程中,依据核定的费用定额,对每一个仓储业务环节都应该分项进行单项、单人、单车核算或定额核算。通过严格的保管费用核算和管理,使每一项费用支出都控制在核定的范围之内。奖勤罚懒,节约费用。4、

29、加强环节管理,降低费用收购费用(不包括仪器鉴定费)收购检验费用。包括检验票证费用(新粮自然情况调查表、水分测定原始记录、原始检验结果单、粮油入库复查检验记录、粮油检验票证、其它用纸)、临时人员工资、耗电检斤室费用(不包括衡器鉴定费)。包括收购进货凭证、结报单用纸、耗电、收购软件、其它办公费。收购现场费用。包括收购期间每天卸粮用工工资、场地照明、输送机用电、其它零活用工工资、场地机械修理、零星工具和保管员、统计员办公用品等。5、在工人作业用工上加强管理保管员现场监督工人作业,做到活净底清,减少零活日工的用工量。烘干上料时,尽可能把收购车辆直接卸到烘干塔里,以减少重复作业,减少攉粮入机的费用。如大

30、量用日工时,仓储部长和工人队长一起对所干工作分时分量进行预估用工量,并和工人直接包干,以防拖工,延工等现象发生。6、加强和其它部门配合。粮食水分的情况是储粮变化的必要条件,在同一环境条件下,总是水分高的粮食先发热霉变,而在同一粮堆内,又总是水分高的部位先霉变。因此入库的粮食水分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设想粮食入库水分高,粮食自然发热,仓储必然对发热粮食进行处理,进行攉库,机械通风,势必费工费电。所以仓储必须和化验人员配合把好入库粮食水分关。确保储粮安全。仓储部2013-11-20第四篇: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清华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博士后工作,根据清华大学博士后

31、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立(一)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动站。(二)设立流动站的工作由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三)流动站的设立,实行集中申请和审批。由拟设立流动站的院、系(所)提出申

32、请,校博管办审核汇总后报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二、院、系(所)及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一)院、系(所)招收博士后的条件:学校已设立的流动站(一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学科,经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项目博士后。(二)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的条件:具备招收博士后研究条件(研究课题落实、经费充足)的在职在岗教授或研究员。学术水平高、有重大或前沿项目、研究经费充足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招收博士后,须经本单位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三、博士后的类型(一)一般博士后:经学

33、校和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招收的博士后。具体包括:1留学回国博士后: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企业博士后:学校流动站与已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研究工作在企业开展。3在职博士后:指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并能够全时脱产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4除以上三种类型以外学校自筹经费招收的一般博士后。学校鼓励招收世界著名大学毕业的、学术水平较高的外籍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二)校内博士后:学校博士毕业生申请到学校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学校批准招收的博士后。四、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递交的材料(一)申请博士后应具

34、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2.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两年;3.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必须全时脱产到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4.我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作一般博士后(可申请作校内博士后)。(二)申请者应向设立流动站的院、系(所)提供如下书面材料:1.申请清华大学博士后简况表(网上申请报送);2.两位本领域专家推荐信(留学回国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3.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等材料。五、招收博士后的

35、程序(一)各院、系(所)公布招收博士后的信息,申请者网上申请。(二)各院、系(所)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转送相关教研室或申请者选择的合作导师审阅,并提出意见。(三)院、系(所)组织面试考核小组,统一对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可参考清华大学博士后申请人考核办法),择优招收。(四)院、系(所)为面试通过的待进站人员发放给待进站人员的信,院、系(所)根据待进站人员确认的进站时间,通知其准备进站审批材料。京外人员应到清华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五)院、系(所)向校博管办报送申请材料如下:1.拟录用博士后登记表2.申请清华大学博士后简况表(网上申请和报送)(六)院、系(所)招收

36、不同身份申请人员的补充说明:1.企业联合人员:与企业联合招收的人员主要由企业选拔,合作导师与院、系(所)有责任对其人选进行考查,并将商定的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报校博管办审核。2在职人员:人事关系未转入学校的人员不能办理户口迁移。3.外籍及港澳台人员:院、系(所)必须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的入境等手续,并应为外籍博士后缴纳医疗保险。六、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一)学校每月集中办理博士后进站报批手续(寒暑假除外),各院、系(所)应在每月最后1个星期一将进站审批材料交博管办,进站报到时间一般在次月上旬。留学回国、企业联合、二站、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办理进站不受时间的限制。(二)拟进站人员

37、应提供的书面材料如下(详见进站需递交申请材料一览表):1.博士后申请表 2.专家推荐信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4.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办公室证明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6.来校前单位对其本人的全面鉴定意见 7.流动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8.流动站审批意见表9.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必须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的同意全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函。与企业联合招收人员的材料详见企业联合人员进站需递交申请材料一览表,外籍人员的材料详见外籍及港澳

38、台人员进站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览表。(三)各院、系(所)须认真审核进站审批材料,填写博士后进站材料审核表并与进站审批材料一起交到博管办。(四)经博士后管理相关部门批准后,博管办为拟进站人员发放录用通知,拟进站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来校办理进站手续。七、博士后在站管理(一)博士后的工作期限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即来校报到日期当月算起满24个月。特别需要可以申请提前、延期出站或作二期博士后。2申请提前出站:若确因博士后提前完成了研究工作,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准,可以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期限不应少于21个月。博士后须提前一个月将提前出站申请报告

39、交博管办,对于批准提前出站的博士后,则从批准出站日期次月起,不能继续享受在站博士后待遇。博士后提前或延期限申请一次。3申请延期出站:若确因学校科研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共同申请,院、系(所)博士后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准,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至多三个月。博士后须提前两个月将延期出站申请报告交博管办,延期期间博士后子女上学问题按照清华附属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延长期间博士后不能继续享受学校的工资、医疗等博士后待遇,博士后的工资、住房等待遇依据延期报告审批意见解决。4申请二期博士后:若确实因为学校研究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共同申请,院、系(所)博士后领导小组审核,博管办批

40、准,博士后可以在本流动站作二期博士后,博士后与合作导师须提前两个月将二期博士后申请报告交博管办,并重新签订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二期博士后工作期限为一年至两年。合作导师须按照学校招收博士后需交经费标准交纳日常经费,博士后待遇不变。(二)博士后中期考核1、各院、系(所)每年对进站一年左右博士后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考清华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办法(试行),评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考核结束后,各院、系(所)将清华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交博管办,并入个人档案,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评价告之博士后本人。2、各院、系(所)考核结果为“优”的博士后人数不超过当次中期考核总

41、人数的10%;对于中期考核结果为“中”的博士后各院、系(所)要与其谈话,了解情况和分析原因,以促使其进一步提高等;对考核结果为“差”者予以退站。3、中期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则为考核不合格;中期考核结果为“中”及以上等次的则为考核合格。对考核合格者将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次年的1月起执行。(四)其它1、博士后进站两个月之内应进行开题并签订科研合同(一式四份),院、系(所)保留一份用于博士后出站评审,交博管办一份备案,合作导师和博士后各一份。2进站前未发放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进站半年之内必须向博管办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以未获得博士学位按退站处理,在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博士后应补交

4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八、博士后的待遇(一)工资待遇 博士后的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第九级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在第一站进站起薪执行16级薪级工资。具体详见清华大学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清校发200664号)。(二)住房博士后住房配备基本家具、电器、电话等设备,具体事务由校房地产管理处按照清华大学博士后租借周转房管理办法执行。(三)医疗待遇在站博士后的医疗待遇按照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四)配偶、子女的随流1在站期间博士后落短期常住户口。随博士后一起流动的

43、博士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可办理暂住证,博士后持院、系(所)介绍信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换取介绍信,去中关村派出所办理。2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后可到博管办开具配偶随流证明,必要时可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博士后配偶与其所在单位协商办理借调、停薪留职、调动等手续。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可协助博士后配偶在校内寻找临时性工作。3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博士后配偶如以借调或停薪留职方式随博士后流动,在此期间其医疗、调资、职称等由其人事关系隶属单位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4博士后子女入学、入园按照学校事业编制教工子女入学、入园的规定以及附属学校、幼儿园

44、的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持博管办介绍信等材料办理入学、入园手续。博士后子女为北京市户口,附属学校不再接收其入学。5博士后办理出站时,可凭国家人事部介绍信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五)在职博士后待遇在职博士后不享受学校的住房补贴待遇,其医疗待遇由其人事关系隶属单位负责。对于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并且不提供工资停发证明的,学校将不为其发放工资。对于人事关系隶属单位在北京市的在职博士后,学校不负责解决其子女入学或入园问题。(六)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和深圳研究生院招收的博士后的工资、住房、医疗以及子女入学、入园等待遇由企业和深圳研究生院负责。九、博士后出国博士后在站期间

45、,若确因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出国,须按如下规定办理:(一)办理短期出国(进站后两个月和出站前两个月内一般不能申请办理出国):1根据研究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批准,博士后可以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2若确因合作研究项目需要,出国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博士后,经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所)批准,需要签订博士后在站短期出国合作研究协议,并报博管办备案。上述两种情况出国的相关手续同学校教职工,由院、系(所)审批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对于出国逾期30天以上不归并未办理延期手续者,由院、系(所)报博管办,按自动退站处理。博士后出国期间起、停薪

46、由院、系(所)报人事处劳资科。3博士后在站期间出国探望配偶或旅游应尽量利用假期,相关手续办理与教职工相同。(二)出站后出国:博士后出站后出国,必须将本人的人事关系和户口转出学校,到当地办理出国手续。博士后本人的人事关系应转到家庭所在地人才流动中心,户口迁至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十、科研资助(一)国家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为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提供资助。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博士后科学基金设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方式。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为鼓励博士后增强创新能力,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的资助。博管办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47、的通知确定递交申请表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和8月),博士后须按博管办通知的时间及时进行网上申请,并将书面申请表交院、系(所)。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和配套办法执行。(二)清华中大博士后科学基金是江苏省中大集团资助的博士后科学基金,主要用于相关专业的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具体办法见清华中大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按博管办通知时间申请。(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适合申请其中的小额度自然科学基金)、留学回国启动基金(适合留学回国博士后)、其它校内外基金均在院、系(所)和科研院办理。(四)财务处对博士后所申请到的各种基金的使用,均应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但经费使用时应有博士后本人及其合作导师两人的签字,具体办法见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十一、博士后出站(一)自博士后在人事处报到当月计起满24个月即为应出站时间。经申请并获批准提前出站、延期出站或作二期博士后的人员,其应出站时间为被批准出站时间。博士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出站手续。(二)博管办在博士后应出站时间前两个月将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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